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锋芒毕露
外面,李晓曼忍不住有些心花怒放。
看看吧,这就是她李晓曼看上的男人,连汪乡长都要问他的意见了,而且他一下子就说出来两个选择。
这样的本事和头脑,望山乡同龄人中几人能具备?
很快,里面的马来喜就接着道:“如果是我的话,我肯定会选择第一个,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那就是不死不休,毕竟我只是个普通老百姓,在这样的农村生活,我没有本事的话只能忍气吞声,但是如果我有本事的话,我肯定要强势一点,这样才能保护我自己的利益和我最亲的人。”
“但舅舅你比较适合第二个,至少明面上你不能计较这件事情,因为你和我不一样,你是一乡之长,那你就要有宰相肚子里能撑船的气量,不然乡里人会觉得你小气,不够大度,甚至会有人说你因为一点点小事就睚眦必报,以后真想对付严家人的话,有的是办法”
汪有为夫妻两对视了一眼,都从对方的脸上看到了一丝惊讶。
说实话,以前的马来喜,你真的看不出来他有这样的头脑和手段,在大家的印象中,他就是个好说话,有些自卑的送水工。
可自从认了他汪有为这个“亲戚”后,渐渐的,马来喜锋芒毕露,或许正如他所说的一样,以前他没有靠山的时候,只能一直都在隐忍吧?
蒋艳回过神来,看着汪有为道:“我觉得来喜说的对,这件事情,你可以完全不追究,也让望山乡的人看看你的度量。”
“说白了,要对付老严家的人,我们不一定要拿这件事情做文章,以后有的是机会。”
“你甚至现在就可以发一条通告给各村的村支书,村主任,告诉他们这一次发生的事情你不打算追究,因为你理解大家的难处”
汪有为点了点头,看了马来喜一眼后,算是同意了马来喜这个建议。
他从桌子上拿起香烟抽出一根点燃,把剩下的连盒子一起丢给了马来喜道:“有时间的话我让你舅妈把那只山鸡宰了,到时候到家里来陪我喝两杯”
马来喜点了点头,乐呵呵的离开了。
来到外面,他把雨衣脱下来披在李晓曼的身上,然后让她坐在三轮车后面帮他撑着伞,蹬着三轮车朝李家村的方向而去。5八一60
真的,马来喜把雨衣披在李晓曼身上的那一刻,李晓曼心脏都不争气的挑动了好几下,她甚至能感觉到,马来喜是怕送她回去的时候,大雨把她淋湿了,这样的态度转变,让李晓曼有些一时间不太适应,脸上露出害羞的表情,看上去还真的挺顺眼。
这一路上风雨飘摇,李晓曼小心翼翼的从后面抱着马来喜的腰,见他也没有反对,于是缓缓将身子贴在了他的后背,这倒不是什么想男人了,主要是风有点大,这样做的话,马来喜的后背就不会被雨水淋湿了。
超市门口,王兰芬看着消失在蓬勃大雨里面的三轮车,脸上露出一丝得逞。
皇天不负苦心人啊,她王兰芬终究还是等到了这一天,当初的想法果然是正确的,想要让马来喜接受李晓曼,必须从冯瘸子那里下手才行。
如今看来,马来喜已经接受了李晓曼,至少,不讨厌李晓曼了,长此以往,这超市的女主人不还是李晓曼么,还有吴家村那栋别墅
真的,刚才乡政府那么多人在讨伐汪有为的时候,王兰芬一颗心几乎跳到了嗓子眼,因为马来喜差点被打的时候,李晓曼想都没想就挤上去了,她想拉都拉不住,当时她几乎就冲上去把李晓曼拉回来了,那不是找死么?
要知道,刚才那种局面,李晓曼冲上去那就是在跟所有人作对啊,明眼人都能看出来,老严家的人这是在搞事情呢,她只是让李晓曼去讨好冯瘸子,通过冯瘸子来让马来喜改变对李晓曼的看法,最后好接受李晓曼,可没让李晓曼去送人头啊
可现在王兰芬不这么想了,她觉得女儿李晓曼比她聪明,而且敢想敢做,这一招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富贵险中求?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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