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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节 扩大幸存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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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不知不觉来到阴历1618年4月10日,南方天气渐渐变暖,北方还处在冰冻状态。

    历史上4月16日努尔合赤偷袭抚顺城。

    抚顺类似挡住女真前往沈阳的一颗大铁钉,犹如肉不刺,不拔不快。

    为此,早在正月初,今年59岁的努尔合赤就对几个旗主宣布,‘今岁必征大明朝。’

    老板定方向,手下加班跑断腿,包括征兵、练兵、粮草、补给等等,终于已经准备完毕,随时可以搞事情。

    于是乎,努尔哈赤在赫图阿拉大本营内招集干部开会。

    主要与会人员如下。

    今年31岁的正蓝旗旗主莽古尔泰(儿子)。

    今年25岁的正皇旗旗主皇太极(儿子)。

    今年32岁镶蓝旗旗主的阿敏(侄子)。

    今年35岁的正红旗旗主代善(儿子)

    还有两个汉人秀才模样的军师,共七人。

    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确定进攻时间,历史车轮滚滚向前,依然是4月16日。

    进攻办法之前已经商量好,佯装有大量皮货运进抚顺城交易,里应外合,加内奸帮衬。

    攻城主力为努尔哈赤亲率的正黄旗和镶黄旗。

    主要押阵是正红旗和镶黄旗旗主代善。

    其他人也各有任务,主要为保护后方安全,其中阿敏被分配到乌苏里江一带防止野人女真在关键时刻搞破坏。

    也就是后世黑龙江与俄滨海边疆区之间的大片不毛之地。

    因为地广人稀,这个地方的野人女真部落,努尔哈赤一直没有解决,只能以防范为主。

    与此同时。

    张四九正在距离抚顺七十公里外,清河城的千户所衙门内来回跺步。

    此刻,他看上心事重重,原因是本应该二十天多前到达,由李魁奇带领的五百人,直到现在还没出现。

    这群人好像凭空消失似的,无论如何找不到,根据张新给的信息,四月努尔哈赤刚刚成立两年的金国随时可能入侵抚顺,他已经不能继续等,决定今天带着手下离开清河城。

    李魁奇不知道张四九正在念叨自己,此时他带着五百第一队队员正在看风景,过去从未见过的壮观景色。

    北风呼啸,天地之间白茫茫一片,突然,眼前出现一面巨大无比的‘镜子’。

    上岸已经二十多天,李魁奇在哪?

    李魁奇表示也不知道,他一路翻山(长白山)、过冰河(鸭绿江),像暴走团似的,猛走二十多天,来到一座视线看不到尽头,表面结冰的巨大湖泊(兴凯湖)跟前。

    而兴凯湖正是乌苏里江的尽头。

    换句话说,李魁奇此时此刻正在野人女真的地盘,还浑然不知,方向感和距离感不是一般——差劲!

    “队长,我们是不是走错路了?”

    张一三原名周红梅,是千分之一获得属性奖励的幸运儿,三属性+1,智力-05

    如此看,张一三不算聪明,她之所以提意见,实属是迟钝大脑的天然反应,感觉再这样走下去,好像走到世界尽头似的。

    “没错。”李魁奇身上裹着制式灰色棉袄,头戴灰色棉帽,脸蛋通红,眼神烔烔有神道,“师傅说沿江北上两百公里,总感觉还差点。”

    “感觉?”

    张一三脏乎乎的小脸露出疑惑表情,可又说不出那里不劲。

    在时,风变忽地小,天空露出久违的太阳,视线可以看的更远,接着队员们纷纷抽出武器。

    锵!锵!锵!

    抽刀声响不停,原来,就是队伍右前方一百多米开外,湖面上居然有一群乌压压的‘人’。

    之所以打引号,是因为他们不像人,反而像熊,全身都是黑的。

    黑色毛皮包浆衣服,黑色打结头发,黑色眼睛,‘黑色’皮肤,和野人无差别。

    “队长。”张一三扬扬手里的短剑,清秀小脸满是兴奋,“给我一百人,一定能把他们全部杀死。”

    李魁奇看向张一三,他自为和郑一龙和二丫相比是比较笨的,但总感觉,张一三、张二三、张三三都不太聪明的样子,什么情况还没搞清楚,就要打打杀杀,这是正常人的想法吗?是不是有问题?

    濠镜澳。

    张新知道李魁奇有轻微路痴症,感觉不是大事,但临行前还是反复叮嘱他,沿鸭绿江北上两百公里,然后停下来。

    但没有考虑到因为风雪原因,往往几天没太阳,天上也是白地,地上也是白的,不能计算时间;也没有想到,李魁奇不仅方向感差,距离感也差。

    估计是濠镜澳太小,不需要方向感,也不需要距离感,就像从小长到大的村子,总不能迷路吧?

    所以张新从未发现李魁奇的全部缺点。

    没有电话的年代,所有这些事情张新都不知道。

    因为剿灭掉火鸦,确立威信,大量小船东原意冒险远渡南洋列国为他走运水果,解决酿酒原材料问题。○

    又因为朱采辛,成功收服火鸦,由他训练赵进刚刚从内地带回来的五百名队员。

    还因为斩掉一些不专精事业,这些天他感到特别轻松,并体会到穿越的快乐。

    最直接的例子,以前很会谢,现在不会。

    不仅睡的好,现在空闲时间也多,又喝上虎骨人参汤,最近还迷恋上鲜美无比的海参,即鲜又美,还壮身子。

    总之,这才是穿越者应该过的日子。

    午饭后,张新正坐在内厅上首的太师椅上喝茶,茶是最好的黄山毛尖,颗颗如雨后新笋,看去鲜嫩无比。

    这时郭文静走到旁边坐下,朱唇轻启道,“夫君,我之前买来的那些奴婢,如何培养呢,你有没有建议?”

    郭文静早前委托郭家买奴婢的事情张新知道,男奴二十人,女婢二十人,都还只有5~7岁的孩子。

    男孩五六岁,女孩六七岁,有严格年龄限制。

    “那些男童能否不阉?”张新试着问。

    “不行。”郭文静果断拒绝,感觉回答太生硬,又解释道,“如果不阉,会让之前已经阉割的人感到不公平,有可能导致郭家分崩离析,而且他们今天就会进行去势。”

    道理张新理解,不患寡而患不均。

    心里这样想,张新没有强求,以他现在的力量,还不足以强制改变什么,思考两三秒道。

    “有两个办法,一、继续用郭家的养办法。其实也很好,三哥给我留下很深印象;二、先在郭家学习读书写字,待到九岁、十岁,再进训练营磨砺三四年,之后进入商行当徒弟,相信也能够承担大任。”

    “三四年?”

    郭文静知道队员都是一群朝不保夕的可怜人,所以不反对养着他们。

    按男人意思,是让他们在战争中学习战争,从失败中获取胜利,在经历无数次残酷考验后成为——万中唯一。

    试想,最大才14岁,最小才12岁,被送去战场上磨砺,三四年后还能剩几个?

    心里这样想,郭文静决定把基数扩大,增加幸存率。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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