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大哥的悄悄话
傍晚时分,辛母做农活回来,扭着酸痛的胳膊蹑手蹑脚走进门,鼻子里闻到一股香味,抬眼就看到辛锦荣将饭菜端到桌上了。
宝贝女儿怎么做起饭来了?这可使不得啊。
辛母先是震惊了一把,接着急忙将她手上的碗抢了过来。
“哎呦,我的孩子啊,你这是干什么?怎么不等你爹回来再做饭呢。”
爹娘都去田里忙活了,辛锦荣眼瞧着天色不早了,所以跟木栖一起把饭做好了等家里人回来,之前她也没给家里做过什么事,想着给家里人一个惊喜,娘怎么反而不太高兴的样子。
“娘,这鱼可好吃了,你先尝尝吧。”
辛锦荣正要拿起筷子,又见辛母脸色铁青,她将女儿手上的筷子一扔道:“你是个女子,怎么能进厨房呢,还有,那个木栖怎么天天跟你在一起,吃白饭也就算了,可不能不顾男女大防,今儿个倒好了,引着你下了厨房,女子远庖厨,娘不是从小都教你的吗?!”
她本来就不喜欢这个木栖,觉得他来路不明,来到辛家也是整日闲散,现在还带坏自己女儿,都把人带去厨房做菜了,这成何体统?
辛母从来都很少跟自己女儿置气,但这次她实在是忍不了了。
辛锦荣也知道,要换做以前,原主是绝对不会给家里干一件事的,而且父母也不舍得她做事,她也是没想到,就这么一件事就让娘发这么大的火,当下只好软着性子哄着。
“哎呀,娘,爹这不是还没回来嘛,我是看你们都累了,所以才让木栖做了饭,我要是不帮忙,等你们回来就饿肚子了呀。”
辛锦荣一说完,刚好辛爹也回来了,他将锄头放好,一抬眼就看到辛母喘着气,神色很是不悦。
“这是发生什么事了?”
辛母见夫君回来,看也不看他一眼,坐到了凳子上,眼睛看着那一碗红烧鱼。
“你女儿进厨房炒菜了。”
“啊!”辛父赶紧跑到辛锦荣面前,抓着她的手细看,见那双手还是滑溜溜的后,才又呼出一口气,“这手还是没粗,还是好看的,女儿啊,你下次要真饿了,就喊爹来做饭,你不能做饭的,我们家荣儿以后是要大富大贵的人呢。”
他自从嫁过来,就没让妻主进一次厨房,在他父亲家里,也没有让女儿做饭的道理的。
辛锦荣索性就不在争辩了,父母的成见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改变的,她只好坐下来,拿起筷子给每个人碗里都夹了一块鱼肉。
木栖端着一锅鱼头汤放到桌上,双眼瞥见辛母正意味深长得望着他,他有些不自在得坐到了辛锦荣旁边。
他发现只要自己跟辛锦荣待在一块,辛母的眼神就不会这么恶劣了。
辛母是懒得跟这男子计较,只希望等城门开了,赶紧把他送走就是。
辛锦荣才发现大哥还没回来,于是问道:“大哥呢,他去哪儿来?”
一旁的辛父回应道:“安儿进城采买东西了,一大早就出门了,到现在还没回来,都不知道出了什么事。”
一家人饭都吃完了,到了深夜,辛锦安才悄悄从后门进来,辛锦荣的卧房刚好通向后门,她拿着蜡烛过来,才发现是大哥回来了。
“大哥,你干嘛去了,现在才回?”
大哥作了一个噤声的手势,走到辛锦荣房里,又将门关上。
他神秘兮兮得对着辛锦荣道:“二妹,我跟你说了,你千万别告诉爹娘啊。”
“好,我不告诉他们。”
辛锦安捂着嘴道:“我本来打算去城里买点东西,结果路过城郊的时候,遇到两个小偷顺走了我的包袱,那里面是二妹给的粮食,我要拿去换日用的,我当时就吓得不轻,旁人见我求救都无动于衷,要不是一个黑衣的女子帮我抓住了小偷,我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大哥想到此处,脸上露出些期许的微笑。
“那女子只用了手上未出鞘的长剑便制服了小偷,怕我再遭遇不测,她还亲自把我送到了村口。”
那女子挺拔而坚韧的身姿还在他脑海里旋转,一刻也没能停歇。
这么说来,大哥是被英雄救美了,才会给耽搁的。
辛锦荣笑道:“瞧大哥的样子,这是对人家一见钟情了?”
大哥像是被触动了般,摇头如鼓。
“我只是很感激她的见义勇为罢了,再说了,她长得那么好看,身手也好,我、我怎么能配得起她。”
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像极了乍褪的潮汐。
辛锦荣将大哥的脸板过来,硬要他直视着自己,“大哥,你看着我,我想告诉你的事,你永远值得被人喜欢,为什么要说出不配的话来呢?。”
大哥将她的手拉开,缓缓垂下目光来。
“娘已经给我说了亲事,她是不会允许我跟除了未婚妻以外任何人往来的,再说了,我只是怀着一份憧憬,并不想让别人为我承担什么。”
是他的苦和乐,又或者是一些支离破碎的过往,他都不想让那么美好的一个人给自己分担,有的人,只要遇见就够了。
只要遇见,留住最好的记忆,就足够了。
“娘要把你嫁给谁啊?”
大哥沉声说:“是城西的人家,她说如果我嫁过去,随一点粮食做嫁妆,我们全家就都能搬到她名下一个新宅。”
对于辛母来说,辛家这个房子也住了半辈子了,她或许也是为了儿女考虑,想让儿子嫁个有钱的人家,只是现在城里有钱的贵女,大多都有好几房侍,大哥嫁过去,不管是不是正夫,也必然要受些委屈的。
“新宅?现在城里诸多空房,想买个宅子还不简单,等我后面给村子里建一处宅子,在去城里买一套,何须你嫁?”
听到二妹这么说,辛锦安像是抓住了救命稻草一般拽着她的衣袖。
“二妹,你说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我何时骗过你啊。”辛锦荣摸了摸大哥的脸,笑了一下,“一切有我呢,快去睡吧。”
“那我去睡了。”
大哥拿着蜡烛起身,走到门边又回头看她。
“二妹,谢谢你。”
这是他第一次被二妹鼓励,二妹说他值得别人的喜欢,不管是不是真的,他也很开心。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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