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
“死了?!”
“我的天呀,老林,你赤手空拳,就把草原大地獭打死了!”
“林大哥,你这也太厉害了吧。↓↓↓↓”
老胡三个人看到这一幕,全都呆在原地。
根本无法想象,刚刚他们拿着冲锋枪,疯狂的射击,都没有伤及分毫的草原大地獭,现在竟然被林毅徒手三两下给搞死了。
要说林毅拿黑金古刀,砍杀三只草原大地獭吧,那还在可接受范围内。
毕竟拥有黑金古刀这样的神兵利器,他们能够理解。
可现在,他们是真的不能理解。
究竟多大的力量,才能做到这一步?
变态啊变态。
“你们也别愣着呀,赶紧去把草原大地獭收拾收拾,这免费的食物,不要白不要。”
林毅看着目瞪口呆的三人,淡淡的笑了笑,好像眼前所发生的一切都在他预料之中似得。
一边说着,他一边走向仅剩的一只草原大地獭。
他将黑金古刀投掷出去后,黑金古刀切断这只大地獭的一只腿和一只手臂,余势未减,直直的刺入墙壁中。
林毅从墙壁中拔出古刀,看着趴在地上挣扎着想逃走的大地獭。
手起刀落。
至此。
五只草原大地獭全部命丧黄泉,死的不能再死。
老胡既惊又喜,看了看胖子,笑道,“胖哥,赶紧的吧!今天咱们托老林的福,大难不死,还能尝尝草原大地獭什么味道儿!干活麻溜点~”
胖子也丝毫不含糊,握着刺刀,向着一只草原大地獭的尸体走过去。
看着大地獭的尸体,胖子啧啧称奇,好奇的问道,“老林,老胡,你们说大地獭皮这么后,要是卖了,值不值钱?”
“你脑子里就想着钱了!这破玩意值什么钱呀,又黑又硬,别人要它做什么?”
老胡鄙夷的看了看胖子,拿着刺刀,上去给他搭把手。
该说不该说。
胖子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林毅。
猪脸大蝙蝠的尸体都能回收,那么这草原大地獭的尸体,也应该能回收吧?
价值恐怕还要在猪脸大蝙蝠之上。
“啧啧,不错不错。”
林毅心中暗暗称赞。
与此同时。
五只草原大地獭接连被他斩杀,他也在心中默默打卡了!
“系统,我要打卡!”
“叮,检测到宿主已斩杀五只草原大地獭,打卡地点不限,可打卡!”
“叮,恭喜宿主打开成功,奖励:龙虎山秘法——金光咒,1500盗墓点。”
系统的声音越听越好听。
龙虎山秘法——金光咒到手!
林毅粗略的瞄了两眼。
开篇赫然是霸道的八个大字!
【天地玄宗,万炁本根】
这八个大字,好似由金砂写上去的,看上去金光闪闪,高贵非常。
正如这八个字所言,金光咒乃是道家根基!
道家各门各派都有自己的独门金光神咒,如茅山、五华山、武当山等等都通晓金光神咒,但是每个门派的教义不同,侧重点也不同。
如茅山侧重于修法术,炼符箓。
武当山侧重于修内丹,炼阳神。
而龙虎山则修金光,成雷法!
金光咒是龙虎山最基础的功夫,达到一定境界后,便可万神朝礼,役使雷霆,鬼妖丧胆,精怪亡形。
金光咒修至高深处,可修炼高深莫测的雷法。
修五雷正法,成阴阳五雷。
雷乃天之号令,其权最大,三界九地一切皆属雷可总摄。
妖魔鬼怪,遇到雷法,无一不退避三舍。
当然。
金光咒除了修炼金光之外,也只能掌握雷法中基础的掌心雷。
关于五雷正法,描述不祥,估计还要在商城里购买。
即便如此,金光咒也非常强悍,而且修为越高深,金光咒的威力就越大。
在老天师手中,简单的金光咒,足以碾压一切绝学。
若是他的《大洞真经》修到巅峰,随随便便一记金光,恐怕都有劈山断河的威力。
现在嘛。
由于他没有修炼《大洞真经》,也没办法修习金光咒,暂且放到一边。
等出了地下要塞,再尝试修炼。
在林毅打卡期间,老胡和胖子忙的热火朝天,将草原大地獭身上的精肉割下来,给烧烤了。
割一片,烤一片,吃一片。
何止像极了自助餐,就是在吃自助餐嘛。
“林爷,赶紧过来,赶紧过来,你可是今天的大功臣呀,来小胖我敬你一杯!”
胖子兴奋的拉着林毅,又从背包里掏出三瓶烧酒,给林毅、老胡一人一瓶。
吃着烤肉,挨着火推,喝着烧酒。
即便在寒冷的地下要塞,也感觉浑身热腾腾的,跟下馆子似得。
英子自幼打猎,切肉的手法,那个叫娴熟呀。
她没事儿就切下来几片肉,放在火堆上烤着,感觉好像比馆子里的小服务员还专业。
林毅也毫不客气,大刀阔斧的往地上一坐,大口喝酒,大口吃肉,一脸的满足。
想想以前当个苦逼的程序猿,天天加班,还经常被老板劈头盖脸的臭骂,什么时候有过这待遇?
想吃什么就吃,想干什么就干!
旁边还有个小美女伺候着。
心里面就一个字!
爽!
这才是男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嘛!
做人如斯,夫复何求?
正在他快吃饱时,系统又一次在他脑海中响起。
“叮,第八处打卡地点刷新,为送男女水银尸往生后,可打卡,不限地点。”
“奖励:轻功——踏月留香,1500盗墓点。”
咦?
竟然是轻功!
听着系统的声音,林毅有些讶异。
这系统,也太好了吧!
知道自己总是拿脚跺地,跺的脚疼,还专门准备一门轻功?
林毅有点半开玩笑的想着。
不过这个名字,有点耳熟呀!
于是查看了详情。
轻功踏月留香,相传是盗帅楚留香的独门绝技。
楚留香可是一个名动天下,江湖中人人传诵的侠盗,来去如风,翩若惊鸿,矫若游龙,偷完东西后空气中只留下淡淡的郁金香气息。
这可是个近乎于神话般的人物啊。
轻功天下第一,盗术天下第一。
每逢他要盗取别人的东西,势必会事先通知对方。
其中,香帅最经典的话,林毅还依稀记得。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时,将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态度,这股自信,真的没谁了。
有了香帅的轻功踏月留香,即便再危险的地方,也去的了。
远的不说,先说近的。
等他们回到京都后,按照剧情,会和雪莉杨一行人前往昆仑雪山。
雪山长年积雪,不知道有多厚。
一脚下去,还不知能陷入多深,万一遇到雪崩什么的,更加危险。
一个人的力量和大自然相比,终究还是太弱小。
可,有了踏月留香,那就不一样了。
虽然不能冯虚御风,若是能做到踏雪无痕,一苇渡江,那也已经足以惊艳天下。
登昆仑,上雪山的风险也就大幅度降低!
nice。
酒足饭饱。
胖子揉着鼓起来一圈的大肚子,心满意足的剔着牙缝。
“哥几个,吃饱喝足,咱们开工吧~看看这要塞有没有其他宝贝~(▽)~”
老胡咧嘴一笑,开玩笑道,“小胖,你刚才还不吵着闹着要走呢么?!咋地现在改变主意啦?”
胖子脸皮厚,不要脸的说道,“老胡同志,此一时,彼一时。现在胖哥我是兵强马壮,一口气走个七八里都不是问题。”
一边说着,胖子已经迫不及待的站起来,拎着包裹,想前方走去。
林毅见状,微微一笑,随即目光落在一直在旁边暗中观察的男女鬼童身上,看了看鬼童,又看了看地上男女水银尸,又看了看胖子。
很显然。
这胖子要走了,竟然不带上你们!
你们该怎么办,不用多说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