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女鬼
回到镇上,曹队长把麻麻地释放。
师兄弟一见面,本应高兴,此时气氛有些尴尬。
麻麻地依旧穿着他在牢房中的衣服,灰头土脸,身上散发着酸臭味。
低着头,一手挖下鼻孔,一手抓挠着裤裆,眼角余光小心的看向九叔。
九叔一看他这副样子,眉头立即倒竖起来,厌恶的瞪了他一眼。
麻麻地这才使劲挠了两下,把手放好。
“你,你就不能洗个澡,换身衣服!”
这次多亏了九叔救他,麻麻地气势弱了不少,像做错事的孩子。
他小声说道:“我哪有钱,都被保安队的人搜刮走了!”
九叔手伸进挎包,一顿乱摸后,尴尬的抽出手来。
沈剑笑笑,说道:“师父您的钱,不是都放我这了么。”
说着掏出五块大洋,九叔瞳孔一缩,埋怨的看看沈剑,责怪他拿出这么多。
“给你师叔一块,两块大洋,算了,都给他吧!”
麻麻地立即媚笑着,伸出黑乎乎的手去接。
沈剑暗自摇头,把大洋给他。
麻麻地捏起一枚大洋,吹了一下,放在耳边陶醉的听着响声。
“多谢师兄,今天都别急着回去,我请客!”
沈剑撇撇嘴,这都是我的钱好么!
九叔哼了一声,说道:“你赶紧去洗洗澡,把身上的衣服换掉!”
麻麻地走后,九叔摇摇头,无奈的说道:“咱们也走吧!”
“师父,我……我有个朋友约我去开平镇做客,要晚些回去!”
九叔愣了下,点点头说道:“如今四处战乱,路上要多加小心。”
民国初年,军阀扩张战乱频发,尤其是在湘西境内,大大的小小的军阀势力,足有数十个。
一些活不下去的流民和流兵,落地成匪,烧杀抢掠,无恶不做。
若是遇到没有武器的劫匪还好,凭着自己的如今的身手,倒也不怕。
可若遇到持枪的劫匪,估计自己就要跪了。
想到这里,沈剑拿出两根金条,找到曹队长。
事关自家性命,大意不得!
曹队长的办公室开着门,沈剑急匆匆走进去,看到他正斜躺在椅子上,把脚放到桌上,手中捧着一本书,神色猥琐而专注的读着。
听到脚步声,他慌乱的把书合上。
沈剑还是看到,那本书上写着《金瓶梅》三个字。
这么大人了,还读这种书,真是幼稚!
“咳咳,是小沈师父啊,找我什么事?”
两人一起抓过僵尸,再次见面,曹队长显的十分亲切。
沈剑不动声色的把金条放到桌上,推给曹队长。
“我打算出个远门,又怕路上不安全,想从您这搞把吓唬人的东西!”
说着话,沈剑伸出手来,比划一下。
曹队长拿起掂金条,两眼眯起来,揣进怀里。
他笑的更灿烂了,拍着胸脯说道:“要是别人,那肯定是不行,怎么说我也是有原则的人,可你小沈师父开口,我曹某人就是豁出命,也要帮你办到!”
说罢他解下自己身上的配枪,连同子弹带一并交给沈剑。
“拿去吓唬人吧!”
这是一把盒子炮,看起来还很新。
拿在手里把玩片刻,沈剑把枪收起来。
他抱拳说道:“多谢曹队长慷慨相助,那我就不打扰您……读书了!”
曹队长脸色一正,扶了下眼镜,说道:“读书人嘛!什么类型的书都要涉猎才是!”
连日赶路,几日后终于到了开平镇。
这里是湘西边陲,自是比不得任家镇繁华。
此时夜色降临,炊烟袅袅升起,闻着菜香味,肚子咕噜噜一阵叫唤。
走了不远,看到一家客栈,沈剑抬腿走进去。
店内用几盏煤油灯挂在厅内柱子上,里面的客人不多,却很吵。
其中一个身穿黄色道袍的道士,引起他的注意。
这个道士长了一张马脸,鼻下留着两撇胡子,大约三十多岁,脸色苍白。
他能穿着黄色道袍,定是个炼气化神的高手了。
在镇上突然遇到这么一个道士,沈剑暗自警惕起来。
莫非这个他也是冲着青木鼎来的?
沈剑不动生色的做到他旁边的桌前,招呼小二,点了几个菜,就暗自打量起这个道士。
道士腰间挂着一个红漆葫芦,葫芦上贴着定魂符,葫芦口也用符纸封住。
定魂符可以定住鬼魂,莫非这葫芦里装的是鬼?
有些修道者,喜欢养鬼。
一只听话的鬼,不失为一个好帮手。
不过圈养鬼物,被许多正道所不耻。
毕竟被养的鬼,不能转世投胎,有伤天和。
鬼身阴气太重,若是和普通人接触时间太长,身上阳气被鬼吸食,手脚冰冷,脸色苍白,难以得长寿。
看这马脸道士,脸色白的像涂抹了粉,正是阳气散失的征兆。
这样看来,他可不是什么修道者,而是个没有丝毫法力的骗子。
再看他旁边立着一个黄色幡,上面写着“捉鬼驱邪,包治百病”。
怕也只是和这鬼合作,骗取钱财的幌子。
饭菜端上来,打断沈剑的思绪。
他刚吃了几口,一个身穿绸缎褂子,极为凶恶的的中年人,脸色醺红,微微摇晃着身体,在几个灰衣手下的拥簇下,迈着王八步,向外走去。
见他向外走,小二殷勤的问道:“吴老爷,您吃好了?”
吴老爷打了个饱嗝,骂道:“吃个好屁,都特么做的什么破菜,告诉你们掌柜的,要是再有三天内再交不出银子,别怪老子翻脸!”
这时马脸道士打开葫芦,一阵阴风从葫芦中喷出,沈剑只感觉好似是六月天里,空调吹过的冷风。
没想到鬼带起的风堪比空调,要是热了,倒是个解暑的好办法。
马脸道士对着空气,使了个眼色。
沈剑眉头一皱,凝聚阴阳眼。
眼中精光一闪,阴阳眼开启。
眼前突的出现一个穿着白色装扮的女鬼。
女鬼脸白如纸,长发无风而动,眼珠子凸出,舌头伸的老长,正是个吊死鬼。
这只女鬼,嘴角上扬,似笑非笑,更显的恐怖。
她贴到那个姓吴的身后,伸出长舌头,舔了一下姓吴的没长头发的光光后脑勺。
舌头卷着一团黄光,被女鬼吃进肚子。
沈剑看的恶心,眼前的喷香的饭菜都没了胃口。
姓吴的汉子好似有了感觉,摸摸后脑勺,说道:“怎么突然感觉后脑瓜子凉嗖嗖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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