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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3节 小人物跃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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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定个基调。

    暴力无法消除别人的思想和信仰,但可以得到敌人肉体。

    老办法,派人蹲点记录朱四的行踪。

    机会来的很快,不知什么原因,朱四离开濠镜澳,经过莲花茎,打算返回广州府。

    或许是天注定。

    还记得张新第一次遇见朱四的地方,当时他和陈晴儿赶着牛车,朱四和陆辰树骑马,也是这条路,也是同样地点。

    尚可喜和二十名第四队队员已经将朱四和陆辰树俘虏,朱四的几个随从已经就义。

    阳光下,树林里光点斑班。

    张新姗姗来迟,摘掉遮阳斗笠,看着朱四的眼睛,一言一句道:“我一直希望和你开诚布公地聊聊。”

    “我是雍靖王府的世子,指定继承人,”朱四目光凌厉威胁道,“杀我,会让你后患无穷无尽。”

    张新撇撇嘴,投给尚可喜一个眼神命令。

    锵!一声。

    尚可喜抽出长刀,以迅雷之势捅进陆辰树的肚子里。

    陆辰树,陆佑第三子,今年二十一岁,体偏瘦,身高约一米七,卒。

    张新没有过多关注陆辰树,他注定是炮灰,送人头的路人甲,早晚会死的小角色。

    “现在可以聊吗?”张新问朱四。

    朱四失神两秒,自知今天无活命可能,心扉彻底敞开,有气无力道:“你想知道什么?”

    “水尾街刺杀,是你指使的吧?”

    “不错,”朱四爽快承认,“是我。”

    “原因?”

    “四司衙门迁走,夷人和海商力量被荷兰人消灭一空,我想抢走你的胜利果实。”

    “那头祥瑞是什么意思?”

    “陷害你,”这里朱四补充一句,“还没来的及实施。”

    “你的终极目标是什么?”

    “我想当皇帝。”

    一问一答,问的利索,回答的爽快。

    得到所有答案,张新脸上露出发自内心微笑。

    朱四闭眼等死。

    半响过后,朱四睁开眼睛,看着表情戏虐的张新,“为何还不动手?”

    张新手里多出一枚铜钱,初级蛊惑技能,对雇员额外增加50洗脑效果。

    将铜钱塞到朱四手里,张新一字一句道,“从今以后你是我的人。”

    “”

    或许真是王爷不如七品官,世子不如看门狗,地位过于卑微,朱四直到失踪十天后,才有人来濠镜澳寻找他。

    而这十天之中,张新为彻底深度洗脑朱四,为此破天荒没有回家。

    首先由队员出面,摧毁朱四精神,让其崩溃。

    正常来说,做到这一点很容易,先是毒打、皮肉浸盐、衣服里放蛇鼠,换个人肯定精神崩溃,但朱四没有,毅力比想象的更强,这些都不能打败他。

    最后,张新把牙一咬,心一横,让人将其——阉割!

    切人丁丁非张新主观邪恶,实属被逼无奈,至少朱四还活着。

    这一招果然有效,朱四精神立马崩。

    三天,朱四从一个聪明人变成表情呆滞,反应迟钝的傻子。

    第四天,张新以救世主形象出现,对卧在床上的朱四进行高强度输入。

    主要谈心,聊天。

    这个阶段就像审讯沉默的犯人,因为已经心死,朱四不说话。

    张新也不着急,慢慢地、继续地对他嘘寒问暖,在这个过程中潜默化地影响他。

    终于在第六天朱四开口说话。

    从这里开始,张新放缓洗脑节奏,以谈心为主。

    聊天过程中,张新得知,朱四原来只是一个婢女的儿子,出生地位很低。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朱四从小就明白,他需要比别人更努力读书,遇事也比别人更善于思考。

    加上前面还有三个哥哥同父异母的哥哥压着,心智成熟的很早。

    再后来,也就是十四岁之后,他用五两年时间,经过一系列精心策划,用一些卑鄙手段,先后送走三位兄长,加上在老王爷那里八面灵陇,成为王名副其实的实权世子。

    听到这里,张新心里舒服很多。

    凡事都怕对比,张新阉割朱四,严格来说属于坏人。

    对比朱四暗杀他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张某人则显有爱心多了。

    第十一天。

    张新在第五训练营地的一间茅草屋里找到朱四。

    “外面有人在找你。”张新对还在卧床的朱四道,“你能不能离开?”

    思考三四秒朱四把头摇摇,“我这个样子怎么出去?”

    也是,朱四现在还没拔管,如果活动量大,有可能会造成感染,后果不妙。

    “这样吧,”张新点子多,“你写一封信,称被海盗绑票,再拖三四个月,到时肯定恢复利索。”

    “好,”朱四一口答应,“有件事情我要提醒你。”

    “什么?”

    “莲花茎总兵熊本事是我的人,二十五天前我曾让他上奏给皇帝,告你私藏麒麟祥瑞。”

    “”

    不知为什么,张新想掐死朱四。

    这里说明一下,关于阉割会不会反水,首先一点张新是不担心的。

    举例,郑和也就是原名马三保,出生于去南,信仰麦城的回民家庭。

    正常来说,他一辈子不可能出现在北方都城,更没有机会当太监。

    命运之所以奇妙,在于不可预测和小人物跃龙门。

    1381年傅友德、蓝玉奉老朱命令,远征云南,明军势如破竹,仅用半年时间就平定云南全境。

    正是这次远征改变小人物马三保的命运。

    对于老朱,傅友德、蓝玉这样的名将来说,这只是无数远征中的一次,洒洒水。

    但对于马三保而言这次远征是他的人生转折。

    关于为什么大家族喜欢阉割,这事不是他们独创,而是传统,而且是二百多年的传统。

    远征战后,很多儿童成为战俘,正常来说,成为战俘要么拉去干苦力,要么拉去从军。

    可当时有就一个惯例——阉割。

    这种惯例目的不言而喻,对于老朱和那些名将来说,这都不叫事,挥挥手就有手下去执行,接着还能喝酒吃肉,心理素质强大到天际。

    而当时年仅十一岁的马三保正是许多不幸孩子中的一员。

    按正常人想法,乡亲被屠,父亲战死,母亲死于乱军,自己被阉,这仇结大了,有机会肯定往死里报仇。

    事情恰恰相反,从这里开始,年仅十一岁的马三保开始跟随明军征战四方。

    南边的雨林、北方的风雪、大漠的黄沙,处处都留下他的痕迹。

    身为战争中的一员,马三保淌过血流成河,踏过尸骸遍野,吃过后世人无法想象的苦,经历过后人无法想象的危险。

    这种刀口舔血,为大明征战的生活,一干就是五年,直到他遇到当时还是燕王的朱棣。

    实事证明,从小多吃苦不是坏事,一次偶然,朱棣一眼从人群中看中沉默寡言却又目光坚毅的十六岁少年。

    收其为贴身护卫。

    之后马三保跟着朱棣又是南征北战,后面更是七下南洋。

    按正常理解,仇人就在跟前,不应该拿刀子捅死朱棣吗?甚至弄死老朱?

    统统都没有。

    还有,七次出洋,如果要报仇,他为什么不带着大明的家当,找个地方当国王?

    真实情况已经无从得知,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马三保没有报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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