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约会
第二天一早醒来,小刀和乌鸦眼睛又红又肿。
小刀伸着懒腰,打了个哈欠,恨恨的说道:“我和乌鸦数了一整夜,还差两百块,才够二百七十万!”
沈剑一愣,只能说一声佩服!
这是有多么大的耐心,才能把钱数到这个份上。
“大哥,今天咱们去那赢钱?”
沈剑嘴角一抽,还真当自己是提款机了!
他没好气的说道:“今天我有重要的约会!”
昨天已经和阿珍约好,一起去看电影,然后再看一部。
小刀猜到他要约阿珍,心情有些失落。
不过,谁让沈剑先下手呢!
再说了,论能力,小刀哪里比的过沈剑。
比财富,一夜就赢了二百七十万,想要钱,赌场走一圈先。
论长相。
算了,比这个干嘛!
“约会?大哥你不会就穿成这样子去吧?”乌鸦提醒道。
沈剑低头看看身上的衣服,崭新的中山装,材质虽然算不上考究,却很整洁。
张开手,转了一圈,沈剑问道:“有什么问题么?”
乌鸦一拍额头,说道:“拜托,这衣服太老土了,好笑像上个世纪的人,怎么配的上英俊潇洒的大哥呢!”
他说的好有道理!尤其是那句英俊潇洒,简直说到沈剑的心坎里去了,一时之间还真找不出任何理由反驳。
自己还是二十年来,第一次约女孩,应该正式一些才是。
三人来到购物商城,大把的钱撒下去。
沈剑立即换了个模样。
配上墨镜,一身米色西装,露出里面白色衬衣,脚下是咖啡色的皮鞋。
没有打领带,更显得随意潇洒。
照照镜子,感觉很不错,修身的西装,把他健壮的身材很好的展示出来。
魅力值增加五分!
“不错,大哥你看,你看好多美女都在偷偷看你耶!”
沈剑露出迷人的微笑,四下看看。
这个点还有些早,商场中客人并不多。
除了几个大婶向他看去,美女倒是没看到。
这并不影响沈剑的心情,没想到乌鸦看上去吊儿郎当,还很会选衣服。
“我的梦想就是想开一家服装店,卖我自己设计的衣服!”5八一60
看着乌鸦一脸憧憬,沈剑点点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那怕他是个混混。
出来商场,乌鸦突然说道:“现在行头有了,还缺点什么!”
小刀提醒道:“当然是车喽!”
不错,作为一名百万富豪,怎能打车呢!
不过现在去买车肯定是来不及了,沈剑借机让支开他们。
拿着一束花,来到护士学院门口。
一个个青春靓丽的女孩,从校门中走出来,好奇的看向沈剑张望,又和同伴小声的议论着。
抬起手腕看看手上金表,已经是中午十一点整了。
向着校门看去,阿珍穿着一条白色连衣裙,黑色长发用一根绿色丝带绑起,抛在身后,在人群中,就像美丽的白天鹅!
沈剑两眼一亮,笑着招招手!
“送给你!”
阿珍接过鲜花,闭上眼睛,耸动着高挺的鼻子,嗅了嗅!
睁开眼,两眼立即弯成月牙。
“好香!谢谢!”甜甜的笑道。
沈剑挠挠头,脸上有些发烫。
“你喜欢就好,今天你真漂亮!”
她狡黠的一笑,问道:“你是说,我昨天不漂亮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说,你穿上衣服后,更漂亮了!”
“……”
吃了午饭,看看时间,才下午二点。
沈剑有些后悔,自己没什么经验,约女孩吃中午饭。
应该约到晚上才对嘛!
仿佛看出沈剑的窘迫,阿珍笑道:“时间还早,要不我们去看塞马怎么样?”
赛马就是赌马,在香江,无论是富豪巨贾,还是升斗市民,对赌马都有一种痴迷的疯狂。
今天正好是赛马日,分为日马和夜马,每次比赛六场,中间间隔半小时。
来到赛马场,沈剑和阿珍找了个靠前的位置坐下。
此时比赛已经开始了,周围人为自己下注的马摇旗呐喊,就连阿珍也卖力的大喊。
沈剑忍不住笑起来,赛马还真是香江最受欢迎的节目。
“三号!三号,你快看三号超过去了!”
阿珍兴奋的摇晃着沈剑的胳膊,胸前一阵抖动。
比赛结束,三号马拿到冠军。
阿珍懊恼的说道:“早知道我们就在来的路上买下三号!”
难得阿珍这么有兴致,沈剑笑道:“现在买也不迟!”
在观众台后面,就有打马票的投注窗。
阿珍咬了下嘴唇,说道:“不行,这次应该买八号!”
“为什么?”
沈剑有些奇怪,刚才不是还说看好三号嘛!
“因为今天是八号啊!”
好吧,这个理由很充分!
沈剑掏出一沓钱,递出去。
“帮我们打这些钱的,八号冠军!”
阿珍立马拦住沈剑,秀眉一皱。
“太多了,玩玩就可以了,要是没选中,我们可就亏大了!”
沈剑拍拍她的脑袋,安慰道:“不要担心,我相信的你的眼光!”
拿着马票回到座位上,等待比赛开始。
马在骑士的崔动下,绕着赛场漫步,每次比赛前,都要把马展示给观众。
阿珍懊恼的说道:“你看八号没精打采的样子,肯定赢不了,这次输定了!”
沈剑自信一笑,顺势把胳膊绕过阿珍身后,把她揽入怀中。
“相信我,八号一定能赢!”
阿珍脸色发烫,娇羞的点点头。
比赛开始,阿珍挣脱沈剑的怀抱,站起身来为八号加油。
沈剑右手一番,一道黄符出现在手中。
这是一张轻身符,能让人身体轻盈,走起路来不会感觉很累。
赛马奔跑到沈剑这边,沈剑趁机扔出符箓。
光华一闪而逝,轻身符加持到八号马身上。
八号马立即像打了鸡血似的,鼻孔喷出白气,一路赶超上去。
当真是一骑绝尘,让身后的马匹只能看着马屁股吃灰!
“啊!八号要赢了,八号要赢了……”
阿珍兴奋的跳到他的身上,搂住沈剑的脖子,殷红的小嘴对着沈剑恨恨亲了一口。
“啵!”
沈剑一愣,趁机把她紧紧抱住,两手拖着柔软温暖的肉团。
两人四目相对,阿珍这才感觉不对,脸上红霞浮现,挣扎着想下来。
到嘴的肉怎么能让她跑了,沈剑虽是第一次,熟练的一口咬了上诱人的朱红!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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