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七十六章 陈平与高渐离
这天晚上,高渐离逃出紫兰轩的样子,很滑稽。
曾经的偶像旷修大师,乐曲境界的确高深,可是这般潇洒的作风,实在出乎他的意料。
他将《高山流水》的曲谱保存好,计算了一下在咸阳攒下的盘缠,背负着自己的琴,决定继续流浪秦国的旅程。
紫兰轩上层的窗口,胡蕙倚在窗边,望着高渐离一袭白衣渐渐消失于黑夜。
她美丽的眼眸柔媚似水,目光悄悄攀上一旁站着的旷修,“你们男人之间的情谊,真是莫名其妙。”
“情感是人类最神秘的领域,任何情谊都是莫名的。”旷修走回房间里坐下,饮了一口兰花酿,“弄玉,高渐离,不知道他们二人谁会最先给我一个惊喜。”
胡蕙将窗户关上,对着他嗔道:“那当然是我们家弄玉。之前她琴剑一道突破大成,大师你不是还赞不绝口。怎么现在倒是对自己的弟子没有信心了?”
“大概因为,我是个男人。”
旷修叹了口气,他是很喜欢弄玉这个弟子,但这个弟子的人生信念却有一半系在陆言身上。相较之下,野蛮生长的高渐离,就十分值得期待了。
你是个男人?
胡蕙见他叹气,知道他一定是还在思索音律、人生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悄然剐了他一眼,在空气中留下一个“哼”声便走了出去。
“呼~”厢门关上。
她走后,旷修再度倒上一杯酒,没有喝,只是盯着酒水倒映的自己,渐渐入神。
……
“秦人、韩人、魏人,甚至还有楚人……秦国最早的一批接纳外国人落户,且逐步开放秦国户籍的地区,呼~终于到了。”
高渐离看着视野中出现的一个村镇,比照了一下地图,满意地点头。
从咸阳出发,他一路上走走停停全靠一双腿,终于是走到了这个据说各国人都和睦相处的地方。
“驾~驾!”一个身穿小吏衣服的男人纵马驰骋过去,踢踏的灰尘扑了高渐离一身。
他掸了掸自己的衣服,盯着那个骑马的背影,迈开脚向着村镇走去。
村口,一个男孩远远望见飞奔而来的小吏,雀跃地双手挥舞,大喊大叫,“这里!这里!仓大人~”
“吁~”男人缓缓减速,在男孩身前勒住马,“陈平小子,这次中央书院出版新书了,可是国师大人的新作!我特意给你多带了一本。”
仓说得眉飞色舞,将身后的包裹解下,一把扔给陈平,“好了,我还赶着去官府,走了!”
陈平接过包裹,转头冲着快马加鞭离去的仓大喊:“仓大人,谢谢!”
“国师大人的新作?”他满怀期待地打开包裹,翻看几本书的书名,然后就看到了《镇岳神剑李牧传》。
“原来是这本……”陈平有些失望,这一本他已经看过了。
慢着!
刚才仓大叔说,这是中央书院刚刚出版的,那我手上那一本是怎么回事?!
他盯着这本书,眼睛突然瞪得老大,“难不成,雪姐姐送我的那一本,就是……”
“陈平~陈平!”
他正满脑子胡思乱想的时候,仓又跑了回来。
“陈平,差点给忘了。这是一封从邯郸寄给你的书信,还有一封是给村尾牧老头的,劳烦你帮我送一下了。”
“啊?哦,嗯嗯,我知道了。”陈平刚回过神来,连连点头答应。
“谢了,我先走了。”仓留下两封书信,又着急忙慌地跑了。
陈平迫不及待地拆开自己的那一封信,露出开怀的笑容,“原来雪姐姐以前是赵国人,现在住在邯郸。”
最后看到赵衽说她从陆言那里求得一封亲笔签名寄语,陈平一下子整个人就懵了。
“国师大人,亲笔,雪姐姐,国师大人……”
“国师大人的印信!”
他惊叫了出来,激动的手颤抖不已,尽管一遍一遍叫自己小心点,但这手就是不听话。
“天戴其苍,地履其黄。
纵有千古,横有八荒。
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赠陈平”
外面的封皮上写着,“陆言,辛未年癸巳月丙子日”。
陈平感觉自己有些缺氧,仿佛全身的血气都在上涌,恨不得自己能光速长大,即刻干出一番事业。
他对着这一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好一阵子才小心翼翼地把书信包好又夹进书里。
“雪姐姐,竟然和国师大人认识,这么说国师大人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哈哈~”
“你好,这位,小兄弟。”高渐离看着这个傻笑的男孩,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更和蔼可亲一些,“天快黑了,我想买些吃的,找个地方住一晚,你知道往哪儿走吗?”
陈平抬头看向高渐离,这个穿着素白长衫的男人看起来风尘仆仆,修长的眉毛,凌厉的眼神,嘴角扯出一个笑容,倒是让这眼神温和了一些。
陈平并不怕生,用探究的眼神看向他背后又长又鼓的袋子,“你来自哪个国家?”
“我来自燕国,是一个流浪的琴师。”
“燕国?最东北方向的国家,你竟然能从那里流浪到秦国!”
一个琴师从燕国流浪到秦国,他的武功一定厉害,而且见多识广,我倒是可以听他讲一讲外面的世界。不过,还是要先试一试他。
陈平暗中计较了一下,仰头朝高渐离露出憨笑:“不用麻烦,今年我们收成特别好,税也低,大家都有余粮。
不过住的地方,村尾牧爷爷家里空着,我带你去问一问。如果他不同意,那你就住我家。我把我的床榻腾给你。”
高渐离觉得自己的面瘫脸有些破功,这个小孩怎么这么实诚,刚见面就敢把人往家里带。于是低头对陈平说:“你就不怕我是个坏人吗?”
你能这么问,应该不是坏人。就算是坏人,见了牧爷爷,你也得完蛋。
陈平理所当然,一脸真诚地说:“我相信你。但是我给你带路可是有条件的。你得给我讲讲,燕国是什么样的国家,你一路上都遇到过哪些有意思的事。”
毕竟是孩子,有一颗赤子之心,好奇心也很重。
高渐离心中感慨一声,便果断答应了,“好,我答应你。我们边走边说。”
“好,你跟着我。”陈平很愉快地蹦哒到前面开始带路,“我听说燕国有很多大侠,你给我讲讲大侠的故事呗。”
大侠?
高渐离默然。
自从看了那本武侠小说,大侠这个名字的分量在他心中已经加重了无数。燕国有值得被称为大侠的人吗?
想了一会儿,他还是开口道:“燕国有一个男人,他永远穿着一身粗布黑衣,戴着斗笠。手中剑只有在帮助弱小的人抵抗欺辱时才会出鞘。他的名字已经被人淡忘,只剩下一个侠名,六指黑侠。”
“六指黑侠,这个称号真特别。”
“六指,是因为他有六根手指。黑侠,因为他永远都着黑衣,更因为,他是墨家的巨子。”
“诸子百家中的墨家!他是怎么成为大侠的,快说快说!”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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