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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夜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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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刻城中对石崇新作之诗的谈论,已经超过了司马衷被立为太子的新闻。毕竟司马攸离京,这件事已经算是预料之中了,确是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杨治几人从垂风居一路出来,路上的所听所闻,让他的面涨红得跟猪肝色一样。

    被捧成洛阳第一才子的时候,这些人也是这么夸耀他的。就只是吃了个饭的时间,世道就变了,这速度实在让人无法接受。

    这几天就没顺过,先给羊庄当垫脚石,现在这洛阳第一才子的名头,自己还不知道怎么回事,稀里糊涂的就让给了石崇。从小受到的打击都没有这两天多。

    关键是还有明天的文会该怎么办?这又是摆在自己面前的一道关。本来想用文会打压羊庄的。明日若是作不出一首诗,能堪比石家今天传出来的这首,这文会便成为了给自己挖的一个大坑。想到此处的杨治,就是一阵眩晕。

    不知道上一任洛阳第一才子杨治对他的恨意已经超过了羊庄,此时此刻的石崇正兴高采烈地听着下人的禀报。

    “老爷,您不知道,现在外面到处都在谈论您写的诗呢,没一个不说好的,都说您才是洛阳第一才子呢!”

    “哈哈哈,好。”看着五官乱飞的下人,做梦都没想过的荣耀竟然落到自己头上,石崇很大方地扔下一吊赏钱。

    “谢老爷,谢老爷…”下人惊喜地捡起钱,磕了几个头,就屁颠屁颠地跑开了。惹得周围其他人看着他满脸嫉妒,后悔没有那个眼力,让他抢了先。

    见石崇毫不知廉耻的表情,一旁的绿珠抿着嘴偷笑:“老爷,刚才驸马所书的诗句,可否交由妾身保管?待妾身谱好乐曲,也好奏于老爷鉴赏。”

    “恩…也好也好,就有劳夫人了。”石崇正是心情大好的时候,也没多想,随手就将羊庄的‘墨宝’递给了绿珠。

    接过纸张,看着那让人实在不敢恭维的书法,在绿珠眼里却是越看越入迷。

    ‘这样的诗、这样的字,他的性情要多么随性洒脱,才能有如此杰作?’越想越对羊庄充满好奇,越忍不住想要去了解。

    “妾身为老爷吟唱之时…老爷能否请驸马过府一听?毕竟…毕竟此诗是他所作,可惜走的时候已经大醉,还来不及请教这首诗的名字…”说到此处不免有些失落。

    “那是当然,既为近邻,定要多多往来才是。至于名字嘛…你随便起一个就是了,哈哈哈…”

    听石崇一口答应,绿珠也是满心欣喜,向石崇福了一礼,便要冲冲离去,想要早些将曲子谱好。

    刚到门口,又连忙折返回来,小心翼翼地说道:“老爷,听驸马说明日白马寺有个文会,到时洛阳的才子都会去呢。”

    见她这副模样,也不难猜出她也有想去看看的心思。“恩,那你自己去吧。正好也去上注香,让庙里的菩萨保佑你早日为我石家添丁,哈哈哈。”

    没有听到石崇后面说了些什么,只记得他的确是答应了让自己去白马寺的请求,心中喜悦的绿珠也不清楚自己为何会这般高兴。

    司马攸本就有病在身,一行人昼夜赶路,更是让他不堪重负。此时天色已晚,在护卫的极力劝说下,终于同意在这片树林中休息一晚。

    与洛阳的热闹不同,司马攸此刻所在之地,在夜幕的掩护下显得格外冷清。

    坐在火堆旁边愣愣出神之时,听见护卫来报:“殿下,卑职刚刚在周围打探了一下,昔年曹操与袁绍作战之地便是此处附近了。”

    “这是到官渡了?看来你收获不小嘛。”司马攸看着护卫手中的野味说着。

    护卫咧嘴一笑,将手中刚打过来的野味扔在旁边,清理起来。其余几名负责警戒或者捡柴的护卫,看着这名同袍扔下的野味,也投来赞许的眼神。

    在众人的期待中,没过多一会,烤肉的香味便飘满了整个林子。

    肉熟了,看着护卫们请示的眼神,司马攸也不免微微一笑,洛阳一路过来,几乎没有下过马背,也确是辛苦,于是微微地点了一下头。

    护卫们见状,也不在拘礼什么尊卑之别,都纷纷围到火堆旁边,笑呵呵地分肉吃。

    一个护卫手里拿着自己精心挑选出,一块没有焦糊的肉,递到司马攸的嘴边:“殿下,您也吃点吧。”

    见司马攸看了自己一眼接过烤肉,护卫又连忙取下腰间的水囊,献宝似的递了过去。周围几个护卫见到他递过去的水囊,都露出一副密而不语看戏的表情。

    没察觉出其他几人的异样,也确是有些口渴的司马攸接过水囊,仰头就喝了一大口。

    “噗…”

    “这是…是酒?”司马攸拎着水囊,邹着眉大声质问道。

    “嘿嘿…”“哈哈…”

    没有等来回话,火堆周围却传来一阵哄笑。司马攸见此,眉头也渐渐舒展开,看着递酒的这名护卫,责怪地“哼”了一声,又喝了一口酒,然后才把水囊还给了他。

    其余人见状,都围上去哄抢,看着为了那口酒打闹在一起的护卫们,司马攸也忍不住笑骂:“瞧你们这点出息!”

    这些年在洛阳城中,朝堂之上与那些人勾心斗角,远不如和这些直肠子军汉在一起,自在舒心。到青州去当个逍遥王爷,也许才是明智的决定。想通这一点,司马攸一扫心中郁结。

    火堆旁众人一片欢声,却没人察觉到不远处的树梢上,一个黑影正密切地注视着他们。藲夿尛裞網

    如果羊庄在此,一眼便能认出这黑影腰间的细绳,这黑影分明就是那天在酒楼窗外,与他回眸对视的那个少女。

    水囊里的酒已喝空,地上也随处扔着骨头,留下三个人守夜,其余几人将司马攸围在中间,互相依偎地睡去。

    林子安静下来,树梢上的少女一跃而下,轻盈落地。对着眼前的草丛拍了拍手,草丛中跃起几个同样身穿黑衣的人,黑衣少女摆了个行动的手势,几人分散开来,悄悄向司马攸几人包围而去。

    守夜的护卫还未察觉之时,包围圈已经形成,几人举起手中的箭弩,箭已上弦,对准了司马攸一行人,等待着少女发出进攻的命令。

    篝火如同萤火虫的微光一样,火光还没有照射多远,就被密集的树林遮挡,三名守夜的护卫,看着眼前黑暗的树林,不约而同地慢慢将手放在剑柄上,极力戒备起来。

    见护卫察觉出危险,黑暗中的少女也不由有些倾佩,战场厮杀过的军汉,对危险感知的敏锐程度果然远高常人。

    护卫还在仔细观察着,想透过黑夜的掩护,看清危险之源。脚步慢慢向前移动,同时紧握着剑柄。

    黑衣人默默地看着护卫慢慢靠近自己的脚步,屏住呼吸,也在等待着他尽可能的靠近自己,这样一来便能悄无声息的解决掉守夜的警戒。再往前潜行一点,击杀司马攸的可能也更大。已方也能少一点伤亡。

    几个黑衣人也是默契非常,未经商议便纷纷将手中的弩箭对准了慢慢靠上来的护卫。

    这个领头的少女,也紧张地看着三名护卫,准备随时应对这一变动。

    “啪!”

    就在这紧张的时刻。一名护卫不小心踩断地上的枯树枝,这突如其来的声音,也惊的黑衣人不小心发出了一声响动。

    察觉到果真有危险的三名护卫也是大惊失色,连忙拔剑便要大喊。

    “嗖嗖嗖…”

    就在护卫张口呼喊的一刹那,三根箭羽离弦而去,径直穿透三人的喉咙,然后应声倒地。

    熟睡的其余护卫也被这一变故惊醒,纷纷爬起身拔剑,将司马攸护在了中间。

    “有刺客!”

    一声长啸终于划破了黑夜的宁静。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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