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黔景城在佳冠城的后方,可算做是佳冠城的配城。
和别的朝代将将领家眷扣在京城不同,本朝将士驻守都是将亲眷放在配城,一来将士驻守边关,一去便是数年,夫妻父子相聚之日遥遥无期,并不利于稳定军心,二来,亲眷全部住在配城,倘或边关一旦失守,蛮子长驱直入之下,最先被屠杀的就是这些将士的父母妻儿,即使是为了她们,这些将士也会拼死力战。
如今,佳冠守军校尉以上的将领家眷已经全部住进了黔景城,现在城内大多住着佳冠守军将士的家眷,所以佳冠无论如何不能失守!
李千钧脚步一顿,黝黑的眸子暗了一瞬。
一别几年,不知家中父母哥嫂可还好,还有那个……不情不愿的大小姐。
不知她有没有好好把孩子生下来?
是留在李家村还是被她父母接走了?
罢了,她原本也并不想要嫁他,只要她能把孩子好好生下来,等他回去便写封放妻书给她吧。
至于黔景城……
反正他已于父母分家,到时候把孩子带过来,买两房仆人也够用了,若是战败,孩子便和他这父亲一起走吧,免得再拖累父母兄长!
这么想着,他立定了主意,“那到时候可要辛苦单军师为我安排一处好房产。”
“哈哈哈哈,好说好说……”
突然——
“敌袭——敌袭——”
烽火台上狼烟次第升起,一场血战不可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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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裴空青在李家村的生活安定了下来,每日晨起练武并洗衣做饭,天气好的时候,在院子树下铺一张草席,让小妹在上面翻滚玩耍,她自己则在廊下支起绣架,一点一点将脑海中设计好的图案绣到嫁衣上。
天气不好的时候,就把小妹和绣架都移到堂屋,并不费事。
刚开始,李莺还很惊奇,因为原身嫁过来这两年别说绣花,衣裳破了都是团在箱子角,尽是一根针都没捻过,她万万没想到自己的二嫂居然还会绣花,且还绣的如此之好。
回家和父母一说,父母都笑了,母亲更是笑着抚掌道:
“好呀,之前她去县里还不忘给我们买东西来,我就说她是真的想通了,要好好在我们家过活了,现在更是说明我没说错吧!”
父亲也道:“当年都怪那些长舌妇人乱嚼舌根,到处传言我儿死了,我儿从小聪明,又天生力大无穷,哪有那么容易就死的?现在儿媳妇也想开了,愿意好好带着小妹过日子,这是好事啊!我们多照顾些,只安心等着千钧回来,看那些人脸肿不肿!”
原来,当年李千钧被抓走之后,边关确实与蛮子打了几场,各有胜负,那段时间,常有附近被送去西北的儿郎被朝廷公布死讯,发下抚恤银子,他们家却是从没得过的。
那时就有些见不得人好的长舌妇,说什么李千钧也死在战场上了,尸骨无存朝廷才没公布,抚恤银子被人侵吞了也没什么奇怪,否则怎么一去不回,也不与家里写信?
这些人在外面说说也就罢了,毕竟连那金銮殿上的皇帝都堵不住悠悠众口,何况是他们这等小民。
千不该万不该,那王翠花等人竟然嚷嚷到儿媳妇面前,差点害的儿媳妇一尸两命,两家算是结下了仇。
“呸,那些夭寿烂心肝的货!”
这场谈话便以李母的咒骂结束了。
“二嫂!你看我带了什么来——”
少女背着个背篓,看上去颇有些分量,一路背来脸都涨得通红,额上的发汗湿成一缕一缕。
“姑姑,姑姑!”小妹在垫子上拍手大叫。
这个家里年纪小的也就她、毛笔和李莺,毛笔是小小年纪就被送去了学堂,只有李莺这个小姑姑会时常来陪她玩,两人感情最好。
这会看到姑姑来了,马上就叫起来,盯着姑姑看,等着来陪她玩。
“小妹不可以调皮,姑姑背着东西呢!呦,这不是柿子吗?”
裴空青取了块毛巾给她,只见她那背篓里是满满一篓的柿子,不由惊道。
这一篓分量可不轻。
“快,快卸下来,这么重你怎么背回来的?”
她伸手欲去接背篓,谁知李莺身子一偏躲开了。
“二嫂,你的手是要绣花的,可不敢弄这粗糙的,我背着就行!”她笑呵呵的说着,大步走进院子,把背篓卸在廊下,“这个啊是我早上去山上摘的,今年气候好,柿子肯定可甜了!”
裴空青捡起一个,那柿子很大只,拿在手上竟有些拿不住,颜色是浅黄的,和她以前吃过的那种橙黄色的不一样,捏上去还硬邦邦的,有些像巧克力脆柿子。
“这个怎么吃?就这样硬着吃?”
“哪呀——”李莺鼓着腮帮子在地上吹了吹,一屁股坐下。
这边的屋子都会在外面留下很宽的走廊,是垒地基的时候一起垒好的,讲究的人家经常会用水冲洗,夏天都会直接把鞋脱在外面,直接光脚上廊,清凉干净得很。
“这种柿子这样吃是不行的,涩口,连猪啊牛啊的都吃不下去。但是处理一下就可以了,到时候可好吃了!”她把背篓拉倾斜了,把里面的柿子小心扒拉出来,免得磕坏了皮不好保存,“你别看它现在硬邦邦的,等下给它串成一串,挂在屋檐下面晾着,等到天气越来越冷,特别是降下一场霜之后,它就越来越软越来越甜,咬开一个口子就能全吸进嘴里,比蜂蜜还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