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9节 一家人
三行枪毙阵型的出处一般认为是由普鲁士国王二世发明。
后来,他凭借这一战法称雄欧洲。
普鲁士国王认为自己是三线战术当之无愧的首创者,如果这事让两百年前的沐英知道,一定有很多话要说。
沐英是老朱义子之一,后来被派去云南镇压叛乱。
只是没想到,来时好好的,回不去了。
更没想到子孙后代皆成为云南的镇守者,直到明灭。
初到云南,沐英和后世看到的不一样,不是所谓春城,更不是旅游胜地,而是一片蛮荒之处。
这里少数民族众多,且以造反为日常主要活动项目,又因地势所限,这里骑兵没有多大作用,大部分军事行动要靠步兵完成。
按理说,毫无组织的叛军不是训练有素的明朝步兵的对手,可偏偏当地有种特产。
这种特产就是——大象。
话说大象这种动物,身高体胖皮厚,虽不惹事,但人家也不是好惹的,老虎见它也要给几分薄面,加上当时象牙不怎么值钱,所以当时大象数量颇多。
少数民族造反时,就喜欢用大象。
明军用步兵,反军骑大象,这怎么打?
实事是有办法的,也就是火绳枪。
但实际应用中并不如意,老朱时期的火枪不但射程近,威力弱,也有射击之后更换黑火药和铅弹缓慢的老大难问题。
士兵往往发射一发子弹后,就是会被大象踩死。
经过无数次失败和思考后,沐英终于创造出一种先进,且足以克制大象的战法。
也就是著名的三线战法。
‘置火铳为三行,列阵中,前行退后,次行继之;又不退,次行退后,三行继之。’
遗憾的是,沐英只是一个边疆王,加上信息流通阻塞,这个先进办法当时没有传出云南。
不过不要紧。
朱棣为对付奔行如风,冲击力强大的蒙古骑兵,也创造一种先进战法,也就是李愧奇今天用的改进版本。
盾步兵在前,火铳兵(神机营)在后,骑兵最后。
如果敌人有远程武器,盾步兵顶在前面。
如果敌方骑兵开始冲锋,盾步兵往左右两翼退之,火铳兵置前,待距离合适后射击。
一轮射击后,有效打断敌人骑兵冲锋。
射击一轮绝不恋战,随后火铳兵像盾步兵一样,左右退之。
已方骑兵开始冲锋。
盾步兵随后上前击敌。
看着复杂,也就三个步骤,盾兵退,火铳兵上,骑兵上,形象简称三板斧战法,实际应用很高效,也是朱棣两次击败蒙古部落的法宝。
此刻,镶蓝旗大营外。
李愧奇所摆军阵,是张新总结沐英、朱棣,参考自身条件创造的战法。
早晚都得面对骑兵,属性战马没有行成战斗力前,张新不可能不考虑李愧奇此刻面对的情况。
不同是的,朱棣是三板斧,李愧奇只有两板斧。
说时迟,那时快,镶蓝旗骑兵已经进入射程,枪阵队指挥下令射击。
‘嘭!嘭!嘭!’
雪地上升起一股股清烟,冲在前面的骑兵顿时人仰马翻,冲锋势头锐减,但是,还能冲。
在女真人印象中,枪是火绳枪,仅仅一轮而已,咱不怕!
那知这个想法刚落,又挨一阵密集射击,不到两三个呼吸,又是一轮。
还没接触,敌人已经死伤惨烈。
这就是张新敢用两板斧代替三板斧的底气,三行先行射击陈法,一百七十米射击距离。
如此其况,打攻坚战,有骑兵和没有骑,区别不大。
“继续冲,冲!”
阿敏的指挥官,也就是甲喇额真不信邪,不顾死伤,嗷嗷叫着指挥手下继续冲锋。
甲喇额真有理由这么做,因为距离已经很近,近到敌人触手可及。
然,一路死过来,冲势一减再减,死伤增加又增加,还怎么冲锋?
身为指挥官,李愧奇不用亲自拎刀砍人,他一直在观察,观察敌人,也难察自己人,适时命人击鼓一声。
鼓声是命令,火枪队顺着步兵队留下的缝隙转身后退;步兵队将空隙合陇,再次顶在前面,接着冲锋开始。
守方在冲锋,攻方也在冲锋,距离较近,转瞬冲撞在一起。
刀砍在盾上的撞击声此起彼伏,战马的嘶鸣声声不止,刀斧入肉带来的痛呼声声入耳。
战争看上去犹如两股潮水冲撞一起,短暂僵持后,守方开始崩溃。
胜利肯定是李愧奇的,这个过程很快,快到仅仅只用一刻钟。
扬雪的战场上已经有人开始欢乎,毕竟是打胜仗,有理由开心。
李愧奇把一切看在眼里,他没有随众人一起欢乎,而是在回想,在分析战斗中,部队表现出来的弱点。
不要以为打赢就没有弱点,李愧奇以旁观者角度发现很多问题,比如,变更阵形时不流畅,较为磕绊,这是训练不足的表现。
还比如,士兵个体战斗没有想像中那么强,只能打六到七分,同样是训练不够。
最重要缺点是‘易激愤’,杀红眼时脑子好像是摆设,智力大幅度下降,本可以躲过的攻击,却没有避过去。
有缺点也有优点,李愧奇发现,那三个被师父赐名的家伙皆很勇猛。
张二三、张三三不提,跟张飞再世似的,勇猛无畏。
特别是叫张一三的少女,和别外两人相反,她犹如一只战场中翩翩起舞蝴蝶。
还像是战场中灵活的猴子,一手持小圆盾,一手持短剑,拿着灵活的武器,所过之处,没见她如何奋力搏杀,但杀敌量数估记是最多的。
这让李愧奇叹为观之,他自为做不到像张一三那么灵活,每每出剑,不是腰子,就是腰子,一捅一个准。
加上身法灵敏,不像是在杀人,更像是在表演观赏性颇高的艺术。
种种原因,李愧奇生起爱才这心,打算刻意培养三人。
移走拦路石,李愧奇开始搬家。
把镶蓝旗的小孩,女人,奴隶,大量畜口,帐篷统统打包带走,带不走的统统烧掉。
从今以后,不分你我,都是一家人,也不知道阿敏开不开心?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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