第24章 神降(8)
“我就走在你旁边, 为什么你提到我不说他,而是叫我的名字?”
孟倾酒问。
谢情微笑:“你的名字好听,想多念几遍。”
孟倾酒咧开嘴, 一副喜不自胜的模样。
“这话听着耳熟……”
“他也和秦沉说过。”
“哈哈哈哈哈哈哈, 哄男人都不多想几句话吗?太敷衍了吧。”
“可是哄人的是谢情啊。”
“老婆骗我,我傻,好骗。”
谢情提着箱子,和孟倾酒重新回到春晖路367号。
理论上而言, 虞峤走了,侍者被虞峤一剑劈光, 不会有人帮他们开门,但他们还是敲了敲, 以防万一虞峤杀了个回马枪。
无人应答。
谢情侧身让开, 做了个请的姿势。
孟倾酒:“你怎么知道我会撬锁?”
谢情:“连锁都不会撬还怎么当侦探。”
孟倾酒:“啧!”
谢情:“?”
孟倾酒:“你太聪明了, 我以后一定会被你耍得团团转。”
谢情:“现在没有团团转?”
孟倾酒:“……”
他骤然想到刚才屁颠屁颠坐到谢清身边的地上,就为了让谢情方便摸他脑袋的自己。谢情要是想耍他,哪里用得着等到以后。
孟倾酒:“该死……”
“先从什么地方查起?”
“书房。昨天我抽他的时候看到书架上有一本《宇宙妖兽大全》, 我很在意那本书。”
“宇宙……那怪物难道还是外星来的?”
“不知道,看了再说。”
虽然谢情说不知道,不过他想起了宴无咎威胁他的时候曾说过,要把他钉在星界之船的船头。真言之神降临的时候, 对他说穿越星界之门耗费了很多能量。
两个世界观完全不同的副本, 两个完全不同的神都提到了“星界”这个词,谢情不觉得这只是巧合。
也许噩梦里的神都来自于同一个地方, 如果他们想要进入噩梦的话, 需要通过星界之门。
而星界之门的另一头未必只有神明, 说不定还有可怕的怪物。
在每一种宗教的经典之中, 天使和恶魔总是同时存在,有拯救黎民的神,就有拖人入深渊的魔。
如果相信世界上有天使,却不相信世界上有魔鬼,那他一定是个假的教徒。
这是最简单的逻辑关系,只要一方存在,另一方也必然存在。
在虞峤使用过技能后,房子里那股似有若无的腐臭气息消失了,只有亚德兰月季的香味仍然淡淡飘荡着。
谢情在书房里找到了那本《宇宙妖兽大全》。
两个人没有急着把书抽出来,而是先记下左右的书籍,书摆放的位置和深度。以便看完后能原模原样摆回去。
孟倾酒在记细节的时候突然明白了为什么谢情会注意到这本书。
“是因为灰尘吗?”
谢情点了点头。
昨天吸引谢情注意的并不是书的名字,而是书架上的书都蒙了灰,只有这本上面没有灰,一眼望过去就能看见。
说明书房的主人常常翻看这本书。
孟倾酒轻轻把书抽了出来。直接翻开。
书页准准停留在格罗赫虫族那一页。
如果不带思考地直接翻开书,往往会翻开一本书里最常翻看的那个部分。因为那个地方的书脊最松,页与页之间的距离也最大。
“格罗赫虫族:迪莫拉忠心耿耿的仆人,来自星界之门的另一端,血与火的格罗赫平原……”
“然后呢?”
孟倾酒把书反过来展示在谢情面前:“后面被撕掉了。”
【叮!主线任务一已完成:找到他们的种族名。积分+1000】
因为书页被撕掉,无法看到格罗赫虫族的外貌和习性,但既然有系统任务背书,谢情便能基本确定,在这座城市里横行的怪物就是格罗赫虫族。
不过还有一点让他十分介意,那就是系统选用的人称代词,是他们,而非它们。
这可能是一种暗示,虽然名字叫做虫族,但他们应该是智慧生物。而且纸张上尚存的部分也在佐证这一点,只有拥有一定智慧才能当得了忠心耿耿的仆人。
孟倾酒要把书放回去,谢情忽然道:
“等等,把书给我。”
他沿着撕掉的书页边缘轻抚过去,“边缘的毛刺已经没有了,不是刚刚撕下来的。”
这就延伸出一个问题,既然已经撕掉了,为什么还要一直翻看这一页呢?
还是说看书的人看的并不是这一页,而是相邻的书页……
谢情朝后翻,后面那一页上的词条是亚德兰月季(变异种)。
亚德兰月季(变异种):人们普遍认为亚德兰月季是月季,而月季是一种植物,实际上这是一种误解。亚德兰月季并不是月季,它们是一种动物,更确切地说,它们是来自星界之门另一端,随着格罗赫虫族迁徙而来的伴生种族。
普通的亚德兰月季和植物殊无差异,花粉浓度太高的话会造成幻觉。
经过格罗赫虫族培育的变异种拥有奇特的能力,能让人下意识忽略一切有关格罗赫虫族的奇异之事。
亚德兰月季是迪莫拉最喜欢的装饰品,伟大的神曾经说过,最美的亚德兰月季也比不上他的爱人飘上红晕的脸颊。
因此,迪莫拉的信徒又把亚德兰月季称为爱情之花。
孟倾酒:“大家没有意识到周围有人死去,是因为亚德兰月季?它的效用有这么厉害吗?”
谢情:“书里是这么写的。”
孟倾酒:“这么重要的书,为什么要大喇喇放在书架上?既然要撕掉重要的部分,为什么不全部撕走呢?”
谢情微笑:“因为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自作聪明,觉得灯下黑最安全。”
虞峤把这本书放在这里,大概是希望看到书的人会被书的内容吸引,从而不去在意别的事情。
但谢情不会上这个当。
他半阖着眼,伸手在空出一本书的地方摸索了一会儿,孟倾酒没有去看他能不能摸到什么东西,他的眼睛只看着谢情完美的侧颜。
完美是一个俗气的词,可对于谢情,他只能想到这样俗气又不真实的词。
孟倾酒自己都不明白,他的柔情怎么会来得这么快,不过短短一天,就带着一种让他自己也恐惧的架势席卷全身。
“找到了。”
谢情伸手一扭。
书架平滑地向后退,露出一个向下的洞口。
洞口黑黢黢的,往里看的话什么都看不清,洞口中飘出来带着寒气的腐臭气味,还有一丝杏仁味。
谢情看了一眼探索度,目前是11。
格罗赫虫族和亚德兰月季这么重要的信息只占探索的11,这幢房子里究竟还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孟倾酒:“我进去,你在上面接应。”
谢情摇头,简短地说:“我进去。你去保护芮德,她快出门上班了。”
孟倾酒:“如果你遇到危险怎么办?”
谢情:“虞峤是我未婚夫,他不会对我怎么样。你就不同了,你在他眼里大概是情敌。到时候我还得想办法保护你。”
谢情总觉得孟倾酒的身份不止是一个侦探这么简单,实力也不止他目前表现出来的程度。
对别人而言,这可能是一件好事。
但谢情不这么想。
就像打游戏的时候,有人喜欢被大腿带飞,为了上分可以管大腿撒娇叫哥哥老公大神爸爸,无所不用其极。
而谢情喜欢的是游戏的过程,至于结果,赢肯定是要赢的,但如果胜利是别人赠送的,那还不如畅快打一场后输掉让他开心。
孟倾酒最终还是被说服了,或者说,他敏锐地意识到了谢情那跃跃欲试的态度。
他可以在谢情面前表演绿茶逗谢情开心,现在也不会拦着谢情去追求他的快乐。
“如果一个小时后你没有给我打电话,我会回来找你。”孟倾酒给他塞了小酒馆的电话条,“我在小酒馆等你。”
谢情花两百积分在商城里兑换一个强力手电筒。
【强力手电筒:这就是传说中的核能手电,除非遇到副本中的特殊情况,否则永不熄灭。离开副本后将自动消失。】
虽然不是一次性的,但每进一次副本都要重新买一次,系统可真会赚钱。
前面只有一条路,仅容一人通过,还好高度足够,不用弯着腰前进。
洞壁贴了青砖,没有渗水,看得出来是特地修整过的。
青砖上看不出来人或别的东西行走过的痕迹,但谢情能感觉到,越往里走,杏仁味就越浓。
这股杏仁味不是苦杏仁的气味,倒更像杏仁露。
按理来说地下的温度应该比地上要低一些,但甬道里不仅不冷,反而是暖融融的。
甜腻腻的杏仁味伴随热气涌过来,腻得人想吐。
谢情沿着甬道走了大约十分钟,前面越来越热,杏仁味越来越浓,简直让人窒息。
忽然,他看到了一丝亮光,谢情关了手电,贴着墙壁慢慢一点一点挪过去,光越来越亮,但那似乎不是电灯光,不是烛光,不是煤气灯的光。
青白的光照在青砖上,看着有些惨淡,谢情的影子拖得很长。
映入眼帘的,是一座挂在天上的巨大的虫巢。
虫巢上发青白的光,一只巨大的虫母躺卧在虫巢中间,她上半身姣若好女,□□,下半身确实让人作呕的,惨白色的,宛如一只脱过色的蛞蝓。
但那是足有几十米长的蛞蝓。
她正在生产,生下的并非是卵,而是一个个惨白的新生儿。
谢情往后退了一步。
探索度仍然是11。
难道这里已经不属于春晖路367号……他应该在房子内部进行探索吗?
谢情继续向前方看去,虫族的运行井井有条,工虫在照看婴儿,将一种蜜一样的东西喂到刚刚生产出来的新生儿嘴里。
虫母痛苦地呻|吟着,不知疲惫的进行着生产。
这些虫族和他今天在春晖路367号看到的丑恶生物相比,简直就像天使一样可爱。
“等等,这一幕我在什么地方看过?”
谢情苦思冥想,终于想起来,这是他看过的一本小说里对噬魂虫族的描写,从头到尾都是虚构的。
眼前的光亮忽然消失,谢情左手提着箱子,右手拿着手电,站在一间没有灯的屋子里。
屋子内部摆满了盛放的亚德兰月季切花。
刚刚看到的一切都是亚德兰月季造成的幻觉。
他看到格罗赫虫族这个名字后,本能的想起了以前在小说里看过的虫族形象。进入这间屋子后,因为花粉浓度太高而引起了幻觉。
谢情捂住口鼻,快步走出这间屋子。
前方忽然传来一阵咆哮。
谢情陡然警觉起来。
哒哒哒哒哒,有两个人正在朝这边跑过来,跑得还很快!他们后面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追赶他们。
除了他之外,这里面居然还有别人?
谢情眯了下眼睛,眼看左右都没有可以躲避的地方,看来只好重新回摆满亚德兰月季的房间了。
只要捂好口鼻,还是可以撑过去的。
想是这么想,但转过头准备回去时,却发现那间屋子的门已经关死了。
那两人的脚步声转瞬即至。
谢情避无可避,他关掉电筒贴在墙壁上,期望跑和追的都能忽略他。
黑暗中谢情什么也看不清,只能听见人从自己身边跑过,然后自己的身体莫名其妙一轻,居然被抱起来了。
谢情:“???”
“嗯?”抱着他的人似乎也不明白自己做了什么,他的声音低沉而富有磁性,可以说是谢情听过最好听的人声,这声音还有那么一点点耳熟。
“我手里怎么多了个人?”
谢情:“……”
他也想知道,自己怎么莫名其妙就被抱起来了。
“这地方还有别人?”这个声音听起来清朗一些。
“我不知道,刚刚我跑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就从旁边捞了一把,把他抱起来了,喂,你是谁?”
谢情听出来这个声音是谁了。
虽然年纪比自己遇到他的时候大概长了十岁,性格听起来也有轻微的差异,但仍然。
“我吗?”谢情轻轻笑了笑,“你猜。”
“阿尔塞??”清朗的声音惊讶道,“你怎么会在这里?”
谢情默默打开手电:“我方便问问你的名字吗?不打招呼就抱着我的先生。”
大约二十九岁的男人出现在光线下,经过岁月的沉淀,比十九岁的他帅气了不止一点,无时无刻不在往空气中散发着荷尔蒙。
“秦沉,我叫秦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