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吃软不吃硬
望山乡,采石场。
马来喜一脸无奈的站在采石场大门口,看着吧嗒吧嗒抽着烟斗的冯瘸子道:“冯叔,跟我回去吧,家里房子也盖起来了,你也该回去好好享享清福了,你要实在是闲不住的话,去超市门口跟那些老头下下象棋聊聊天儿也好啊。”
“这采石场灰尘这么大,干时间久了对身体不好”
一个月过去了,家里的轻钢别墅也修好了,马来喜自然是想把冯瘸子接回去享清福。
说实话,马来喜也有些激动,他做到了,他会让冯瘸子住上好房子,让他的万年不愁吃穿,让他脸上有光,也让当初那些人看看,冯瘸子把他马来喜养大了,没白养!
结果冯瘸子说什么也不愿意回去,说是在这里上班这么轻松,一个月还能有一千五的工资,多少人挤破了脑袋也求不来这份工作呢。
至于家里的房子,他星期天休息的时候回去住一晚上也是一样的,并且还提醒马来喜,现在房子也有了,还开了超市,可以和李晓曼商量一下结婚了。
这可把马来喜气得不轻,他把家里整那么漂亮,让村里人都羡慕,不就是为了让冯瘸子住得舒适一点,脸上有光么,现在倒好,还在采石场当保安当上瘾了,不回去了。
马来喜甚至已经在想了,要不要让杨有才跟采石场得负责人打声招呼,直接把冯瘸子开除了,那样冯瘸子就不得不回去了。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如果我们长大了,父母依旧含辛茹苦的话,那么我们的长大还有什么意义呢?
至于李晓曼,八字没一撇呢,怎么就要开始谈婚论嫁了呢
刚想到这里,马来喜看到余小曼骑着女士摩托朝采石场这边赶来,很快就来到了近前。
说实话,这一个月来,李晓曼经常来采石场这边看望冯瘸子,甚至都基本没有去找过马来喜,就是偶尔在超市门口碰上了的话打个招呼,随便聊两句就走了。
倒是马来喜有时候去李家村李晓曼家送桶装水的时候,王兰芬那叫一个热情和客气,李晓曼也会多跟李铁牛多说几句话,她虽然不像以前那样动不动就说我喜欢你之类的,但她的眼神,表情无不在表现着对马来喜的稀罕。
这就让马来喜感觉余小曼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也没有从前那么让人讨厌了。
当然,改变马来喜这种观点的主要原因,还是李晓曼经常隔三岔五的带点水果过来给冯瘸子,还把冯瘸子的脏衣服裤子都洗干净了,别说冯瘸子了,人家整个采石场的人都传的沸沸扬扬,说李晓曼就是马来喜的女朋友,也经常说冯瘸子有福气。
这可是真的让冯瘸子觉得很有面子的事情了,也特别的中意李晓曼。
尽管马来喜也知道,李晓曼做的这一切,就是想要从冯瘸子这边入手,摆明了就是在打他的主意,但他依旧是无法拒绝,难道人家做了这么多,他还和当初一样说话那么难听,把人家赶走么,冯瘸子也是要面子的,至少在他的心里,李晓曼是个好女孩。
当然了,如果李晓曼从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女孩的话,马来喜当然也不会拒绝,说不定真的可以谈婚论嫁了。
马来喜也是有些无奈,他这个人素来就是吃软不吃硬的,李晓曼来这种软的,他反倒不好意思给人家甩脸色了,所以每次见面说话也都是和和气气的,甚至有时候还面带笑容。
这不,李晓曼才刚把车子停下来,然后就提着一个纸包过来递给冯瘸子,然后满脸笑意的道:“冯叔,这是我下午去镇子上办事情顺便给你带的烟丝,他们都说特别纯,你先尝尝,好的话下次我再给你带”
冯瘸子也不客气,乐呵呵的接在了手里,然后小心翼翼的打开,捻了一小撮放入烟斗点燃,深吸了一口后露出了陶醉的表情。
这时候,李晓曼才看着马来喜道:“来喜,你是来接冯叔回去住的吧”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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