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残疾人洪光
解决独眼龙,下一个目标是千王四爷。
车上小刀眉飞色舞的讲着四爷的事迹,四爷原名赵四,最擅长牌九,号称千王。
一双手如电似风,名震香江以及东南亚大部分地区,咖位比独眼龙高了一个档次。
不过已经有多年没出过手了,听说是娶了个温柔贤惠的小娇妻,在家颐养天年,是成功人士的楷模。
听赵四这个名字,沈剑差点笑岔气。
“你有没有听过尼古拉斯赵四!”
“尼古拉斯赵四?”小刀一脸懵逼。
这是个什么玩意。
沈剑嘴角一扯,带着笑意。
“一个真正的世界舞王!”
乌鸦开车很平稳,不多时停在一处半山腰的别墅前。
小刀下车,绕了一圈,给沈剑打开车门。
“现在你是越来越有前途了!”
下了车,拍拍小刀肩膀,沈剑放眼打量着周围。
山下是一栋栋的高楼,而山上则是绿色植被覆盖,远离喧嚣。
这座别墅白墙红瓦,院子用铁栅栏围起,透过栅栏,可以看到院子中的各色花卉,已经一张藤条摇椅。
“倒是很会享受。”
小刀上前按下门铃,一位佝偻着身子的老头走出来。
他穿着长褂,拉拢着袖子,花白的头发下,尽显沟壑纵深的老态。
隔着铁栅栏门,他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来找谁?”
作为头号马仔,小刀吊了郎当的说道:“这是我大哥,香江色王,专程来找千王赵四爷切磋的!”
老头不耐烦的说道:“这里没什么千王,只有我这一个糟老头子,你们来错地方了。”
说着就要转身回去,沈剑两眼一眯,看向老头空荡荡的袖子。
沈剑心下顿时了然,眼前这个老头应该就是千王赵四。
只是没了双手,他的确也算不得千王了。
老头的态度很差,惹怒小刀,尤其是让他在沈剑面前丢了脸,当即扯着嗓子大喊。
“喂!我大哥可是色王,你个扑街信不信我砍死你……”
沈剑摇摇头,对一个失去双手的千王,失去了兴趣,拍拍小刀肩膀,准备撤离。
这时,一声怒吼从房间中传出。
“赵四,赶紧给老娘滚过来!”
话音刚落,老头佝偻着腰,像兔子一样跑回房。
“碰!”○
“你死人啊,老娘的粉色包去哪里了……”
“夫人息怒,外面有人来了,你总要给我些面子!”
“给你个屁,老娘当初是瞎了眼了,才肯嫁给你个糟老头子,还说自己是什么千王,你瞧瞧你,现在手都没了,还敢和老娘要面子,要你个死人头……”
沈剑他们面面相觑,大名鼎鼎的千王,在家地位如此卑贱。
“碰!”
房门猛的打开,一个画着浓妆的女人拎着包走出来。
“老娘要去逛街,没事别打电话烦我!”
说着女人走向车库,开出一辆红色轿车,车窗落下。
浓妆女人扫视几眼,媚笑道:“几位靓仔要不要一起去玩玩?”
“玩尼玛个头!”
小刀啐了一口,浓妆女比了个中指,油门一轰,扬长而去。
红色轿车消失后,小刀说道:“要是女人都这样,打死我也不成家!”
“你不是已经有女朋友了么?”沈剑看向他的手调笑道。
赵四已经失去了双手,沈剑失去和他比试的心思,摇摇头上了车。
赌王洪光号称赌王之王,在香江黑白两道都吃的来开,旗下产业也多。
因此也得罪了不少人,手下养了一大批打手,别墅中防卫森严。
通报了来自意,他们还是在别墅外等了小半个钟头,这才被放进去。
三人刚踏入别墅,有几个黑衣打手就要上前搜身。
东西都在空间内,沈剑倒是不怕搜查,只是面子上有些挂不住。
大家都是场面人,自己好歹坐着百来万车,手下有两个马仔,现在被搞的一点面子都没有。
既然你不给我面子,就别怪我不给你面子。
“也太小心了吧!”小刀不满的把钱箱放下,张开手配合着。
黑衣保镖面无表情。
“靠!”小刀竖起中指,表达不满。
搜过身,又打开钱箱看去,四个皮箱中码放整整齐齐的钞票。
确认没有携带武器后,这才由一个头上染了一撮白毛的家伙领着进了四层楼房的别墅内。
乘坐电梯,来到四楼。
白毛推开房间,做了个请的手势。
沈剑当先踏入,房间内装饰奢华,在足有七八十平米的厅中,正中放着一张铺了绿布的长条桌子。
桌子对面坐着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国字脸上唇留着胡须,眼神锐利,身上带着上位者的气势。
身后站着两个洋妞,见到沈剑进来,洋妞拿起一个小小笔筒似的玩意,放到他脖子上。
“我就是洪光,你想挑战我?”
沈剑大刺刺的坐在对面,翘起二郎腿,向后一仰。
四箱钱到在桌上,堆成小山。
乌鸦这才掏出雪茄,小刀拿出打火机点上,排面先做足了再说。
吐出一口烟雾,满不在乎的说道:“算不上挑战,只是象征性的走个过场!”
“走个过场?”洪光愣了一下。
沈剑弹了下烟灰,敲了下桌子。
小刀会意,“我大哥的目标是拿着赌神大赛冠军,成为新的赌神,今天来就算打败你!”
洪光两眼一缩,接着笑起来,眼中尽是嘲讽。
“年轻人可不要太猖狂,我洪光可不是王纹龙!”
在香江赌界中,地位最高的就是赌神是高进,下面就是洪光。
那怕沈剑打败王文龙,洪光也不放在心上,毕竟王纹龙的赌术,在洪光眼中不值一提。
不过要是洪光知道王纹龙此时正抱着大洋马要奶吃,会不会还这么自信。
“不猖狂能叫年轻人么!”
沈剑吐着烟,针锋相对,丝毫不把洪光放在眼里。
洪光的城府很深,不然也不会活这么久。
“好!我很欣赏你的勇气。”
眼看洪光啰嗦个没完,沈剑颇为不耐。
敲了敲桌子,“大家都是场面人,何不来点痛快,早点完事,早点收工!”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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