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我想给你当外甥
汪有为看着月光下那张年轻的脸庞,这小子根本就没有江春梅说的那么简单,也压根就没有被江春梅吓住。
否则的话,他又怎么可能直接拒绝呢?
这说明了什么他要的不是什么封口费啊,这倒是让汪有为有些惊讶。
只见马来喜从口袋里面掏出那稍微有些劣质的香烟,有些讨好的用双手递给了汪有为,然后才一脸认真的低声道:“汪乡长,如果你一定要我选择的话,我可不可以不要钱?”
一边说着,马来喜还一边小心翼翼的上前把打火机点燃。
看着火苗亮了起来,眼前的年轻人居然一点儿也不紧张,甚至是有些老成稳重,汪有为微微皱眉,低头点燃了香烟,然后轻声道:“你到底想要什么?”
之前马来喜给汪有为的印象,就是一个能吃苦耐劳的年轻人,还去他们家换过水,笑呵呵的很有礼貌,但此时此刻,汪有为发现,可能望山乡很多人都看走眼了,你看到的,只是这小子想让你看到的而已。
马来喜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然后开口道:“汪乡长,我想当你的亲戚,我妈也和你一个姓,以后我喊你舅舅成吗?”
“这样一来,我就是你外甥了,咱们是一家人,无论发生什么事,我肯定会帮着我的家人”
对于那个抛夫弃子的女人,马来喜没有丝毫的留恋和想念,但是马来喜发现,她的姓居然还有点用途。
汪有为愣了半响,然后深深看了马来喜一眼。
他的直觉果然没错,这小子不简单啊,认了他汪有为这个亲戚,在这望山乡比拿多少钱都好使。
而且他的意思也很明白,成了一家人他肯定会守口如瓶,如果不是一家人的话,那就难说了。
深吸了口气,汪有为直接沉着脸的道:“你想打着我汪有为的旗号在这望山乡欺男霸女,胡作非为吗?”
马来喜摇了摇头,认真的道:“舅舅,我家的事情你应该多少知道点,我爹死的早,我妈跟别的男人跑了,是冯叔把我养大,而我大伯和三叔欺我年幼,把我家的土地霸占了,现在还没有归还。”
“我只想拿回原本属于我的东西而已,之前我没有把握,但现在有了你这个舅舅,我不怕他们不还”
汪有为瞪着马来喜,他都还没有答应呢,这小子就开始张口喊舅舅了,这让他有些无奈。
再说了,这么大点事情,实在是犯不着杀人灭口,而且,这小子一身的肌肉,一米八的各自,他还不一定干得过。
稍微斟酌了一下,汪有为沉着脸的道:“要是让我知道你小子以后打着我的旗号乱来,给我捅娄子的话,我饶不了你!”
他也是有些无奈,毕竟他和江春梅在床上干的那些事情,确实被这小子看到了,想让他保守秘密的话,要么弄死他,要么把他变成自己人。
而且汪有为也发现了,这小子贼机灵,说不定以后有用。
马来喜连忙点了点头,脸上的激动无法掩饰。
这一下,他马来喜就是望山乡乡长汪有为的外甥了,从今往后,吃了他的得给他吐出来,拿了他的得给他还回来!
杨有才啊杨有才,你是真的黑,三千块钱的血汗钱就给老子一千块,等有机会了,老子也尝尝你老婆的滋味儿!
看着汪有为转身打算离开了,马来喜连忙乐呵呵的跟了上去,道:“舅舅,要不要我用三轮车拉你回乡里?”
汪有为没好气的摆了摆手道:“滚回去睡觉吧,我骑摩托来的”
看着汪有为消失在夜色中,马来喜平复了一下心情,从明天开始,该换个活法了!
他要成为有钱人,要出人头地,要让冯瘸子过上望山乡最好的日子!
次日早晨。
马来喜煮了一碗葱花面,淋了几滴油进去,再煎个荷包蛋盖在上面,端给坐在院子里那颗歪脖子树下抽旱烟的冯瘸子,并且皱着眉的道:“冯叔,今天我要是再看到你去捡矿泉水瓶,我就给你扔了!”
冯瘸子,本名冯辉,一个对马来喜恩深义重的人,可以说没有他的话,马来喜早就饿死了。
所以能赚钱以后,马来喜就不让他去捡破烂卖钱了,用马来喜的话来说,那些个破烂非但卖不了几个钱,还经常遭人耻笑,以后,他养着冯瘸子,啥也不让冯瘸子干。
冯瘸子那脸上的皱纹如同老树皮一样,一边接过葱花面,一边笑骂道:“小兔崽子,长能耐了”
马来喜也不理会他,返回家徒四壁的房间里,然后从一个褪色的红柜子里翻出了几张泛黄的证明,然后蹬着三轮车离开家,路过杨有才家的时候,刚好遇上出门打算去乡里医务室上班的江春梅。
江春梅和往日一样笑着打了声招呼:“来喜,忙着去送水啊?”
“对了,乡里医务室的桶装水也喝差不多了,到时候送一桶过去”
那昨夜的事情,就像是从来不曾发生过一样。
马来喜放慢了三轮车的速度,笑呵呵的道:“嫂子放心,到时候我优先送乡里医务室。”
一边说着,马来喜一边快速的上下打量了江春梅一样,她穿着一套淡蓝色的连衣一步裙,裙摆到膝盖上方二十公分处,身材凹凸有致,白皙修长的两条腿特别惹眼,脚下踩着高跟鞋,长发披散在肩膀上,特别的迷人。
三轮车出去一段距离后,马来喜还回头看了一眼,只见江春梅刚好骑上了女士摩托离开。
其实这大山的早晨也是有些凉的,马来喜很好奇,江春梅那连衣短裙处冷风灌进去后,难道不冷么?
他忍不住想起昨晚上那一副画面,瞬间又可耻的有了反应。
最后,马来喜把三轮车停在了村尾的大伯家门口。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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