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吴老大
第二天清晨,沈剑醒来,神清气爽。
昨夜和巧莲谈了半宿,修炼完上观清法,才迟迟睡去,睡的虽晚,睡眠质量却很高。
“棒,棒……”
敲门声响起,沈剑翻身下床,问道:“谁啊?”
“是我!”
沈剑脸色一黑,我上知道你是谁。
“我是吴老大的手下李狗子!”
李狗子,这名起的真是个性!
一听是吴老大的手下,沈剑这才懒洋洋的走过去,打开房门。
李狗子正是昨夜出去取钱的那个,身材瘦小,两眼滴溜溜的乱转。
“有事?”
李狗子掉头哈腰,谄笑着说道:“我们吴老大昨夜回去,到现在依旧昏迷不醒,您去给瞧瞧吧!”
沈剑翻了个白眼,说道:“我又不是医生,去了能顶什么用!”
李狗子不死心的说道:“昨夜就请了医生,可也拿吴老大的病没办法,这不才过来找您,我们吴老大是染了不干净的东西,您去给看看吧!”
沈剑一乐,说道:“行吧,等我吃完饭就去。”
到了楼下,要了豆碗花,再配上几个小笼包。
也不管李狗子着急,慢条斯理的吃着。
吃饱喝足,沈剑擦擦嘴,说道:“前面带路。”
跟着李狗子走了不远,来到一家大宅子。
灰墙绿瓦,色泽鲜明,倒是极为气派。
穿过庭院,来到吴老大的居所,外面站了好几个和李狗子同样打扮的人,房内还有女人小声哭泣。
李狗子把沈剑请到房中,一张四柱大床上,躺着的正是吴老大。
床旁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拿着手绢盖在脸上哭哭啼啼。
“大嫂,人请来了!”
大嫂转过身来,冲着沈剑行礼。
“还未请教高人尊姓大名!”
大嫂体态丰腴,皮肤白嫩,很有种成熟女人的感觉。
不过看大嫂脸上没有半点泪珠,刚才多半是在假哭。
“沈剑!”
说完沈剑绕过大嫂,走到床前。
吴老大脸色苍白,嘴唇和印堂青黑,正是阳气伤损。
再摸吴老大的手,冰冷的像死人手。
昨夜,吴老大被巧莲附身,阳气被她吸了大半,这才导致吴老大依旧昏迷不醒。
这种情况,实际上也只要晒晒太阳,修养几日便能好转。
既然来了,那就帮他一把,毕竟自己还拿了钱。
沈剑说道:“准备毛笔,朱砂和黑鸡血!”
李狗子奇道:“沈先生您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给吴老大画遗像!”
李狗子一惊,忙稳定道:“大哥他……他不行了?”
一听吴老大不行了,大嫂身子一晃,就要摔倒。
沈剑眼疾手快将她扶住,入手柔软,身上还带着胭脂香气,就是有点重。
此时大嫂吓的身子发软,站立不稳,沈剑只好扶着她。
知道这下玩笑开的有点大了,沈剑赶紧解释道:“总之你早点把这些东西找来,吴老大还有救,要是晚了,吴老大可就是你害的!”
大帽子一扣,李狗子欲哭无泪,立即撒丫子就跑出去。
李狗子一走,一双白嫩的手缠上沈剑的胳膊。
沈剑轻咳一声。
“大嫂,请自重!”
“你想什么呢呢!快扶我起来!”
大嫂起身,脸色微红,白了沈剑一眼,又看看门外,吴老大的手下站在外边抽烟,倒是没注意到。
气氛有些尴尬,沈剑到外厅坐下等待。
大嫂跟着出来,招呼人给沈剑沏茶,坐到沈剑旁边。
沈剑打破沉闷,问道:“大嫂可认识吴秀才?大约五十多岁,带着一副眼镜……”
“吴秀才,你说的是大贵他爹吧,都快一年没有回来了!”
大贵就是吴老大名字。
吴秀才是吴老大的父亲,看起来不怎么像啊。
一个是读书的文雅秀才,一个是泼皮似的人物,怎么能是一家人呢。
看出沈剑的疑惑,大嫂叹了口气说道:“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其实大贵年轻时候和他爹很像。
只是后来在一众狐朋狗友怂恿下,放下书本,开始打架斗殴。
因为好勇斗狠,被镇长收揽,摇身一变成了镇上的保安队长,吃上了黄粮,却还是改不掉泼皮性子。”
大嫂絮絮叨叨的说着,沈剑却是神游天外。
吴老大是吴秀才的儿子,莫非青木鼎就藏在他家里。
沈剑四处看去,家中摆设倒是挺时尚,至少在这个年代看上去不错,而且这处宅子太新,不像是古宅的样子。
于是沈剑试探着问道:“这处宅子看上去挺新,是吴老大的祖宅?”
“这是大贵和他爹闹翻后,买下的宅子,老宅也在一年前的暴雨中坍塌了,沈先生问这些做什么?”
沈剑打着哈哈说道:“就是好奇,书香门第嘛!”
忽然沈剑想到一个主意,说道:“实不相瞒,我是茅山道士,对风水术十分精通,吴老大沾染不干净的东西,还要从祖宅下手才是。”
大嫂一惊,难道是因为祖宅坍塌,这才导致不干净的东西找上吴老大。
她对风水学说不甚了解,见沈剑说的严肃,立即就要带着沈剑去祖宅瞧瞧。
很快几人来的祖宅,从外边看去,院墙虽是破旧,却还算完好。
打开锈迹斑斑的门,刚走进去,沈剑吃了一惊。
院子中长满了齐腰的杂草,房屋破败坍塌,只有两面墙还坚持着不肯倒下。
听到动静,院中飞出几只鸟雀。
沈剑进了坍塌的房中,依稀能看出原来房子的面貌。
腐烂不堪的家具,和四处散乱杂物,怎么看也不像是被暴雨冲垮的。
倒是像被劫匪洗掠过一样,莫非是有人来过这里,寻找青木鼎。
沈剑想起刀疤,他能找到吴秀才,定也来这里翻找过。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刀疤没有找到青木鼎。
围着房屋转了一圈,沈剑问道:“这里处宅子可有什么地窖?”
大嫂摇摇头,说道:“应该没有,没听大贵提起过。”
沈剑扫视着周围,心中想着吴秀才说的话。
青木鼎在吴家老宅中。
若是真的在这里,青木鼎会藏在哪呢?
他心中想着事,脚下不停。
突然大嫂叫道:“小心,前面是口井!”
沈剑停住脚步,掠过杂草看去,一口水井出现在眼前。
他走上前,向着井内看去,幽深的井中黑乎乎的看不到底,若有所思。
回到吴老大家中,画了几道符。
燃成灰烬,用水冲开,给吴老大服用,不出片刻,吴老大醒来,只是身子有些虚弱,还要好生修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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