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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3节 入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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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紫禁城。

    年纪不大,五十七岁,看上去已经垂垂老已的万历也在和家人一起吃年夜饭。

    和普通有钱人家不同,除夕这么重要的节日,吃饭时一定会有音乐声。

    类似环境音乐,听着缓解神经疼。

    这时一串乱杂脚步声忽地打乱音乐节奏,一名太监走进来径直跪下,“陛下,兵部尚书李文庆大人求见,说是南方来的六百里加急。”

    很快,所谓六百里加急送到万历手里。

    “呵呵~”

    看完,万里哈笑两声,随手将加急信丢在地上。

    “陛下,”李文庆试问道,“吕宋部落无故杀我漳、泉、广商贾万余人”

    万历抬手打断李文庆说话。

    “海外争斗,未知祸首,天朝四民,商贾最贱,兴动兵革不宜;

    又商贾中弃家游海,压冬不回,目中无君无父,弃之无所可惜,兵之反劳师,罢了罢了。”

    在万历眼里,侨居吕宋的明朝商人是大明贱民,弃民,被杀并不可惜,也不值得同情。

    兵部尚书李文庆张张嘴想说什么,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爱卿回去陪家人吃年夜饭吧。”没其它事情万历开始赶人。

    “是。”

    李文庆躬身应是,正打算离开,这时大殿门外又传来一阵急呼声,“陛下,南方八百里加急!”

    八百里听上去比六百里好像更急,万历不在意,慢条斯理展开加急信件。

    结果,一秒眼睛瞪滚圆,接着两眼一翻晕死过去。

    大殿里的人慌了神,太监、宫女乱成一团,连忙喊来御医。

    李文庆捡起掉在地上的八百里加急,他还不知情况,定眼一看,也差点闪了腰。

    ‘两广总督张新,出兵进入福州’

    一目十行看完,李文庆在心里同情老板三秒,这情换成谁都得急眼,气急攻心晕死过去也就不奇怪了。

    时间已晚,李文庆一个男人留在宫里不合适,朝正在抢救中的万历磕头后离开。

    这时候,李文庆并没有想太多,在他认为老板只是气急攻心,休息一下就好,明天还能继续嗨,到时再商量如何对付张新。

    然,当第二天下午,李文庆听说老板大小便失禁、失去行动能力、失去语言能力,变成一个活死人时,整个人都是懵的。

    1620年正月初十。

    在一阵阵悠扬的号角声中,童守义率大军出现在福州城外的天际线边缘。

    福州总督吴乐蜀站在城头,掂脚看向远方,那里黑压压一片,看起来像是难民潮。

    “大人,”一个管家模样的中年人小声提醒吴乐蜀,“叛军来势凶凶,要不要将府里财物和家小撤走?”

    瞄一眼管家,这是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好朋友,吴乐蜀摇头,“破坏军心是大罪,以后休要再提,我誓与福州共存亡!”

    管家无奈,只好躬身下墙,他之所以来问,不是贪生怕死,而是替吴乐蜀老娘来问的。

    吴家在福州当地是大族,上上下下数百口,如果被一锅端,损失之大,不敢想像。

    然,吴乐蜀对自己有信心。

    虽然在这之前他已经加丢掉漳州、泉州、福清等县镇,但福州毕竟省级城市,城高墙厚,不是一般小城可比。

    另外,福州城内还有二十台投石机,可投石块、火罐三四里,刚好可以克制叛军火器。

    只要能拖上两三个月,到时圣上必定来救。

    不过,吴乐蜀很快又后悔。

    和印象中‘叛军’不同,童守义带来的叛军一丝不乱,队列整齐,气势厚重,有一种坚不可摧感。

    城外四里处,童守义骑马走在步兵阵前,抬手示意大军停止前进。

    和电影里不同,广州府正规军没有铠甲可以穿,皆是牛皮甲。

    使用武器以短剑和圆盾为主。

    天赋异禀者,可以使用铁枪、大刀、重锤、狼牙棒等武器。

    “汤清,你到城下劝降。”

    汤清原本是一名普通拿工资的小兵,没加入军队之前是一名落魄童生,因为作战勇猛,被童守义提拔为百户官。

    实际这是一个属性人,因为千分之一慨率获得属性加成,对张某人百分百忠心。

    叫汤清的青年童生骑在马上抱拳应是。

    劝降是一种攻心策略,还是一种打特殊形式的打招呼。

    “城上何人?”

    汤清来到城墙脚下仰头喝问。

    作为一个久居上位者,吴乐蜀根本不正眼看汤清,由一名偏将接话,“我乃福州城守将刘三石,城下叛将听着,速速投降,免得丢掉性命。”

    “刘将军,”汤清仰头看着城头,“吴乐蜀不思报效皇恩,勾结海盗、私藏铠甲、蓄养私军、意欲图谋造反,你等最好打开城门,早早投降,免得被吴乐蜀牵连。”

    叫刘三石的小将下意识看向老板。

    吴乐蜀气的胡子乱颤,喝骂道,“一派胡言,乱箭射走他!”

    交涉失败,攻城开始。

    在没有无线电的年代,一套行之有效的指挥体系,对于行军打仗来说极为重要。

    张新设计的指挥体系分三种,近距、中距、远距。

    近距离没啥说的,基本靠吼。

    中距离靠鼓声和传令兵。

    远距离靠狼烟,可传达几种简单命令,最基本的是发现敌人、全线进攻、撤退、坚守阵地等等。

    “先礼后兵,”

    童守义坐在马背上,身后是一群背小旗,同样骑马的传令兵,淡淡道:“传令10号卫、11号卫、12号卫分别防守东门、西门、北门。”

    三名传令兵在马背上抱拳应是,然后调转马身顺着一个个方阵的空隙往后传达命令。

    片刻后,大阵后方三个方阵离开队伍,前往封锁其它三门。

    时机差不多,童守义再次命令道,“十台煤气罐发射架,密集往城门及城门抛射一百枚。”

    很快,发射架上前,炮弹上前,攻击开始,撼天震地的爆炸不断发生。

    同时,城内用投石器还击,打来石块和火油罐。

    两种武器射程相差不多,威力却相差颇大。

    煤气罐只要打在城墙上,每一次皆能炸开一处深半米、直径一米的坑洞。

    打在城门上伤害反而更小,他奶的腿,居然是千斤级别的实心铁城门。

    又因为没有准头,煤气罐落点分散,甚至还有许多落在城门前的护城河内。

    童守义一直在观察战场,再次投入十台发射架,对着城门就是一顿狂轰乱炸。

    效果还是差强人意,虽说把守方城墙炸的坑坑洼洼,但因为对方有投石机,不能近到跟前,导致落点分散,不能集中。

    思考良久,童守义侧头对传令兵吩咐,“点三道狼烟。”

    很快,后方军阵中升起三道又浓又黑的信号烟。

    吴乐蜀胆子很大,此刻还在城墙上,见城外敌阵中升起三道狼烟,本能感觉不妙,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劲。

    你来我往僵持不到一刻钟,一小兵气喘弱弱跑过来,“大人不好了,刘家造反,正在从内部打开北城门,这个时候或许已经失守。”

    “!!!”

    吴乐蜀眼睛猛地变大,南北城门之间相距五六里路,这个时候赶过去无济于事。

    “刘家!”吴乐蜀眼睛充血,“只要老夫这次不死,一定屠尽刘家上下!”

    接着,北边天空升起一道又黑又粗的狼烟,童守义微微一笑,“七号、八号、九号卫绕去北门。”

    同一时间,防守东西两门的两卫士兵,也同时赶往北门。

    原来,童守义从未真正想过从南门攻进城内,大军摆在南门外,只是吸引吴乐蜀的精力和心思。

    真正破城方向是另外三门,城外却只有一卫五千六百人,非常有欺骗性。

    刘家自然是海商。

    原本福州第一海商是马海洋,那家伙死后,刘家现在是第一海商。

    但无论是马家,还是刘家,都绕不开澎湖和安平城。

    有求于人,加上刘家新任家主野心勃勃,志在深海,于是赌上全族性命,答应做内应。

    半个时辰后,见败局已定,吴乐蜀被迫宣布投降。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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