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三十八章 匈奴营中
当年赵武灵王胡服骑射驱逐了北方草原的异族——林胡和楼烦,向西北边开辟了新的云中等县,修建了赵长城。林胡和楼烦两支被迫北迁,融入了新壮大的匈奴部落。
如今的匈奴部落已经勉强算是“匈奴国”,首领头曼单于,就是草原上的匈奴王。
头曼经历过十多年前的那一场赵国与匈奴的大战,不过那时他年纪不大。李牧为主将,大破匈奴十万余骑,杀得匈奴人一想到那把镇岳剑,就会心生颤抖,这十多年都过得小心翼翼、憋屈得不行。
而不久前,李牧身死,赵国被秦国灭亡。中原局势不稳之下,正是他率领部落重振名威的大好时机。
“天神会眷顾等待时机的人。那些南蛮子能够倚仗的,无非就是弓弩射得远、擅长依城据守,再加一点阴险狡诈。
这一次,有那个在中原活不下去的樊於期,还有那些贪生怕死的赵国匠人帮忙。我亲率十二万勇士,必定要为部落雪耻。”
头曼生得高大、黑壮,身裹着兽皮衣袒露着右胸、右臂。脖子戴着兽形的配饰,腰间挂着骨头串儿。
说话间,硕大的拳头攥紧,粗矿的脸上那对铜铃般的大眼,流露出野心与煞气。
“大王~”这是一声女人的娇吟,声媚得入骨,能酥得天下多数雄性生物变为软骨头。
一只纤手沿着头曼的胸躺向上,女人柔若无骨的身躯紧贴着头曼,如同水蛇纠缠着。
她轻柔地抚摸着头曼下巴黑密的胡子。一对异色的瞳孔极尽神秘,也点缀得女人这张脸分外妖娆。
“大王,那两个软弱不堪的匠人也就算了,这樊於期你听信他的话来指挥作战,合适么。”
“樊於期,他被中原最强大的国家通缉,天下没有谁敢收留他。只有我这里能给他一条活路。再说,我也防着他呢,他的身边全是我安排的最精锐的勇士。”
头曼自信满满地说着,然后将头向下钻近一对玉峰,“你就不要担心了。”
钢针一样的胡须扎着,触感透过薄如蝉翼的胸衣,女人的嗓音变得有些不同,“为大王你殚精竭虑,就是我的全部,我怎能不担心呢。”
“哈哈哈。”
单于营帐中的动静,对于匈奴人来说很是平常。他们没有中原各国那些军营禁酒或者禁女人等等的规矩。
营中篝火甚多,草原的勇士围坐了一堆又一堆。而灯火最亮的一处,就是张耳的所在。
因为他被逼着几乎没日没夜地在为匈奴人改良兵器、器械。
小师弟陈余眨巴着酸涩的眼睛,余光偷瞄了守卫的匈奴人,见到对方熟睡,压低着声音问道:“师兄,这一次,咱们还能逃回中原么。”
“这一次,难啊。机关鸟已经毁了,这匈奴人还在跟秦人交战,我们想全身而退,比之前那次还要难。”
张耳回想起那一战秦人漫天的弩炮轰炸,心中依旧会产生恐惧。
近二十万赵人,就是被秦人那个不知名兵器给屠杀的,毫无还手之力。
断肢残臂、血肉横飞,天地间失去一切声响,只剩下那接连不断的爆炸。紧跟着烈火蔓延,几乎无人能够从那个炼狱逃离。
幸亏他脑子转得快,第一时间就想到开着机关鸟飞离战场,这才救下了赵墨的寥寥数人。
只是,慌不择路,飞的方向不太好,坠落在草原。
张耳拉开手中一张长弓,听了听弦响,哀叹着摇头,“唉~为匈奴人改良军械,他们再拿着这些东西去杀我赵人,我……师父,唉~”
陈余对他安慰道:“师兄,这也非我等本意。不过被那头曼单于逼迫,无奈而已。大丈夫还需忍一时之气。”
人经常性地会做出类似张耳的这种举动,这个时候身边再有一个同伴稍微一劝,就会立刻连结成好兄弟、好伙伴,一同对抗那个所谓“残酷的现实”。
这个“现实”可以是境遇,可以是某个明星,一部动漫,一首歌等等任何让你不爽的东西。
张耳被师弟这么一安慰,便感到心安理得了很多。于自己师父大侠鲁勾践的愧疚,被消解了大半。
他放下手中的活儿,眉头紧锁着思考:“这么一直被胁迫着不是办法,就算是卖力到死,头曼也不会拿我们当人看。得想个办法,扭转现在这个局面。”
陈余当然是非常渴望从这个鬼地方离开,也拼命地开动脑筋。
他再一次观望了一下匈奴人的状况,凑得更近说:“匈奴人不受教化,脑子也没开化,纵兵抢掠还行,但两军对阵绝不是我赵人的对手。或许,等到匈奴人失利,我们再找个机会见到头曼陈说利害,就有机会摆脱这里了。”
“嗯,是这么个道理。就是不知道南边的主将会是谁,李弘还是司马尚。”
他们的消息早已滞后,赵国亡了,李弘、司马尚如今是秦国的降将。跟匈奴人交战的,是被传说身死的军神李牧。
当樊於期带着这个消息回来的时候,头曼整个人是懵圈的。
“你说什么?李牧!”头曼一脚踢翻身前的低案,站起身把手上的酒壶砸了下去,“你再说一遍,南蛮子的主将是谁?”
樊於期轻易地就从对方脸上看到惊恐的神色,内心不屑没有表露,平淡地再说了一遍:“秦王嬴政以李牧为主将,蒙恬为副将,领兵五万。与李弘、司马尚汇合,堪堪有十五万人。”
“不可能!李牧都死了五六个月了,这个李牧是人是鬼?”头曼一把抓着樊於期的衣襟,咬牙切齿。极尽紧张之下,鼻子的颤抖十分明显。
“不管他是人是鬼,很快我们就要跟他交手。一切只要打一仗就能见分晓。”
要说跟李牧对阵,樊於期还真不怕的。在他眼里,李牧之前杀败的这匈奴人的智商实在差劲,打赢了根本不值得吹嘘。这个军阵之神,是赵国人吹出来的可能性非常大。
“大王,即便对手已经换成了李牧,秦人和赵人组成的十五万众,在我眼中也不过是草芥。一支具有致命弱点的大军,要灭之,易如反掌。”
他的口气很大,说话时嗓音铿锵有力,神态豪情万丈,。
头曼有些不信,走回到王位上坐下,招手让胡姬上酒,同时问道:“致命的弱点,你说是什么?”
“秦赵之间,那是上百万人的血仇,绵延几代。嬴政让李牧同时统领秦赵两支队伍协同作战,简直是异想天开,自寻死路。”
听了樊於期的话,他眼神飘向胡姬。
胡姬一边倒酒一边说:“确实如樊将军所说,秦人赵人同在一营,自己不杀起来就不错了,哪儿还能共同杀敌呢。大王真是天神护佑。那个秦王嬴政想来也是个糊涂蛋,远远及不上大王万一。”
“嗯,你说得对。李牧来得正好,若是能斩杀李牧,在这草原上,还有哪个部落敢跟我甩脸色。”
头曼的气势昂扬起来,将酒一股脑儿倒进嘴里,把酒杯一摔,“走!这一战,大破李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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