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偷书贼
符箓很受欢迎,络腮胡子走了后,很快又来了几人,就连沈剑手中的安神符也被一扫而空。
呆呆的看着手中六枚大洋,上面的光脑壳,看起来是那么的可爱,诱人。
嘉乐把钱收进一个布包中,又绑到腰上,用衣服掩盖住痕迹。
“师兄,咱们回去吧。”
“不急,再看看。”
沈剑手中有钱,想要买些材料再走。
既然知道这么一个发财的门路,何不多赚点,毕竟他也很喜欢大洋。
目光在几张桌子上扫视几圈,其中一个带着瘸腿的眼镜,留着山羊胡子的人,引起他的注意。
这人不像是修道者,倒像个老学究,捧着一本书,摇头晃脑的读着。
他面前的桌上摆放了一沓沓的空白符纸,符纸旁边还有一本本崭新的蓝皮书。
“符纸怎么卖?”
他头也没抬的说道:“一沓百张,一文一张!”
这个价格倒是不贵,因为符纸要用桃木制作,还要用香火供奉。
沈剑笑道:“为何不直接说,一沓一块大洋。”
他仍旧没有抬头,手指用舌头舔舔手指,把书翻了一页。
沈剑这才发现,他的右手,缺了两根手指。
“好吧,那就一沓一块大洋。”
他倒是从善如流,立即改口。
就是他那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别说有多欠扁了。
“来一沓!”
沈剑扔下一枚大洋,随手拿起一本厚厚的蓝皮书翻看。
刚翻了两页,心头猛的一震,嬉笑的神色,顿时收敛起来。
这本书中记载的是炼丹之术,从识别药草,到炼制丹药,无所不包。
沈剑不动声色的问道:“这本书怎么卖?”
老学究终于放下书,收起大洋,抬头看向他。
“十块大洋一本。”
沈剑点点头,想要买下,想起兜里的钱却是不够。
于是沈剑对嘉乐说道:“借我五块大洋。”
嘉乐面露难色,说道:“我没钱!”
沈剑恨不得踢他两脚,刚才卖符箓的二十多块大洋是废铁不成?
看到沈剑神色不善的盯着他的腰间,嘉乐紧了紧衣服,退后一步。
“这是师父的钱,我做不了主,要是我拿不回去钱,师父非剥了我的皮。”
四目道长对待钱财,那是出了名的铁公鸡,也难怪嘉乐会怕他。
他刚要说什么,从外面进来一个脸上有疤痕的男人。
一眼就看到老学究,立即走过来,出言讽刺道:“这不是吴秀才嘛!怎么跑到这里来骗人,是不是还再卖你卖偷来的书?”
吴秀才一听到偷,立即涨红了脸。
“读书人的事,怎么能叫偷呢,这是窃!不,这是别人送的!”
周围的人立即围上来,就差人手一个西瓜了。
沈剑傻了眼,这话听着耳熟啊!
更让他诧异的是,这些书还是偷的?
“若是把书卖给我,失主找来怎么办?”
疤脸男听到沈剑的话,冷笑道:“这你大可不必担心,这些书,是他偷莫桑道长的丹药典录,自个偷偷印刷出来的。”
莫桑道长在修行界有些名头,有人说道:“莫桑道长不是在一年前仙逝了么?”
疤脸说道:“不错,莫桑道长仙逝后,身为他的好友,也就是这个吴秀才,却把莫桑道长门中的丹药典录偷偷拿去印刷,以此谋利,实为可耻!”
周围吃瓜群众,立即出口声讨吴秀才。
吴秀才脸上带着荒乱,他辩解道:“不是这样,莫桑道长已经把他的遗物都赠于我了……”
“我呸!你就是一个偷东西的贼。”
“我不是贼,我,我……”
他边说着,边拿出一个皮箱子,把桌上的东西一股脑的装进皮箱子中。
挤开人群,狼狈的逃出风林馆。
沈剑看着手中的书,有些呆愣,不知道自己应不应该追上去,把钱给他。
想了想,沈剑觉得还是把钱给吴秀才的好,不管疤脸说的是真是假,自己总不能白占便宜。
“快给我五块大洋!”
嘉乐死死的捂住腰间,坚定的摇着头。
“这是我的命啊!”
沈剑管他命不命,不由分说的从嘉乐身上抢了五块大洋。
“在这等着,我去去就来!”
说罢,跑出风林馆,向着一个模糊的身影就追了出去。
一路小跑,沈剑发现,前面的身影不是吴秀才,而是刚才的疤脸。
疤脸追着吴秀才进了树林。
怎么钻小树林,莫非两人有奸情!
沈剑眉头一皱,悄悄跟在后面。
树林中,吴秀才已被疤脸追上,右肩上血流如注。
疤脸手中多出一把带血的短刀,冷笑道:“你倒是跑啊!”
吴秀才按着伤口,喘着粗气,说道:“你……你要干……什么?”
“干什么?上次老子已经和你提过了,只要你把青木鼎交出来,我就饶你一命!”
吴秀才倒也硬气,二话不说,噗通一声就给刀疤跪下了。
“什么青木鼎,黄木鼎,我真的不知道啊,求求你放过我吧!”
刀疤拿着刀,狞笑着向他走近。○
“你骗鬼呢?莫桑死的时候只有你在,你要是不知道,只有鬼知道了,再不说,别怪老子不客气了!”
此时刀疤离吴秀才不过只有一步的距离,连连磕头的吴秀才,突然一扬手,扔出一把黄色粉末。
刀疤没想到软弱的吴秀才,会突然出手,他立即用左手挡住,还是被黄色粉末淋了一头。
裸露的皮肤和黄色粉末一经接触,发出噗噗的声音,脸上的皮肤瞬间溃烂,林中响起刀疤凄厉的惨叫声。
“啊……我要杀了你!”
刀疤右疯狂挥舞着手中的短刀,吴秀才伸出的手,被他一刀斩了下来。
黄色粉沫腐蚀能力很强,不过片刻,刀疤脸上的血肉全部腐烂掉,露出森森白骨。
吴秀才右手被砍掉,他恍若未知,癫狂的大笑起来。
“哈哈……我,我终于为报仇了!”
沈剑从树后走出来,他警惕的看向吴秀才。
“是你!”
他认出沈剑,神情复杂,好似有些不甘,又有种解脱的感觉。
沈剑摊开手,手中有十枚大洋。
吴秀才神色缓合,不过因为失血过多,他脸色苍白起来,身体不停的摇晃。
“就当送你了,咳咳……”
鲜红的血夜从嘴角流出,低落到身上。
沈剑叹了口气,说道:“需要帮忙么?”
吴秀才摇摇头,身体摇摇欲坠。
看到沈剑转身要走,吴秀才出口道:“等一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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