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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四十四章 医仙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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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匈奴营地的大帐中,头曼单于正在撒气,“李牧这个没种的老东西,再这么耗下去,什么时候才能打赢?”

    他狠厉的目光射到樊於期身上,指着鼻子质问:“你不是说很快就能击破李牧吗?这又是一个月过去了,你说的胜利在哪儿!”

    樊於期也是相当的憋屈,分明知道对手的弱点就在那里,可再怎么打都打不来一场大胜。

    继续耗下去匈奴人是吃不消的,头曼不甘心这么放过李牧,可也不能无视己方的劣势。

    于是他对樊於期下达了最后通碟,“再给你最后半个月的时间,若还不能击破李牧,哼~”

    李牧战败,国师陆言随之身死。那些见不得光的小人,将掌握秦国朝堂。早晚有一天,嬴政,你这个国家会毁在他们手里。

    樊於期的脑海浮现出蒯彻的面容。

    鬼谷第三位传人,背后有不明的势力,甚至能够影响秦国朝堂。

    他相信,蒯彻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人,背后的势力若在秦国拥有了巨大权力,那么秦国距离覆灭也就不远了。

    “大王放心,我绝对会杀了李牧!不惜一切代价。”

    樊於期积蓄着无边的杀意,转身走出了营帐。

    ……

    秦国与胡人的交战尚在进行,天下人都投去了关注的目光。

    战有两个月余,一向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秦军,在名将李牧的带领下,竟然只与胡人打成守势。

    这种不太合理的情况,引发了众多的猜测。

    秦军战斗力不行?

    李牧这个名将是吹出来的。

    赵国这些个降将忠心有问题!

    秦国朝堂内斗,国师陆言失势,李牧是陆言的人,有人给李牧拖后腿!

    各种各样,说什么的都有。其中有有一条,引起的风暴最大。

    燕王丹暗中指使墨家弟子为胡人改良军械,导致北地军情不利,无数百姓被胡人屠戮。

    传得有模有样,连胡人以前弓箭射多远,现在能射多远,甚至图纸都有人爆出来。

    一时间,墨家在天下的名声十分尴尬。

    燕丹为这件事已经快愁疯了。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他确实不曾派人去给胡人改良军械,可那个樊於期是他送过去的。

    现在的谣言最多损害墨家的清誉和他个人的声望。樊於期的事情要是暴露,嬴政即刻就会带着大秦铁骑到燕国边境。

    燕丹没有办法证明这一切跟自己和墨家无关,除了发一发义正言辞的声明,剩下的就只有等时间过去,热度消散。

    在燕国境内一座大山的半山腰,有一个名为“亡剑医庄”的地方。这里的主人却因为目前的传言,做出了出走的决定。

    亡剑,可以说是毁坏剑器,也可以理解成忘记剑器,或者无剑。反正来到这里求医的人,都自觉地不带剑。

    因为这里的医仙念端大师就是这样的规矩。

    念端一身素衣,不着装饰。一双眼睛仿佛看破了岁月,若静水流深。

    她双手捧着一个药箱,放置在空地上,转头喊道:“蓉儿,你那边东西都收拾好了吗?”

    端木蓉,如今已经是婷婷玉立,十七岁的姑娘了。容貌清丽,头戴一只藤紫色头巾,扎着马尾,身着过膝长裙,气质清冷脱俗。

    深紫色的瞳孔倒映着家中的一切,端木蓉留恋地看了一圈后将门关上,口中回应:“师父,来了。”

    她双肩背着一个木箱,踩着急促的步子走到念端面前,“您吩咐过的东西,都收拾进去了。”

    “嗯,我们走吧。”念端拎起地上的药箱挎在肩上,领着端木蓉走出医庄的大门。

    门口的杆子上挂着亡剑医庄的“三不救”:需要下山出诊的不救;上山登门求诊的不救;姓端木的不救。

    北风吹过,木制的牌子磕碰在杆子上,发出一阵声响。

    念端和端木蓉师徒二人,不约而同地望向这个木牌。

    端木,以剑为生,钟情于剑,弃置一切去攀登剑术的最高境界,最终你又落得何种下场。

    蓉儿已经十七了,她没有父亲,也没有母亲。○

    念端平静地把眼睛闭上,呼吸也没有什么波动。这些陈年旧事,在过去这么多年的沉淀下,她已基本看淡了。

    取名为“念端”,取名为“亡剑”,不救姓端木的。过去的自己所做的荒唐事,在如今看来,只堪一哂而已。

    不救,姓端木的。师父给我取名为,端木蓉。我的身世究竟是怎样的?我的父亲又是谁?

    端木蓉的眼睛弥漫着水雾,这个问题困扰她很久了。从前她想试图开口问师父,却总被师父的威严吓退。

    “师父,我…我们这次要去哪儿?”

    “赵国。”

    “赵国,是去行医吗?”

    念端睁开眼睛,表情变得严肃,“是的。那里李牧正与胡人交战,二十多万人的大战。”

    端木蓉不由地提醒道:“师父,赵国已经亡了,现在是秦国。我们要去给秦国行医吗?”

    念端皱眉,黑瞳仿佛有寒光闪烁,“蓉儿,秦国人,不值得救吗?”

    “当然不是。无论是哪个国家的百姓,生病了,都应该得到救治。”端木蓉关于救人说得很坚定,可是关于秦国,她的神色不太好看,“只是秦国,他一直在侵略别的国家,造成那么多的惨剧。一想到这个,我就不是很舒服。”

    蓉儿,你天性善良,这济世救人之心你是有了。可这残酷的世道……

    念端眼睛里流露出爱怜,紧接着神色一变,充满了凌厉。

    正是因为蓉儿你太善良,我才不能让你继续留在燕国。秦国的铁蹄早晚会踏进燕国的土地,若是继续呆在这里,祸福难料。

    还有,六指,当年我就说过你看中的那个人不是块美玉,你还不信。如今他已经是燕王,燕墨却要在他手中彻底没落了。

    “蓉儿,耳听为虚,眼见为实。关于秦国,这一趟,你自己去看。”

    端木蓉点头,“嗯,知道了,师父。”

    “医者医人,却不能医世。而有的人,却可以做到。”

    师父的话让端木蓉惊讶不已,她红唇微张,眼眸中写满好奇,“医世?真的有这么伟大的人?”

    念端只是摇头叹道:“现在他还不是。”

    “是谁?”

    “秦国国师陆言,很多眼中的,助纣为虐之人。”

    “什么?!”

    果不其然,在端木蓉心中,对陆言的看法同样如此。她有些慌乱,不知所措,“这,那一年蒲阳大战的罪魁祸首。他,这……”

    “救人,救世。如何救人,如何救世。这就是为师带你走这一遭的考题。”

    她压下心头无尽的疑惑,双手在胸前攥紧,“师父,我会竭力参悟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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