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节 加钱
二丫之前已经调查过,拐卖人口的是火鸦海盗团成员,提调司正使吴思可能是保护伞。
现在听陶青云的意思,吴思不仅是保护伞,还是主使?
张新还记得初见吴思时,颇有好感,四十岁,身高约16米,体重80公斤左右,胖圆脸,面善,万万没想到是‘岳不群’。
至于被拐者送到澎湖,和张新之前猜测送到南洋伐木挖矿有出入,却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事情。
荷兰人本想占领濠镜澳,抢夺葡萄夷人的海贸生意,结果被备倭司和葡夷人双重打击。
后来在倭国也吃过亏,最后在澎湖落脚,和大明走私商做着暴利的海贸生意。
得说明的是,张新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彻底得罪费尔南多,要不然,以他不被欺负的性格,弄死费尔南多不比杀只鸡难。
但是,弄死费尔南多之后呢?
有三种可能。
一:大明朝进来;二:西班牙人进来;三:荷兰人进来。
先说结果,无论哪一种,对于张新来说,都比现在的结果更坏。
首先是大明朝,张新不是政治家,也没那么多精力去玩心计,只会拖累发展速度。
第二西班牙,1586年西班牙曾拟定侵略大明朝,但因与荷兰冲突不断,后又因为第二年,无往不胜的无敌舰队被阴国人催毁而作罢。
但就目前而前,西班牙仍然很强,占着南美洲大片殖民地和吕宋(马尼拉),惹不起。
第三荷兰,这是一个新成立不到38年的新国家,之前叫尼德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1506年因王室联姻关系,尼德兰成为西班牙属地。
1566年尼德兰民间爆发反统治斗争,1581年北部七省宣布独立,成立荷兰共和国。
民间力量自然打不过西班牙王室,这其间十分善长玩阴谋、玩离间、玩削弱的阴国人给枪给炮给援助。
1587年更是突然袭击西班牙的主要军港,摧毁大部分正在备战的西班牙‘无敌舰队’。
万历皇帝做梦想不到,当他正在从事某种娱乐活动的时候,发生在西方的一场袭击战,让他避免一场亡国之危。
西班牙人做梦也想不到,随着它的无敌舰队被阴国人催毁,接下去是数百年的衰落,直到二战前,还是农奴制国家。
插一句,1578年葡萄牙国王在摩洛哥争战而死,因为联姻关系,西班牙国王合法合理继承葡萄牙国王。○
八十年前,也是因为联姻关系,西班牙国王同样合理合法继承尼德兰(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国王。
这让张某人隐隐发现某条快速走上小康之路的捷径。
本来,张新穿越之初也想娶大明某公主,走个捷径。
奈何十六岁已经属于大龄剩男,加上陈晴儿十五岁也已经是老姑娘,不能再等。
至于郭文静,纯粹是破罐子破摔,反正已经破产,多一个无所谓。
‘走捷径’的设想灰飞烟灭。
扯远,说荷兰。
这是后起之秀,是有强烈危患意识的新玩家。
虽说有七省,面积却只有415万平方公里,国土狭小,地窄人稠。
但他们发扬顽强拼搏精和敢于创新精神,与大海争地,与水患抗争,修坝筑堤,围湖垦荒,因地制宜摸索出一套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和发展模式,一跃成为欧洲最先进地区。
同时大兴海贸,这个时候隐隐已经有超越阴国的势头。
就像历学家说的,‘如果说英格兰是被大海所吸引的话,荷兰却是被赶向大海的。
没有大海存在,阴国或许一蹶不振,而荷兰则会败亡。’
‘土地的贫瘠与海岸无险可守的本质驱使荷兰人着先从事了渔业;随后,加工保存鱼类方式的发现给予的发现让他们除进行国内消费以外还能用以出口,并由此奠定了他们的财富根基。’
总之这个时候的荷兰比西班牙更强大,他们的商船和炮船不仅在地中海、黑海活跃,在东印度、南洋、大明周边同样活跃,也惹不起。
得出结论:大明、西班牙、荷兰,都很强,就数费尔南多看上去最好相处,但夷人这东西都是属畜口的。
历史证明,只有打败他们,打狠他们,才有合作可能。
这也是小鸟号在海上不留俘虏的原因,如果圣母不杀俘,夷人不仅不会念你好,反而会嘲笑你又傻又蠢。
站在上帝视角看,过去张新盛气凌人,嚣张跋扈、杀罗狄斯,杀俘虏,这些都是大棒。
还是那句话,夷人都是属畜口的,张新原本没打算这么快找费尔南多合作,直到下午在氹仔岛看见那具被活体解剖的尸体,才发现荷兰人离他如此近。
没错!
看到尸体时,张新就知道是荷兰人干的,这个时期荷兰各种技术创新颇多,其中包括医学。
考虑到费尔南多代表的势力和荷兰人是死敌,张新主动‘求’合作,从建立生意关系开始,一步一步深化。
未来,张新和费尔南多成为关系要好的兄弟,也说不定。
到时张新一定会问问老费,一个人的胡子怎么才能像牛角一样往上翘?
难不成这个时候西方已经有了发胶?
就在张新胡思乱想走回家时,陶青云在费氏庄园见到费尔南多。
费尔南多一米八高,但只有70公斤的样子,体瘦,脸骨突出,大圆眼,牛角胡向上,整个人跟麻杆似的。
濠镜澳有很多夷人,就身高来看,费尔南多算是比较高的,更多夷人平无身高都在160~172之间,如果长胖一点,有种洞穴人的感觉。
听完陶青云的转述,费尔南多第一反应是想打劫张新,不怪老费有这种想法,在海上可以是商,也可以是匪,抢习惯了。
反应一秒费尔南多放弃这个诱人想法,张新已经证明不是软柿子,抢他估记能崩掉一口牙。
不过老费也是有骨气的,三天前张新刚刚弄死他两百人,死人也就算了,还弄沉他两条船,肉疼到没地方述苦。
5000两就想买一个大学老师?大工匠?想都别想,必须得加钱!!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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