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节 动员令
最终张新答应王纯悟,如果他死,会为他收尸,排位进张家祖祠,享香火供奉。
离开莲花茎关卡,张新脑子里还在回想王纯悟脸上露出的轻松,发自内心的感激。
原来,真的有人不怕死,而且还挺多。
张新知道,所有第四队队员皆不怕死,不惧死,包括赵进也是。
内心深处,张新认为,这样的人可敬,可爱,如果有可能,希望王纯悟可以不死。○
“师父,”郑芝龙打断张新走神,拍拍坐下马颈道,“这马真好,比我见过的所有马都要好,您是从那买来的?”
张新笑笑,能不好吗?
看数据。
一种全新品种战马,每胎2~5只,怀孕时间150天,90天断奶,180天即有繁殖能能,使役年龄13个月~15岁,正常寿命25~28岁。
成年体重范围:1100~1400公斤;成年身高范围:170~200厘米;成年体长范围180~210厘米。
以赤兔为基础:智力+10,嗅觉+15,速度+20,力量+25,耐力+30。
不提变态属性,单看生育属性,如果不能掌握种马,如果让它们在草源上自行繁育,有可能会泛滥成灾。
不用仔细分析,此马非地球物种。
张新骑在马背上慢慢往前晃,撇一眼郑芝龙,忽地联想到,现在已经1618年9月中旬,还有3~4个月时间,按历史进程,他十六岁时应该去倭国。
不为别的,一定要把猛将生下来。
张新有时感觉自己已经疯魔,每天想着六级名将,其实心里知道,这不是无故多想,也不是追求过度,实在是名将太重要。
举例。
永乐期1409年4月,鞑靼(dada都是第二声),这个年代也称蒙古族一部,也就是东蒙古。
杀害明朝使节郭骥,别人能不能忍不知道,朱棣不能忍。
他先是援助中蒙古部落瓦刺,削弱鞑靼。
之后为一次解决问题,朱棣决定派大军远征,兵力为十万,并亲自拟定作战计划,但在最重要的问题上,他犹豫了。
没错,这就是指挥官人选,朱棣常年用兵,十分清楚打仗不是儿戏,必须要有丰富战争经验的人,才能胜任这一职务。
按理说,明朝不缺名将,但因为老朱时期杀的太凶,唯数不多几个已经垂垂老已。
最后矮子里面选将军,挑中一个叫‘邱福’的老年将军,这人是谁张新不知道,反正不出名,但他是朱棣当时的唯一选择。
无奈之下,朱棣把十万人交给邱福。
临行前,朱棣和张新一样,就跟女儿出门似的,那真是操碎心,千叮万嘱千万不可轻敌,要谨慎用兵,看准时机再与敌人决战
芭啦芭啦一大堆,犹如碎碎念。
邱福表示‘老夫一定谨记’。
不算完,大军走后一天,朱棣还是不放心,总感觉像丢魂似的。
于是又派人骑马追上大军,派人告诉邱福,‘如果有人说敌人很容易战胜,你千万不要相信(军中有言敌易取者,勿信之!)。’
邱福收到皇帝指示,表示一事实上不会辜负圣上信任和期望。
总的来说,朱棣做为一个优秀的军事家,第六感还是很敏锐的,他意识到这次出征最大问题是轻敌冒进,是主将不太牢靠。
所以一遍又遍叮嘱,在军队出发后,甚至还派人专程赶去传达指示,用心不可谓不良苦。
后来事实也证明,朱棣分析的全都对,堪称料事如神,犹如这场战争剧本是朱棣亲自编写的。
而邱福确实不牢靠,这是一个左耳进,右耳出的家伙,遇到这样的主师,派头听话的猪过去都许都比他干的好。
最后结果是——全军覆没。
十万精兵啊,一将无能累死三军。
看看,永乐时期堪称大明最高光时刻,就这也缺名将。
最后,身为皇帝,朱棣不得不出亲自出马,穿上战甲,拎起战刀,他亲自指挥大军把鞑靼打到所剩无几,永不翻身。
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如果张新现在不培养名将,难到以后也要自己披甲上阵吗?
张新不反对亲力亲为,可是他的目标可不止北方。
即要北上,也要南下,还要东出,又要西进,如此,把张新劈八瓣也不够用啊。
无论怎么看,张新至少需要六级名将3~5人,五级名将7~10人,四级名将15~35人。
总共需要25~50名四至六级名将,目前来看,还任重道远!
心里想法丰富,张新侧头看向郑芝龙,“芝龙,明年我打算送你去倭国。”
“师父,”郑芝龙好奇,“是有任务吗?”
“没有具体任务,”骑行在树荫下,张新语气轻松聊道,“去拆腾,去抢劫,去发展,去扩张,具体如何做,全由你决断,补给会尽量满足你,还有,多娶几个倭女,多生几个儿子。”
郑芝龙眼睛明亮。
他知道师父正常情况下很信任弟子和手下,没想到可以信任到如此地步,这发挥空间简直比天高,比海阔。
不过,生儿子是什么鬼?难不成师父想抱孙子?
张新不知道郑芝龙又在思想开小差,否则会请他吃粟子壳。
骑马比慢悠悠的牛车快,但没有牛车那种慢节奏的生活气息。
约半小时后,张新来到南湾湖北岸,原三司衙门驻地,找到吴思。
吴思现在兼着濠镜澳管理委员会首席的位置,严格来说,尚可喜属于他手下。
“老吴,”张新自来熟,走到他的梨花木书桌对面坐下,“吴俊义在苏州”
长话短说,张新把吴俊义受伤,杀死天使经过介绍一遍。
吴俊义胸口被刀劈开,剔除腐肉后,现在依然生死未卜,有必要让吴思知道实际情况,万一真发生什么,也好有心理准备。
听完,吴思放下手里的线装古籍,神情略带悲伤,喃喃道:“这孩子从小就命苦,一直多灾多难。”
“人已经尽力抢救,如果能活过今晚,就能重新站起来,”话锋一转张新又道,“现在发布动员令,在半岛四周要点抢修工事,砖石不够优先拆除上水街的豪宅大院。”
吴思从书桌后面站起来,立即召来其他十位委员,分配任务,发布动员令。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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