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 小人物跃龙门
先定个基调。
暴力无法消除别人的思想和信仰,但可以得到敌人肉体。
老办法,派人蹲点记录朱四的行踪。
机会来的很快,不知什么原因,朱四离开濠镜澳,经过莲花茎,打算返回广州府。
或许是天注定。
还记得张新第一次遇见朱四的地方,当时他和陈晴儿赶着牛车,朱四和陆辰树骑马,也是这条路,也是同样地点。
尚可喜和二十名第四队队员已经将朱四和陆辰树俘虏,朱四的几个随从已经就义。
阳光下,树林里光点斑班。
张新姗姗来迟,摘掉遮阳斗笠,看着朱四的眼睛,一言一句道:“我一直希望和你开诚布公地聊聊。”
“我是雍靖王府的世子,指定继承人,”朱四目光凌厉威胁道,“杀我,会让你后患无穷无尽。”
张新撇撇嘴,投给尚可喜一个眼神命令。
锵!一声。
尚可喜抽出长刀,以迅雷之势捅进陆辰树的肚子里。
陆辰树,陆佑第三子,今年二十一岁,体偏瘦,身高约一米七,卒。
张新没有过多关注陆辰树,他注定是炮灰,送人头的路人甲,早晚会死的小角色。
“现在可以聊吗?”张新问朱四。
朱四失神两秒,自知今天无活命可能,心扉彻底敞开,有气无力道:“你想知道什么?”
“水尾街刺杀,是你指使的吧?”
“不错,”朱四爽快承认,“是我。”
“原因?”
“四司衙门迁走,夷人和海商力量被荷兰人消灭一空,我想抢走你的胜利果实。”
“那头祥瑞是什么意思?”
“陷害你,”这里朱四补充一句,“还没来的及实施。”
“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我想当皇帝。”
一问一答,问的利索,回答的爽快。
得到所有答案,张新脸上露出发自内心微笑。
朱四闭眼等死。
半响过后,朱四睁开眼睛,看着表情戏虐的张新,“为何还不动手?”
张新手里多出一枚铜钱,初级蛊惑技能,对雇员额外增加50洗脑效果。
将铜钱塞到朱四手里,张新一字一句道,“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
“”
或许真是王爷不如七品官,世子不如看门狗,地位过于卑微,朱四直到失踪十天后,才有人来濠镜澳寻找他。
而这十天之中,张新为彻底深度洗脑朱四,为此破天荒没有回家。
首先由队员出面,摧毁朱四精神,让其崩溃。
正常来说,做到这一点很容易,先是毒打、皮肉浸盐、衣服里放蛇鼠,换个人肯定精神崩溃,但朱四没有,毅力比想象的更强,这些都不能打败他。
最后,张新把牙一咬,心一横,让人将其——阉割!
切人丁丁非张新主观邪恶,实属被逼无奈,至少朱四还活着。
这一招果然有效,朱四精神立马崩。
三天,朱四从一个聪明人变成表情呆滞,反应迟钝的傻子。
第四天,张新以救世主形象出现,对卧在床上的朱四进行高强度输入。
主要谈心,聊天。
这个阶段就像审讯沉默的犯人,因为已经心死,朱四不说话。
张新也不着急,慢慢地、继续地对他嘘寒问暖,在这个过程中潜默化地影响他。
终于在第六天朱四开口说话。
从这里开始,张新放缓洗脑节奏,以谈心为主。
聊天过程中,张新得知,朱四原来只是一个婢女的儿子,出生地位很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朱四从小就明白,他需要比别人更努力读书,遇事也比别人更善于思考。
加上前面还有三个哥哥同父异母的哥哥压着,心智成熟的很早。
再后来,也就是十四岁之后,他用五两年时间,经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用一些卑鄙手段,先后送走三位兄长,加上在老王爷那里八面灵陇,成为王名副其实的实权世子。
听到这里,张新心里舒服很多。
凡事都怕对比,张新阉割朱四,严格来说属于坏人。
对比朱四暗杀他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张某人则显有爱心多了。
第十一天。
张新在第五训练营地的一间茅草屋里找到朱四。
“外面有人在找你。”张新对还在卧床的朱四道,“你能不能离开?”
思考三四秒朱四把头摇摇,“我这个样子怎么出去?”
也是,朱四现在还没拔管,如果活动量大,有可能会造成感染,后果不妙。
“这样吧,”张新点子多,“你写一封信,称被海盗绑票,再拖三四个月,到时肯定恢复利索。”
“好,”朱四一口答应,“有件事情我要提醒你。”
“什么?”
“莲花茎总兵熊本事是我的人,二十五天前我曾让他上奏给皇帝,告你私藏麒麟祥瑞。”
“”
不知为什么,张新想掐死朱四。
这里说明一下,关于阉割会不会反水,首先一点张新是不担心的。
举例,郑和也就是原名马三保,出生于去南,信仰麦城的回民家庭。
正常来说,他一辈子不可能出现在北方都城,更没有机会当太监。
命运之所以奇妙,在于不可预测和小人物跃龙门。
1381年傅友德、蓝玉奉老朱命令,远征云南,明军势如破竹,仅用半年时间就平定云南全境。
正是这次远征改变小人物马三保的命运。
对于老朱,傅友德、蓝玉这样的名将来说,这只是无数远征中的一次,洒洒水。
但对于马三保而言这次远征是他的人生转折。
关于为什么大家族喜欢阉割,这事不是他们独创,而是传统,而且是二百多年的传统。
远征战后,很多儿童成为战俘,正常来说,成为战俘要么拉去干苦力,要么拉去从军。
可当时有就一个惯例——阉割。
这种惯例目的不言而喻,对于老朱和那些名将来说,这都不叫事,挥挥手就有手下去执行,接着还能喝酒吃肉,心理素质强大到天际。
而当时年仅十一岁的马三保正是许多不幸孩子中的一员。
按正常人想法,乡亲被屠,父亲战死,母亲死于乱军,自己被阉,这仇结大了,有机会肯定往死里报仇。
事情恰恰相反,从这里开始,年仅十一岁的马三保开始跟随明军征战四方。
南边的雨林、北方的风雪、大漠的黄沙,处处都留下他的痕迹。
身为战争中的一员,马三保淌过血流成河,踏过尸骸遍野,吃过后世人无法想象的苦,经历过后人无法想象的危险。
这种刀口舔血,为大明征战的生活,一干就是五年,直到他遇到当时还是燕王的朱棣。
实事证明,从小多吃苦不是坏事,一次偶然,朱棣一眼从人群中看中沉默寡言却又目光坚毅的十六岁少年。
收其为贴身护卫。
之后马三保跟着朱棣又是南征北战,后面更是七下南洋。
按正常理解,仇人就在跟前,不应该拿刀子捅死朱棣吗?甚至弄死老朱?
统统都没有。
还有,七次出洋,如果要报仇,他为什么不带着大明的家当,找个地方当国王?
真实情况已经无从得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马三保没有报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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