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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吴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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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清晨,沈剑醒来,神清气爽。

    昨夜和巧莲谈了半宿,修炼完上观清法,才迟迟睡去,睡的虽晚,睡眠质量却很高。

    “棒,棒……”

    敲门声响起,沈剑翻身下床,问道:“谁啊?”

    “是我!”

    沈剑脸色一黑,我上知道你是谁。

    “我是吴老大的手下李狗子!”

    李狗子,这名起的真是个性!

    一听是吴老大的手下,沈剑这才懒洋洋的走过去,打开房门。

    李狗子正是昨夜出去取钱的那个,身材瘦小,两眼滴溜溜的乱转。

    “有事?”

    李狗子掉头哈腰,谄笑着说道:“我们吴老大昨夜回去,到现在依旧昏迷不醒,您去给瞧瞧吧!”

    沈剑翻了个白眼,说道:“我又不是医生,去了能顶什么用!”

    李狗子不死心的说道:“昨夜就请了医生,可也拿吴老大的病没办法,这不才过来找您,我们吴老大是染了不干净的东西,您去给看看吧!”

    沈剑一乐,说道:“行吧,等我吃完饭就去。”

    到了楼下,要了豆碗花,再配上几个小笼包。

    也不管李狗子着急,慢条斯理的吃着。

    吃饱喝足,沈剑擦擦嘴,说道:“前面带路。”

    跟着李狗子走了不远,来到一家大宅子。

    灰墙绿瓦,色泽鲜明,倒是极为气派。

    穿过庭院,来到吴老大的居所,外面站了好几个和李狗子同样打扮的人,房内还有女人小声哭泣。

    李狗子把沈剑请到房中,一张四柱大床上,躺着的正是吴老大。

    床旁一个穿着旗袍的女人,拿着手绢盖在脸上哭哭啼啼。

    “大嫂,人请来了!”

    大嫂转过身来,冲着沈剑行礼。

    “还未请教高人尊姓大名!”

    大嫂体态丰腴,皮肤白嫩,很有种成熟女人的感觉。

    不过看大嫂脸上没有半点泪珠,刚才多半是在假哭。

    “沈剑!”

    说完沈剑绕过大嫂,走到床前。

    吴老大脸色苍白,嘴唇和印堂青黑,正是阳气伤损。

    再摸吴老大的手,冰冷的像死人手。

    昨夜,吴老大被巧莲附身,阳气被她吸了大半,这才导致吴老大依旧昏迷不醒。

    这种情况,实际上也只要晒晒太阳,修养几日便能好转。

    既然来了,那就帮他一把,毕竟自己还拿了钱。

    沈剑说道:“准备毛笔,朱砂和黑鸡血!”

    李狗子奇道:“沈先生您要这些东西做什么?”

    “给吴老大画遗像!”

    李狗子一惊,忙稳定道:“大哥他……他不行了?”

    一听吴老大不行了,大嫂身子一晃,就要摔倒。

    沈剑眼疾手快将她扶住,入手柔软,身上还带着胭脂香气,就是有点重。

    此时大嫂吓的身子发软,站立不稳,沈剑只好扶着她。

    知道这下玩笑开的有点大了,沈剑赶紧解释道:“总之你早点把这些东西找来,吴老大还有救,要是晚了,吴老大可就是你害的!”

    大帽子一扣,李狗子欲哭无泪,立即撒丫子就跑出去。

    李狗子一走,一双白嫩的手缠上沈剑的胳膊。

    沈剑轻咳一声。

    “大嫂,请自重!”

    “你想什么呢呢!快扶我起来!”

    大嫂起身,脸色微红,白了沈剑一眼,又看看门外,吴老大的手下站在外边抽烟,倒是没注意到。

    气氛有些尴尬,沈剑到外厅坐下等待。

    大嫂跟着出来,招呼人给沈剑沏茶,坐到沈剑旁边。

    沈剑打破沉闷,问道:“大嫂可认识吴秀才?大约五十多岁,带着一副眼镜……”

    “吴秀才,你说的是大贵他爹吧,都快一年没有回来了!”

    大贵就是吴老大名字。

    吴秀才是吴老大的父亲,看起来不怎么像啊。

    一个是读书的文雅秀才,一个是泼皮似的人物,怎么能是一家人呢。

    看出沈剑的疑惑,大嫂叹了口气说道:“是不是觉得不可思议,其实大贵年轻时候和他爹很像。

    只是后来在一众狐朋狗友怂恿下,放下书本,开始打架斗殴。

    因为好勇斗狠,被镇长收揽,摇身一变成了镇上的保安队长,吃上了黄粮,却还是改不掉泼皮性子。”

    大嫂絮絮叨叨的说着,沈剑却是神游天外。

    吴老大是吴秀才的儿子,莫非青木鼎就藏在他家里。

    沈剑四处看去,家中摆设倒是挺时尚,至少在这个年代看上去不错,而且这处宅子太新,不像是古宅的样子。

    于是沈剑试探着问道:“这处宅子看上去挺新,是吴老大的祖宅?”

    “这是大贵和他爹闹翻后,买下的宅子,老宅也在一年前的暴雨中坍塌了,沈先生问这些做什么?”

    沈剑打着哈哈说道:“就是好奇,书香门第嘛!”

    忽然沈剑想到一个主意,说道:“实不相瞒,我是茅山道士,对风水术十分精通,吴老大沾染不干净的东西,还要从祖宅下手才是。”

    大嫂一惊,难道是因为祖宅坍塌,这才导致不干净的东西找上吴老大。

    她对风水学说不甚了解,见沈剑说的严肃,立即就要带着沈剑去祖宅瞧瞧。

    很快几人来的祖宅,从外边看去,院墙虽是破旧,却还算完好。

    打开锈迹斑斑的门,刚走进去,沈剑吃了一惊。

    院子中长满了齐腰的杂草,房屋破败坍塌,只有两面墙还坚持着不肯倒下。

    听到动静,院中飞出几只鸟雀。

    沈剑进了坍塌的房中,依稀能看出原来房子的面貌。

    腐烂不堪的家具,和四处散乱杂物,怎么看也不像是被暴雨冲垮的。

    倒是像被劫匪洗掠过一样,莫非是有人来过这里,寻找青木鼎。

    沈剑想起刀疤,他能找到吴秀才,定也来这里翻找过。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刀疤没有找到青木鼎。

    围着房屋转了一圈,沈剑问道:“这里处宅子可有什么地窖?”

    大嫂摇摇头,说道:“应该没有,没听大贵提起过。”

    沈剑扫视着周围,心中想着吴秀才说的话。

    青木鼎在吴家老宅中。

    若是真的在这里,青木鼎会藏在哪呢?

    他心中想着事,脚下不停。

    突然大嫂叫道:“小心,前面是口井!”

    沈剑停住脚步,掠过杂草看去,一口水井出现在眼前。

    他走上前,向着井内看去,幽深的井中黑乎乎的看不到底,若有所思。

    回到吴老大家中,画了几道符。

    燃成灰烬,用水冲开,给吴老大服用,不出片刻,吴老大醒来,只是身子有些虚弱,还要好生修养。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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