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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 超低容错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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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为张新喜欢外夷奴隶。

    汤禾提议道:“新哥儿,如果你喜欢外夷女人,我买一个送给你如何。”

    “啪!”张新伸手打在汤禾后脑上,“那样做的话,我爹会剥了我的皮。”

    汤禾尴尬,马屁没拍好。

    ‘神武军威,明耀天下。’

    ‘任务:买下一个奴隶;奖励:葡语精通。’

    ‘任务期限:一个时辰内’

    “???”

    “你身上有多少钱?”张新问汤禾。

    “出门前我爹给我五两银子。”

    这是有钱人,对于当代的大明朝很多老百姓来说,一辈子见不到几次银子,生活中99使用的都是铜钱。

    “把银子给我。”

    汤禾不明原由,依话照做。

    兜里有钱,张新上前几步,走到一排木笼前打量。

    有男人,有女人,都是轻壮年,没有老人和小孩。

    “这位公子好。”奴隶贩子热情地上来打招呼,“这些是昨天刚刚上岸的新货,还没有卖出几个,挑选余地很多,如果公子是买来种地,我们负责无痛阉割。

    如果端茶倒水,我这里也有不少面像清秀的。”

    张新朝奴隶贩子微微一笑,“看着稀奇,买一个玩。”

    奴隶贩子脸上笑开花,热情地介绍道,“这些都是鬼佬从‘不刺哇’抓来的上等奴隶,身体好的很,皮实耐揍,玩不坏。”

    张新没有细挑,随手指一个。

    “公子真有眼光,这个是这批货里最好的。”奴隶贩子大喜,连忙让手下将张新看中的奴隶拉出来。

    “多少银子?”

    “五两。”奴隶贩子伸出五指,“童叟无欺。”

    张新把五两银子塞给奴隶贩子。

    同时收到奴隶贩子递过来的钥匙,打开奴隶身上枷锁的钥匙。

    ‘任务完成,奖励葡语精通。’

    提示音落下,脑海里涌进大量内容,像是天生就会葡语一般。

    得到想要的,张新把钥匙还给奴隶贩子,“我不想买了,把银子还我。”

    “”

    奴隶贩子当场跳脚,“钱货已割,离手概不退还。”

    这口气怎么那么像银行?

    ‘钱款当面数清,离柜概不负责。’

    汤禾上前一步,表情阴测测威胁道:“这位是张百户的公子,除非你以后不走狮子山,这样可以不用退钱。”

    奴隶贩子眼珠转转,旋即把五两银子还给张新。

    担心的事情没有发生,奖励没有被回收,金手指好像有点傻???

    拿回银子,张新还给汤禾,随后离开奴隶市场。

    “你刚才威胁奴隶贩子挺专业,”张新好奇,“跟汤总旗学的?”

    汤禾直言不讳道,“我爹偶会威胁一些没有背景的富户或商人,勒索一些银钱贴补家用。”

    张新点点头,这是正常操作,像自己老爹那般,仅靠俸禄过活的,属于珍惜物种。

    时间已过午时,口袋里有钱,两人走进一家看上去生意不错的饭店,打算犒劳一下五脏六腑。

    脆皮烧鹅、白切鸡、东江酿豆腐、白灼虾,最后还有一盘水煮蚕豆。

    不知是饿的,还是因为年少食量大,两人犹如风卷残云,将肉食扫之一空。

    最后叫来一壶米酿,就着水煮蚕豆两人边饮边听别人聊天。

    因为地缘原因,香山县及广州府附近的普通人聊天内容不关心考秀才,也不关心政治,大都内容聊生意、聊某某海外赚钱回来盖大宅。

    还聊鬼佬。

    鬼佬指的是金发碧眼的洋人,这个时代主要指的是濠镜澳的葡夷。

    过去这些人直接从事抢劫,海上抢,上岸也抢。

    五十年前,两次被明朝海军海军打败后,加上广州府开市,现在已经收敛许多,但依然是一个祸害。

    听到鬼佬两个字,汤禾特别有感触,一副咬牙切齿模样,因为他父亲汤臣曾经被葡夷用燧发枪击伤。

    这是五年前的事,直到现在,每每阴天,汤臣的旧伤都会诱发风湿痛。

    “新哥儿。”汤禾轻声聊天道,“你说我们要不要做些什么?”

    张新明白汤禾指的是赚钱。

    广州府及周边有句俗语,‘粤俗羞贫而轻死,故其富者以通番为业;贫者即劫掠为事。’

    意思是:重富贵,轻生死;富人与夷人做生意,穷人以走私或抢劫为事业。

    这句话一直深深刻在沿海老百姓的骨子里,那怕是后世,全世界遍地华人,其中一半以上都是福广渐人。

    不过,这反而提醒张新,做为这个世界上唯一知晓未来的人,加上还有金手指榜身,除了赚钱,是不是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比如,赶走濠镜澳的葡夷,阻止二十七年后被递头命运,打击倭寇,经略大海等等。

    又在饭店小坐片刻,两人起身离开。

    汤禾一直在观察张新,回程路上,见他频频走神,提醒道,“我有赚钱的好办法,只要胆子够大,可以源源不断赚到白银。”

    “什么?”张新问。

    “广州每年一月、六月对外商开市,但这并不能满足实际需要,其它时间也有商品上岸,这属于走私,没有向官府交税。”

    张新轻轻点头,继承这具身记忆知道其中原由。

    广州府虽然开市,但官府对于外夷管理极其严格,比如一年中只有两个月上岸交易时间。

    又比如在只能在城外交易,下午四点前得离开土地,上船过夜。

    但生意需求还在,许多人为追求财富,便在濠镜澳和广州府之间来回走私商品。

    香山县便是濠镜澳和广州府之间的重要中转战。

    汤禾又道,“五年前我爹在巡逻时被葡夷射伤,这说明狮子山是走私通道之一,如果我们可以收一点过路费,便可以轻松变的富有。”○

    狮子山就是张四九屯田的地方,村子驻扎在山脚下。

    张新停下步子,眼睛看着汤禾,穿越之前他是一名业务熟练的酒厂业务员。

    这是一个内眷极为严重的行业,不仅要与其它酒厂竟争,还要与同事竟争。

    短短几年从业时间,让他迅速从一个人生小白,成长为人老成精的‘精’,对于人心和人性十分看透。

    之前汤禾所做所为都属于玩伴角色,偶尔有一点点拍马屁。

    这是能理解的正常行为,毕竟汤禾的父亲汤臣,是张四九驭下的一名总旗。

    但这次不一样,张禾的行为可以理解为‘怂勇’。

    广州开市已经五十多年,走私历史更是长达三个世纪,这其中的利益链条早已经稳固,外人难以插手。

    比如自己老爹,与其说他是洁身自好,不如说是谨小慎微。

    又比如汤禾之前说过,他爹也只是敲诈一些没有背景的大户和商人,从来不敢动走私链上的事情。

    如此分析,汤禾要么是天真的少年,什么都不懂。

    要么是心机深沉的鸡贼,让自己得罪惹不起的人,然后导致张四九被拿掉。

    心里想法一闪而过,张新伸手拍拍汤禾肩膀,“这是个好主意,我回去跟我爹娘商量一下。”

    “呃?”汤禾语塞,解释道:“张百户肯定不会同意,不如作罢。”

    事情已经很明显,汤禾果真在给自己下套。

    张新心里叹息一声,本以为汤禾是发小,可以放心相处,没想到人心不古。

    到家太阳已经下山,晚饭后张新躺在床上思考。

    汤禾的父亲汤臣是个问题,自己的便宜老爹早晚有一天会栽跟头。

    不比后世,栽个跟头当教训。

    这个年代栽跟头,只能重新去投胎。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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