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罗网追杀令
所谓“人生在世”,就是:人,在世界中,是一个感悟人与世界的关系的境界。
东方的哲学思想,长期以“天人合一”的思想为主导,认为:人是寓于世界万物之中的、融于世界万物之中的一个聚焦点,而世界也因为这个聚焦点才成为有意义的世界。
说的通俗点,就是有了人与万物相通相融,没有人,世界就没有意义。
这种哲学思想起源于儒家的孟子,不过道家的老子、庄子也主张“天人合一”。
可能是由于人们觉得这个思想听起来更像道家吧,反正后来更多地提起“天人合一”就想起道家,孟子哭晕在厕所→_→
孟子看来,人是有道德意义的,所以“天”也是有道德意义的,想要达到天人境界就要“求仁”,这是一种践行自身学说的修行;
道家认为,“道”是没有道德意义的,想要达到天人境界就要“忘我”,通过一种意识上的感悟提升境界。
儒家与道家,通过不同的修行方法突破天人境界,这方法没有高下之分,最终也勉强是算是殊途同归。
无名的境界里,人是生命,世界万物也是生命,人与世界并没有差别。而生命的核心在于心灵,万物凡有心灵都是生命。他境界里的“一”就是心灵。
这种思想有点像道家,但更多也是他自身的感悟。
这些哲学知识,甚至西方的哲学知识,陆言的脑子里都有,可是想真正理解、达到这样的境界,还要看他以后自身的经历与感悟。
……
啪——
“无名,他居然是,天人极限!”
将身子裹在暗红色长袍中的男人,恨恨地把情报摔得粉碎。
这个世界又不是网游,大家头上没有等级,无名也没有把“天人极限”四个字写在自己脸上。
秦国早已灭亡了东周,洛邑的罗网已经不需要什么人手,这位先前洛邑的罗网负责人,终于腾出手来,奔向魏国,想要除掉无名,拿回含光剑。
苦心孤诣地用无数功劳才得到六把名剑的使用权,组建了一只天字一等的杀手团——六剑奴,居然被无名一人灭了干净!
他又是愤怒,又是恐惧。恐惧无名的实力,也恐惧这次失败带来的后果。已经做到罗网一方负责人,他当然知道罗网除了天字一等,还有更强大的力量。可是他没有资格驱使这股力量,甚至还可能危及自身。
“无名身边原来有两个孩子,现在只有一个!对!找到那个孩子,无名,我一定会杀了你!”
伴着他狰狞的怒容,无数的杀手开始踏上寻找、追杀陆言的道路。
那六把名剑,就是他招揽人手的最好筹码。这个江湖上,贪婪的剑客杀手,多得是!无名不在乎名剑,可有更多的人趋之若鹜。
“大梁城,掩日就在那里。看来,老朋友又要见面了。哼哼哼~”
……
“呸呸!”
皓月当空,
陆言把自己的脸裹在斗篷里,穿行在大梁城的阴影下。
“这五天怎么回事,我已经遭遇了六次刺杀!”
陆言一边警惕地赶路,一边细细地回想。
说实话,他很疲惫。本来穿越在这个世界,他已经基本养成了早睡早起的习惯,不至于三四更就起,但是五更天的时候,他一定已经在练武了。
可是接连几天的夜里,都有莫名人士的刺杀。他已经不怎么敢睡了,也不敢吃,不敢喝。
只有天没亮时,贩卖那些农家土窝什么的摊位,全程盯着人家做,并且有人买了吃,他才敢买了吃。藲夿尛裞網
喝水都是亲自去打河水或者井水,反正这个时候水清,自己又有内力,不妨事。
他现在才知道,那些行走江湖被追杀的人,活的究竟多么艰难。
罗网的人,这么快就已经找到我了吗?
不对,这几天的杀手不像是罗网的风格,也没有蜘蛛纹。
那怎么这么多人想杀我,我得罪谁了?
陆言心里百思不得其解。
罗网追杀令——目标,外表是十三四岁的少年,武功高强,内力属火,剑法刚猛,目前位于大梁。报酬,越王八剑之一的断水。
同时还附赠陆言的装束外貌。
疯了!
疯了!
罗网发布的追杀令,在江湖掀起了滔天巨浪。一把越王八剑级别的名剑,毫不客气的说,除了那些大成境界的剑客不太感兴趣,剩下的都对陆言志在必得。
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再强能有多强,更何况这次动作这么大,几乎整个魏国的江湖人都在往大梁城聚集。他们也许有信仰江湖道义的侠客,但更多的还是凑热闹的投机者。
陆言现在对此还并不知情,他现在只想找个地方睡一觉,恢复精神上的疲惫。
他运起内劲静悄悄地翻越过一个不起眼的院子,借着月色看了看周围的环境。
明朗的月光下,可以看到一堆木柴放在角落,有一个马厩,看来这家人家境不错。
陆言蹑手蹑脚走到一个看起来像厨房的门前,一般厨房附近都有堆茅草的屋子,他也不嫌弃,栽倒在茅草上,裹了裹,他忍住困倦的侵袭,努力分析这些不知名的人怎么找到的自己。
我,外表十三四岁,太明显。
身高,一米六左右,在江湖里偏矮,结合外貌比较容易分辨。
内力属火,可以尽量不使用火舞剑法。
装扮一直在换,只有一刀一剑没有换,这么说这个特征也必须换掉。
红莲刀的刀柄太显眼了,就好像卫庄那个鲨齿,看到剑柄就忘不了,红莲怎么伪装?用个剑盒子装起来?还是很明显啊。
要不,干脆找个地方埋起来?
也行,现在自己有地图,定个坐标点,不怕以后找不到。
还有自己的行为轨迹,最近都是漫无目的乱走,应该没有什么规律。
唯一糟糕的是,完全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才让这么多人追杀我,这些天太紧张,居然忘了先留个活口审问情报,小本本记住,以后不能再犯。
还有……
陆言的眼皮子终于撑不住,沉沉地睡去。
咕咕咕~
一只白色的飞鸟落进这家人的窗口,屋里没亮灯,恍惚中似乎有一双光洁纤细的手,轻抚这飞鸟,从它的脚上取下一支竹筒。
“去~”
一声轻吟,飞鸟又盘旋而去。
“罗网追杀令,一个看起来十三四岁的少年,目前就在大梁,罗网不惜动用越王八剑悬赏,这个少年身上有什么秘密?”
“罗网搅乱了魏国的江湖,应该不只是为了这个少年,必然有深层次的目标。”
“可惜,一切已经与我无关了。阴阳家不需要失败者。”
这清冷的女声乍听是传自屋里,却分明有道影子从屋顶落下。
月神正站在那里,浑身泛着月华,似乎与明月形成呼应。
嗯?
这个院子,有人来过?
似乎没有什么痕迹,但是到了她这样的境界,直觉才是最可靠的感知。
很快,她就发现了,茅草里居然睡着一个少年。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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