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节 花听语
人来人往的总督府门口。
张新正在走神,一道撕裂空气的长鞭向他抽过来,凭着+3敏捷,一个侧身避开。
看向来人,扬鞭人是一名威武不凡,身着劲装,乘马而行的少女,犹如花木兰一般的女将。
不同的是,一看这就是有钱人,穿的是鱼鳞片铠甲,红色披风,精良牛皮靴,放在后世,这一身行头,没有十万,也有二十万。
再看看旁边挑着沉重担子,一副不知所措的樵夫。
原来,张新走神时,看着像是故意挡住可怜人的去路,然后被人家路见不平了。
艹!
换个情况,张新会将对自己挥鞭的人一枪轰成渣。
眼下这种情况,明显是误会,张新虽然有神经病,却没疯到随意杀人,心里想法一闪而过,微微躬身,让开道路。
见张新乖巧懂事,‘花木兰’骄傲地扬扬小脸,口气训斥道:“下次再敢欺负人,小心本姑娘的皮鞭!”
“”
不知张新是不是太邪恶,感觉皮鞭和红烛挺配。
心里这样想,一言未发,转身离开。
目送张新走远,骑在马上的‘花听语’看向樵夫,“你的柴我买了,送去花府。”
收下铜钱,樵夫感动,连声道谢。
广州只有一个花府,也就是城内的现任布政司使,今年已经六十岁高龄的‘花可庆’老爷家,离这里很近。
花听语本人不住城内,她早上进城,只为吃一笼她最爱的小包子。
早饭后策马风风火火从东城门离开,行约六七里地,停在一栋占地约五六亩的多套进宅子跟前。
六十岁的花可庆育有六子,皆已成年,自然不可能挤在一起住,分家后花听语的父母住在城外。
把骏马交给家丁,把皮鞭往腰间一别,花听语骄傲像孔雀,“我爹我娘呢?”
家丁不敢怠慢,恭敬回答道,“老爷和夫人今天没有出门。”
绕过照壁,经过前院,花听语在二进院会客厅里找到正在喝茶聊天的父母。
这是一对约三十岁出头的夫妻。
男主人叫花开诚,女主人叫褚云红,对于女儿身穿铠甲,目光皆颇为无奈。
“爹娘,”花听语脸上笑容灿烂,“我刚才在城里又做一件好事,一个可恶的读书人,故意不让樵夫卖柴。”
“然后呢?”女主褚云红问。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花听语扬扬手里的专业皮鞭,“当然是抽他!”
不知花听语回来之前,男主和女主聊些什么,只见男主人花开城如释重负道,“还是夫人有先见之明。”
“爹娘,”花听语表情懵,“你们在聊什么?什么先见之明?”
“听语,”花开诚一副无奈表情道,“你知道,这两三年我和你爷爷,一直在给你找夫家,希望你嫁的好一点。”
提到夫家,花千语垂首丧气,她长的不算丑,可就是嫁不出去,同龄十七岁女孩,娃已经会跑,她还单身。
没有一个愿意娶她,
原因她心里知道,只是因为她从小不爱刺绣,爱武艺,喜欢路见不平,性格大大咧咧,没有别的女子温柔体贴。
试想,有那么多温柔可爱的女子可娶,谁会娶一个女暴龙啊。
“就在刚才,”花开诚如释重负道,“你娘跟我说,她在嫁进花家之前,曾经和好友有过约定,如果未来生子,女孩结拜为姐妹,男孩结拜成兄弟,如果一男一女则结为夫妻。”
花千语眼睛瞬间明亮,兴奋之情难掩,看向褚云红,“娘,你怎么不早说?”
今年三十三岁的褚云红叹息一声,回忆道。
“那年我十三岁,我的好友十四岁,当时关系极好,聊天之间就有这么一个约定,可惜之后不久她家道中落,嫁给一个普通人,一年后生下一个儿子,比你大一岁。”
停顿一两秒,褚云红又道,“这只是一个口头约定,娘希望你嫁的好一点,这事就一直没提。”
“夫人,这是你不对,”人如其名,花开诚看上去诚实,“既然是约定好的事情,就是即成婚约,怎么嫌贫爱富?”
褚云红心里翻白眼,如果不是女儿嫁不出去,男人肯定不会这样说。
“娘,那家人现在在哪?”
花听语一颗心如小鹿乱撞,她终于要嫁人了,耶!
褚云红闺中密友自然是张四九老婆李海棠,早在张新迎娶陈晴儿之初,李海棠态度比较模糊,有点不太情愿。
原因是她也记得与好友少年时期的约定。
按大明律中的婚约篇规定,父母之言,等于婚约即成生效,如有违约,一方追究不放,违约方轻则罚银,严重可判充军。
这事可大可小,李海棠担心被追责,连累张四九被贬,就一直拖着儿子和陈晴儿结婚。
直到后来发生县令儿子强娶陈晴儿事件。
没办法,李海棠被逼到墙角,生活在狮子村,如果不到陈家提亲,会被人戳脊梁骨。
去陈家提亲前,她幻想着这事已经被褚云红遗忘。
后来还是担心,恰好张四九被调到东北,她借口跟着一起走,虽然知道被褚云红追责概率不大,可什么事都怕万一。
果然,万一就来了。
“我那好友叫李海棠,嫁到香山县下面,一个叫狮子村的地方,她的夫家姓张。”
“我儿子以后姓张”
花听语喃喃自语,已经在畅想未来。
看着女儿走神恨嫁的样子,花开诚心态差点崩,人家都是傻儿子,他有一个傻女儿。
“听语,”花开诚苦口婆劝,“要温柔,温柔懂不懂,小女儿姿态明白吗?”
花听语摇头,“我要是温柔,早已经嫁为人妇,广州城谁不知道女儿眼里不揉沙?”
“不一样,”花开诚劝道,“香山县离广州还有两百多里地,更何况是乡下,那里没有人知道你什么性格,哪怕是装,也忍到嫁人后。”
“这不是骗人吗?”花听语反问。
“不算骗人,”花开诚提醒,“你们是有婚约的,这事陛下来也不能拆散你们,但一定要装到拜堂后。”
闻言,花听语清清嗓子,故作温柔地微微一个万福,嗲声嗲气道,“是,爹。”
花开诚挥挥手,示意女儿滚蛋。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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