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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节 莫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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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刀刃是凉的。

    只感觉一个漏风,接着一疼,然后随意撒上一点刺鼻药粉。

    ‘自已就这样被挤了腰果?’

    努尔哈赤变的双目无神,心情变的低落。

    李魁奇在远处看着这一切,对身边传护卫兼职传令兵吩咐。

    “给他们三天时间养伤,之后白天干活,晚上背诵终极奥义,一个月内背诵不出,割掉一只耳朵,两个月背不出,再割一只耳朵。”

    李魁奇是穷苦出身,参加过走私,人生经历丰富,但他还是一个内心比较善良的人。

    之所以变成现在这般动不动喜欢挥刀子,主要是受师姐影响,也和女真野蛮习俗有关。

    地域原因,北方条件艰苦,冬天长且极端寒冷。

    这种情况下,民风自然彪悍野蛮;也可以说全体女真人,不是野人,胜似野人,大部分还过着饮血茹毛的原始生活。

    面对这样一群手下,如果心慈手软,很难管理诺大营地,久而久之,李魁奇挥刀子的次数也越来越多。

    对自己人挥刀子不手软,对敌人更不会手软。

    李魁奇一直在追求成为名将,他自己却没意识到,每天正在做的事情,其实就在学习‘冷酷’。

    而‘冷酷’是名将三年级的核心内容。

    紫禁城。

    炼丹房。

    因为距离问题,叛军攻克梧州、南宁府,总督张同鸣投降的消息一个月后,相隔五天先后送到万历手里。

    这让他感到十分愤怒,举剑连砍七八个古董花瓶。

    跪在下方的首辅方从哲、御史杨禾等四五个大臣伏地不敢抬头,心里多少有些害怕被牵连。

    特别是方从哲,此刻心里慌的一批,他是真没想到,一个小人物为会一个教司坊女人掀起惊骇浪,结结实实威胁到自己的屁股和全家性命。

    “你们说,这事怎么处理!”

    万历披头散发,怒目瞪看着一众大臣。

    “臣万死!”

    方从哲跪在地上,屁股翘的高高,声泪俱下高呼,“请陛下将老臣一家交给叛军,平息叛乱。”

    人老成精,方从哲敢这样说,就料定万历不会把他一家交出去。

    原因是万历有傲气,有骨气,心里虽然对方从哲不满,却没有考虑过将首辅一家交出去。

    立马有一个御史落井下石,借机批判方从哲,大致意思是,不为大明分忧,反添乱,妄为首辅,建议革职查办。

    多次之后,同为御史,杨禾发现,无论如何努力,这事根本扳不倒方从哲。

    心里想法丰富,忽听老板点到自己名字,“杨禾,你今天怎么不说话?”

    “回陛下,”杨禾跪在地上直起腰,朝万历抱抱拳,“臣在思考如何平息这场叛乱。”

    万历最不喜欢御史,爱管闲事、爱骂人,还特别头铁,以被打板子、罚俸禄为荣。

    “平息叛乱不用你一个御史操心,”万历冷声道,“拟旨,调驻福州前军都护府进入广东平叛。”

    “陛下,”御史最喜欢顶嘴,杨禾不在乎万历讥讽自己,谏言道。

    “张新是被官逼民反的经典例子,就在昨天,他又送来一批税银,怎么看都不像真心造反,给他一个公道,就那么难吗?”

    经杨禾提醒,众人意识到,张新恐怕真的只是想要一个公道而已,如果是真造反,谁会干出给皇帝送银子的傻事?

    将心比心,跪地大臣做不到,万历本人也做不到。

    如果有一个好办法可以平息叛乱,相比调兵遣将、粮草转运、消耗民力,确是划算很多,心里这样想,万历反问杨禾,“你可有两全其美办法?”

    所谓两全其美,指是既可以平息叛乱,又不用把方从哲一家交出去。

    杨禾跪在方从哲旁边稍后一点位置,瞄了眼装可怜的老头道:“臣没有。”

    万历把目光看向方从哲,声调不急不缓,不轻不重开口问,“首辅可有办法?”

    方从哲抬起头,一句简单问题,他却听出万历心里很生气,如果不能想出好办法,这次风波过后,自己可能会翻船。

    而且不能打太极,必须解决,究其原因这事是自己那蠢儿子造成的,着实是扶不起的阿斗,扶不上墙的烂泥!

    许多想法一闪而过,方从哲老迈身体颤抖着朝万历拱拱手,心里已经有办法。

    “回圣上话,老臣以为张同鸣既然无能,不如让有德者居之。”

    “”

    “”

    “”

    炼丹房静三静。

    反应过来,许多人在心里骂方从哲,为弥补自己捅的篓子,却让老板许诺一个反贼当总督,简直是人间败类!

    杨禾第一个表达坚决反对,满满一股求生欲,担心将来出事,提前撇清关系。

    吵来吵去,最终决定权还在万某人手里。

    讲真,万历也很为难,让一个反贼当总督,这事历史上发生过,但大明没有。

    这时,一个叫顾学臻的文官,为同乡兼老上司助攻道,“圣上,张新之所以起兵,或许是看清张同鸣能力平庸,心忧大明边疆不稳,这才为大明而起义。”

    “”

    众人又是一静,有些人不要脸,可以完全没下限,比如顾学臻。

    然,万历正好需要这个台阶,看着一众大臣问,“谁愿意携带封赏圣旨前往南疆?”

    广州府。

    因为距离问题,李魁奇在北边俘虏努尔哈赤张新不知道;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已经是新任两广总督。

    此时此刻,他正在总督府接见一个自称来自莫朝,叫周旺的使臣,这家伙突然上门。

    千里条条来到广州府,目的是请天朝上国调节莫朝与后黎朝的紧张关系。

    直白一点就是莫朝被后黎朝欺负的太惨,有可能灭亡,找爷爷来帮忙。

    打量周旺献上来的地图,莫朝大致地点在后世越(南)河内周边一小块地方,北部边界与大明接壤,东西南三面被后黎朝包围。

    “大人,您一定要帮我們啊。”

    话到最后,三十来岁,身高不到一米六,皮肤黝黑的周旺竟然挤出一滴眼泪。

    张新在心里思考如何处置这件事情,或者说,如何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思考七八秒,他在心里做出一个重要决定,修一条路,一条从南宁向南无限延伸的直道!

    之所以在短时间内,做出这么一个将会改变无数人命运的重要决定,主要原因是粮食。

    整个明朝都处在小冰河时期,连广州府都会下雪,这还了得?藲夿尛裞網

    而郭春秧的粮食就来自南边处在热带、亚热带的占婆国、柬埔寨王国、南蟠国等等小国。

    只要打通一条直道,只要管理的好,未来至少可以得到养活约两三亿人口的粮食。

    手里有粮,心里不慌,这个名言是无数前辈总结出来的真理,总之,这个决定肯定不会错!

    心里对周旺抱歉一声,张新脸上挂着让人如沐春风般的微笑问,“莫朝有多少人口?”

    周旺不明原由,回答道,“约七十余万。”

    ‘七十余万,其中至少有一半劳动人口,征其中十万极度贫困人口修路,一人一天消耗两盒罐头,一个月消耗3000吨,艹,养不起!’

    张新在心里快速计算,思考三四秒道,“帮你们可以,但大军出征非一朝一夕,加上交通不便,路上可能要很长时间。”

    周旺大喜,连忙解释道,“慢一点不要紧,我王可以暂时对后黎朝示弱,等天朝大军到来。”

    “我可以帮你一次,那以后呢?”张新反问。

    “以后?”周旺喃喃,“请大人多多照顾。”

    “呵!”张新冷笑一声,“我看上去很空吗?”

    周旺语塞,反应过来,请教问,“大人有什么办法?”

    “办法简单,”张新露出獠牙,“从莫朝内部修一条路到南宁府,有了路,不仅可以增加两边商贸往来,我的大军亦能够在后黎朝入侵你们时,随时能到。”

    “这”

    周旺傻眼,第一想法是张新想吞并莫朝,太明显了。

    一眼看穿周旺想法,张新把脸一板,“大明帝国拥有四海,看不上莫朝那点弹丸之地。”

    很骄傲的说法。

    但周旺信了,在他认为,大明朝以及大明朝的官员都特别骄傲,骄傲到不屑一点二点土地丢脸面。

    然,周旺直到现在还没发现,他眼前这个‘总督’是假的!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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