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节 为心中信念而努力
郑和是云南人,心里,张新希望杨怀志和这群少年最终能够像他老乡一样励志,成为一个名将。
一般印象中,郑和是太监,好像很柔很弱的样子。
前面说过,其实不是,他十一岁随明军四处出征,翻雪山、过草地、趟沙漠,年年打仗,作为一名普通士兵,一打就是五年。
属于那种没钱交学费的穷学生,自学名将课程,从一年级、二年级毕业。
十六岁被朱棣收亲卫,接着还是二十年无数战争,这里又过三四年级。
经历如此许多,说明他是个心智坚定,情绪稳定,智商超线,行为果断的猛人。
待到朱棣成为皇帝,他带船队出海。
在海外遇到很多鸡贼奸诈,意想不到的敌人,都被他一一化解,换个普通人,别说七次出海,第一次就会崩。
这说明郑和后期至少是五级,甚至六级名将。
无论是个人武力值,还是指挥艺术,都有点暴表的意思。
都说‘粘亲带故’,万一杨怀志和这群少年,隔两百年时空,真就继承郑和的本领呢?
话说
张新反应过来,看着杨怀志等少年问,“你们有谁信奉麦加教?举手。”
郑和是云南人,准确说是内地人。
他之所以会航海,热海航海,因为他父亲,他爷爷都是麦加教信徒,更牛逼的是,这两位都跨过南海、柔佛海峡、印度洋、红海到达到过麦加。
郑和本人自然也是麦加信徒,他一生最大梦想也是去一次麦加朝圣,而且这个梦想非常强烈,强烈到让一个内陆人从小就梦想成为大航海家。
众人对视一眼,不知张新是喜欢麦加,还是不喜欢麦加,包括脸上有大块胎记的杨怀志,三十三人皆缓缓举手。
张新惊呆,以西方人为代表的夷人,努力在大明推行教堂,即使他们十分努力,仍然做的不如麦加。
对于张新来说这是好事,有信念等于有动力,鼓励道:“希望你们在第四队好好训练,三个月后我会把你们调到船上当水手,未来有机会,你们或许可以去麦加圣地。”
短短一句话,让杨怀志等三十三名少年瞬间满血复活,虽不能说话,意思却明显,表示一定会努力训练,刻苦训练,玩命训练。
张新不信教,不明白去一次麦加去于他们意味着什么,却知道这招好用,因为郑和也是靠这个信念支撑,让一个内地人成为航海家。
没其它事情,张新让赵进将这些少年带走,他本人打算去码头,乘坐渡船返回半岛,这时视线里突然出现面像俊秀,身形飘逸,取向有问题的郑芝龙。
起初张新以为眼花,因为他和吴俊义一起,被派去苏州保护王小林。
吴俊义是吴思的侄子,两人差不多身高,一米六;差不多体重,八十公斤。
除身高和体重,甚至样貌也有三分像,万幸,两人性格不同,吴思虽是武将,却是文人;而吴俊义则是有武艺傍身的马贩子;
否则,西毒肯定有很多话要说。
“你怎么回来了?”张新好奇问他。
郑芝龙噗通一声跪在地上,“师父,对不起,我和吴俊义闯祸了。”
接着郑芝一把鼻涕,一把泪,把事情经过介绍一遍。
听完张新不仅不生气,反而很高兴。
原来。
皇帝因为不满王小林镇压织户叛乱不力,也可能是因为被某些人疯狂攻击,派另一个太监手持圣旨到苏州,要处斩王小林。
正常来说,君让臣死,臣不得不死,王小林就是这样想的,虽有遗憾,却也能够坦然赴死。
但,郑芝龙和吴俊义不同意,他们千里条条来苏州,任务是保护王小林,于是一刀捅死天使,又杀死十多名禁军护卫,便开始逃命。
逃亡过程惊险无比,王小林和吴俊义受重伤,郑芝龙运气好一点。
片刻后,张新在建在众多作坊中的医务室里见到受伤又发热的王小林和吴俊义。
医护队员已经将两人受伤部位衣服剪开,露出里面的伤口。
一个是受肩膀中箭贯穿,一个胸膛被利刃劈开,皆伤口腐烂发炎,看着恐怖,加上长途海上颠簸,都只剩一口气,人处在沉度昏迷中。
“多余人全部出去,”地方本来就不大,加上天气炎热,张新指使其他人散开,对打算用酒精给伤口消毒的队员又道:“这样不行,用刀剔除腐肉,马上!”
“是。”
两名医术出众的队员,用酒精给伤口和刀具消毒,然后一个给王小林剔肉,一个给吴俊义剔肉。
这时候,学习人体解剖课程,得到发挥和应用,心理素养稳稳的,一点不会手抖。
片刻后,两名荷兰籍俘虏医生,一起加入手术。
时间一点点流逝,张新守在室外焦急等待,脑海里回忆过去和王小林认识点点滴滴。
两人同龄,王小林略小几天出生,结拜后张新为兄长。
年龄虽然一样,但宫里长大的王小林,因为被王纯悟保护的太好,人生却像白纸,还记得两人第一次出去吃饭。
费尔南多派人打算杀死王小林,给王纯悟一个教训。
张新和他从小酒馆后门逃跑,被堵在一条小巷里。
事实是张新可以轻松解决三个杀手,为套取王小林信任,故意演悲情戏,让他踩着自己肩膀翻墙逃走,自己留下来殿后。
还记得王小林爬在墙头上,声泪俱下道,‘汝父母悟养之,汝妻子悟养之,’、‘我一定给你报仇,’之类的话还回荡在耳边。5八一60
王小林真心,张新则是抱着利用他的心思,计划着送他回京城,回到万历皇帝身边。
后来后悔,张新后悔唆使结拜兄弟回京城,但王小林中毒太深,坚持要回去。
不得已,张新让他学习成为圣手,找个远离核心的主子活命要紧。
然,造化弄人,他不仅没能跑远,反而离权力中心很近,后来发生的事情不可避免。
不知道某些人是怎么想的,让王小林去镇压织户起义,派他去的人脑子真的好用吗?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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