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回了王府, 天色已黑。
一股子提心吊带风声鹤唳的气氛在王府蔓延,人人紧张地小心伺候,正是最热的时候,往常到了这节令, 王府外的长街早已人烟喧嚷, 此刻却冷冷清清。
众人目睹了殿下那块手帕上的血迹, 触目惊心。
大热天都打了个冷颤, 心下恹恹, 气氛与往日不同。
淮王的卧寝极尽藻饰, 银饰木雕八折山水屏风, 外头养的瑞香花开得绚丽多姿。
他独独一人坐在榻上看兵书,只穿了寝衣,乌发微簪, 亮如绸缎地倾泻。
眉眼未着颜色,雪白皮肤衬得瞳仁更漆黑, 唇色殷红, 他很平静。
老祖宗取下了翡翠佛珠在手里把弄, 忧心忡忡。
“凤真……你这怎么了, 你是怪奶奶瞒着你吗,就是知道你的脾气才没敢告诉你,我听下人们说,你急怒攻心, 呕了血, 现在可有好些。”
“回奶奶,我无事。”文凤真依旧是斯文有礼。
文至仪坐在榻边, 不安地抿了一小口茶, 时不时瞟哥哥一眼。
哥哥维持着心境平稳, 七年来如一日,因为喘气上的毛病,他从未动怒,为什么会突然呕血呢?
文凤真放下兵书,拿起桌上的请帖,红得喜庆。
修长的指节反复将请帖摆弄,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望见她的名字时,眼底稠色加深,指腹缓缓移开。
又看见宋搬山的名字。
眼底墨色顿时凝结成冰,似乎要将这三个字剜去一般。
文至仪小声说:“哥哥,要不……辽姐儿订亲那日,你就别去赴宴了,您平日事务繁忙,待在书房也挺好的,辽姐儿的喜酒喜糖,我们给你带回来——”
她手指搅着帕子,还未说完,被哥哥眼眸一扫,吓得立即住了口。
文凤真嘴角牵起清淡笑意:“别让我弄得大家都不高兴。”
别让他发什么疯搅坏旁人好事,或是一口血吐在人家的吉服上吗?
文至仪急忙说:“不是不是,我只是看你脸色太白了……担心你的身子。”
文凤真将请帖随意地扔在桌上,咬字冰冷:“狗都不去。“
文至仪猜不透他的想法,哥哥他究竟在想些什么呢。
冯祥一肚子的苦楚,小心跪在长廊外。
这回是真的坏了,殿下生平最恨算计他的人,他一定是觉得被全府的人算计了。
他上一刻还说:“不是非她不可。”
下一刻便吐了一摊血。
良久,窗子里传来一道声音:“进来!”
冯祥与进禄互相张望一眼,从彼此瞳孔里看到恐惧。
他们抿紧了嘴,一脑袋虚汗,头也是懵的,还未踏进门槛儿,膝已软了一半。
云针跟在后头,不言不语,倒比他们两个镇定。
文凤真一身寝衣,坐在软榻上,不言不语,看来是镇静下来了。
皮肤比檐上的雪还白,若有若无的白雪甜梨香,一派清贵之气,眼底的凉薄渐渐渗出笑意。
“你们谁知道这件事。”
进禄“扑通”一声跪在地上:“殿下饶命,奴才也无可奈何,得了老祖宗的命令,日日耳提面命,奴才怎敢违背老祖宗,不是存心欺瞒殿下,老奴自知罪该万死,罪该万死!殿下您罚我吧……”
文凤真抚了抚额头,面无表情,冷静得可怕,下意识地想转动腕上佛珠,却发现腕子处空荡荡,他摸了个空。
佛珠已被他绷断了。
她唯一送他的东西。
文凤真眸光了冯祥一眼,语气毫无波澜,却嗅出危险。
“你让本王试穿宋搬山的吉服,怎么说。”
冯祥头脑嗡嗡一片,吓得冷汗涔涔,伏跪在地,连头也不敢抬。
“殿下……殿下饶命,都怨老奴一时失察,自作主张,老奴愿领责罚……”
文凤真的呼吸略绵长一些,他的目光落在云针的背上。
云针低着一截脖颈:“奴婢日日跟着辽姑娘,只是她对我颇有防范,许多事情是奴婢疏忽大意了,只是她近日并未与宋公子见面,怎么会……对了!风筝,是风筝!去法隆寺赏花那日,辽姐儿收到一个风筝——”
“住口。”
文凤真淡淡吐字,神色瞧不出在想什么,压着眼底的积雪,一点瞳光像被飒飒寒风吹拂。
“不过可有可无的小事,你们这么怕做什么。”
三名下人抬起头,面面相觑,摸不透了。
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吗?怎么这么不像呢……他们原以为最低也是二十板子的事,殿下就这么轻轻揭过了。
他站起身,披了外袍,推开窗子,低垂眼帘。
“本王是不是成了京城的笑话。”
他这样一问,跪在地上的三个人都不寒而栗,支支吾吾不敢答话。
怎么会呢,京城里有谁敢议论殿下。
陆稚玉回家之后,将辽姐儿与宋公子订亲的事传给了爹爹。
首辅府的请帖也分发出去,京城上流权贵圈子几乎人尽皆知,宋公子马上要跟辽姑娘订亲了。
其中耐人寻味的是,之前不是传出淮王殿下要收了她的的传闻吗?看来是误会一场。
又有人揣测,再不然便是淮王殿下被愚弄被欺骗了。
若真是如此,可不太妙。
文凤真锱铢必较,生平最恨算计他的人。
如今最热闹的便是龙泉胡同,老淮王旧部聚拢在一块儿,惬意地推杯换盏,揎臂痛饮,极尽声色犬马之事。
“哈哈哈哈虚惊一场,听说小畜生从鹿门巷回来,咯了好大一摊血,王府里嚷嚷闹闹,就差给他奔丧了,哼,看来他也不过虚张声势,外厉内荏罢了!”
“他爹当年一意孤行回京,带着我们兄弟去送死,此番也是劝过他了的,这叫什么,这叫咎由自取!”
“这回他跟首辅府的梁子算是结下了,小畜生眼睛还没看清吗?整个京城除了他养的老虎,谁不恨得将他啖其骨肉,从来就没人肯站在他身后,要真敢跟咱们动真格的,他逆臣之子的名声还未完全洗干净呢!”
在朝官员原是想来探望,纷纷被拒之门外。
等他们用过了茶,虚伪地客套几句,数十台轿子纷纷扬扬出了街口,已交了子时。
只有赵襄一个人留下来。
此时夜凉如水,灯火阑珊,薄薄浮云掩了一轮明月。
文凤真站在阑干前,正楼东面远眺。
夜色下的楼台亭阁。花木景致尽收眼底,竹管下滴滴答答的水,盛满了双鲤戏荷的玉白瓷盆。
赵襄抿了一口茶,笑道:“好水,好茶果然需好水来调制。”
文凤真垂下眼帘,用手捻起珍珠细沙,这是她的法子。
赵襄放下茶盏,正色敛神:“我已经见过槐哥儿了,槐哥儿他很聪明,就是有些……难以掌控,当初哥哥写信让他装傻,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直到进了朝廷才明白。”
赵襄的眼神晦暗不明:“宫里头很快就要出大事了。”
赵襄低头,含了笑意,抚着桌上一副字。
他很聪明,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当初辽姑娘从东川乡下进京城,坐的也是殿下派去的马车。
这一路凶险,她凭着那张跟她娘一模一样的脸,能否活到京城都难说,她娘的名字在京城都没人敢提。
这辆马车原本就是将她接进淮王府的,不会是信国公府。
她注定在他的屋檐下。
可是,哥哥一眼都没放在她身上,就像府里没有这个人。
“赵襄,以后不许提这个人了。”
文凤真转过身,白袍玉带,指尖缠绕了一条黑鳞蛇。
赵襄讶然,随即牵起嘴角,他心思敏慧,听出一点不同。
方才,他只提了槐哥儿,殿下说的又是谁?
文凤真按下眉眼的不耐烦,一把扯下脖颈坠着的小金片。
金片由红绳穿着,小小的约莫指甲盖的一块儿,并非金子打造,只是塑了漆粉,有些年头了。
锈迹斑斑,似乎摩挲了许久。
文凤真将小金片随意地抛进后花园的池塘里,一眼都未看。
斯时夜已深了,轻晃的烛火倒映在男人瞳仁。
珠帘漫卷,后半夜响了几声春雷,接着扯起瓢泼大雨,这阵子暴雨过去,地里钻出暑气,热得人心里发慌。
文凤真躺在柔软宽榻上,一只手上缠着黑蛇,将他的手指越裹越紧,他粗粝指腹捏着蛇,眉眼冷峻。
在水牢时落下来喘疾。
后来他日日/逼自己把弄蛇,克服心里的阴影,经年累月,从不留下一丝懈漏。
脑海中忽然冒出她那张过分漂亮的小脸。
拒绝他时,说要自己离她十步之外的严肃表情,给他送请帖时的眼神,她抿直了红唇,清清冷冷,疏离客气,让人忍不住抱起来,狠狠咬一口。
一双澄澈的乌瞳,盈盈坠着水雾。
给她白嫩的小脸添上羞郝的绯色,添几分诱人。
她不怕他了吗?怎么敢提这样的要求。
他以为自己再也梦不着她了,这回梦到了年少时。
十四岁时家里骤然遇难,父亲死在京城,据说身体被捅了无数刀,辨不出原本的样子。
东川边线,有百姓偷渡过去给南阳送情报,一场仗死了八千个人。
他从少年将军一朝沦为逆臣之子,又吃了败仗,被逼入京问罪。
东川的萤火湖旁。
恰好,那帮百姓正准备打烂他的金身。
镇守边境防线的金身,被五花大绑,摇摇欲坠,他们借此指桑骂槐,极尽羞辱。
“反贼之子的金身,留着晦气,哪怕我们不拆朝廷也得拆!”
“他文凤真太过狂妄,圣贤都不敢修建金身,他竟然允许那帮狗腿子给他修金身!”
“大家伙儿说,那帮狗官给他修金身,还不是贪墨咱们的钱,这金身带血啊,都是咱们的血汗钱,该不该打烂!”
“该!打烂他!”
金身?他恍惚记得有这么一件事,有人喝酒时跟他提过一嘴,他高高在上久了,不明白他们的怨气这样大,他那时候太过年轻。
金身是乡贤们修的,为了讨好文凤真,老百姓将对宗族势力的厌恶,撒在了他身上。
但他不明白,他这一年在东川荡平积寇,将贼首捉拿擒杀,平了东川多年的叛乱,南阳不敢侵犯。保他们一年安居乐业。
因为他吃了一场败仗,被朝廷定为逆臣之子。
他们真的感到大快人心吗?
“砰”地一声,金身漆像被一锄头砸烂了,四散落入萤火湖,溅起巨大水花。
在众人兴高采烈的笑脸中,喜气洋洋的叫好中。
一个小姑娘怯生生地说:“他没做错。”
众人没理会她,继续弹冠相庆,只有她一个人皱着一张小脸儿,角辫稍泛黄,整个人不起眼,仔细看五官还是精致的。
她垂眸,一两滴泪水打落下巴。
“哗啦”一声,忽然跃入湖中一个人影。
纤瘦得可怜,身条儿还未长开,像只小银鱼一样,在水里扎猛子。
众人一惊,手忙脚乱地去用渔网捞她。
她再次浮出水面,仰头,手心高高扬起,攥着他的金身碎片。
她再次深呼吸一口,扎了个猛子,像鱼儿一样浮浮潜潜,去深湖底打捞他的金身碎片,一片又一片,徒费心力。
深湖有多冷,有多危险呢。
怎么会有这样笨……这样倔强的人。
她胆子小又懦弱,一句话都不敢说,却在无声地表达她的意思。
为他一个逆臣之子无声辩解的勇气。
徽雪营驻扎在镇子的时候,南阳一年不曾来犯,大家都活得很好不是吗,这难道不是大家的心愿吗?大家不是最清楚他是不是逆臣吗?
他在庙会的声声爆竹中,落下的那句我希望你们心愿成真,他做到了。
她身体不好,每回浮出水面都咳嗽好几声,一次比一次脸色苍白。
精疲力竭后她爬上了岸,再没力气地躺在河滩上。
天光下,她将手里的小金片举起,仔细瞧着,面色慢慢恢复了红润,一双天真的眼眸神光流转,嘴唇柔软,头发泛黄。
萤火湖浮上一层金粉,倒映山景气象万千,参差不齐,天光在沟壑中游曳流动,萤火幽微,点点升腾,从湖畔慢慢地飞到断崖旁,落在他肩头。
他仰头,合拢了掌心。
文凤真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他在庙会上碰见的小菩萨。
他随手救下了她,随手赏了她一块糕点,她连点心都舍不得吃,一点举手之劳的善意就让她记了好久。
他在所有人走了之后,跳下深湖去寻金身碎片。
这才知道,原来湖水这么冷,冷到彻骨,她回去之后会大病一场吧。
那时文凤真转过身,眼帘微覆下那一点盈湿。
“走吧。”
赵襄慢慢唤住了他:“殿下……”
他一咬牙,黑发下不辨神情:“我们走!回京领罚!”
从来不信神佛的恶蟒,在萤火湖见到了他的小菩萨。
因为这一句他什么都没做错。
他忍着泪从东川落荒而逃。
他给父亲收尸的时候,细心数着父亲身上被捅了多少刀,神情冷静到无懈可击,让那些看他笑话的人大失所望,败兴而归。
他被狱卒教训碾烂了手指的时候,他盯着血肉模糊的手指,哈哈大笑,唇红齿白,鲜活生动。
文凤真的眼神无法驯服,每时每刻都盯着施刑的人。
“有本事就他娘打死我,打不死我,就是你们死。”
被关在水牢三年,暗不见天日的三年,头顶小天窗常年关闭,严丝合缝,一丝光芒都透不过来。
水牢里什么都没有,只有蛇,还有他手心的小金片。
从此之后,他的生命底色只剩下复仇。
古人云:冤冤相报何时了,古人又云,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他不在意将他践踏入泥的高官,他已经通彻了权贵圈子的规则,无非大蟒吃小蟒。
每一回跟高官们推杯换盏,谈笑风生,都藏着将对方拆吃入腹的贪婪。
他从来都会赢,抚摸着脖颈上的小金片,因为他有小菩萨庇佑。
文凤真睁开眼,又一次在夜半醒来,他心头不安,下意识地摸了摸脖颈的小金片,才察觉已经将它扔到池塘里去了。
他为什么总是弄砸一切!
“冯祥!”他不耐烦地喊了一声。
“打灯笼。”
冯祥抹了抹惺忪的眼,不敢违背,忙不迭点了灯笼。
待他看清了,漆黑夜色中,响起哗啦水声,冯祥瞳仁皱缩,吓得扔了灯笼,连滚带爬跪在池塘边。
“殿下!殿下!”
冯祥空对着黑黝黝的池塘喊了一声。
他心急如焚,大半夜的,冷浸浸,殿下才呕了血,跳进池塘里找什么?万一弄伤身子怎么办。
文凤真跳进深水中,哪怕窒息也不浮上来喘口气,逼自己,无止境似的逼自己,心口绞得越来越紧,喘不过气,指尖嵌进掌心,血珠渗出。
这是怎么回事。
就像那日在长街上看到大红吉服时,一样的百般痛楚,心脏倏然停滞一般,接着咚咚跳得更剧烈,异常难忍。
头脑经冷水一激,忽然清醒了些。
究竟是哪里出问题了。
他亲自派马车一路护送回来的人,怎么就成了别人的。
从柳姨娘点燃了媚香算计他开始,他一丝都容忍不了旁人算计他。
是不是处置柳姨娘的时候,吓晕了她,难怪她那么害怕。
文凤真回了岸上,双手空荡荡,他一怒之下扔掉的小金片再也找不到了。
一直以来的幻觉破灭。
她好像不再喜欢我了……他不能再骗自己,她还喜欢他。
冯祥惊得不轻,连忙查看文凤真打湿的衣裳:“殿下……殿下你怎么了,大半夜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跳水啊。”
进禄也慌慌张张跑来,哭道:“殿下,您何苦作践自己的身子啊,旁人又不知道……”
“找不回来了。”
文凤真语气平静,几不可察的惘然。
他一抬手,暗影中缓缓走出死士。
他吩咐死士:“给我查,宋搬山有没有在她身上种蛊。”
文凤真缓缓起身,凤眸逐渐暗下去,常年难扫的皑皑积雪,忽然惊飞起来。
他冷笑一声,恢复了精神,还是往日那个风平浪静的人。
冯祥颤颤巍巍跪下:“殿下,您千万不能动宋公子啊!”
文凤真微掀眼皮,冷笑一声:“动他?你太看轻我了,我从未将宋搬山放在眼底。”
“我尚有底牌未出。”
文凤真眼底冷漠至极,漫不经心地整理了袖扣。
“我知道他们满京城的人都在看我笑话,都巴不得我一病不起,呕血而死,人人恨不能踹一脚!”
他不甘心,不服气,哪怕手指被碾烂变形,被人踢断了肋骨时仍然会笑着死死盯着对方的人
文凤真的人生没有输这个字。
她不喜欢他了,一定是什么误会,他得知道这个原因。
“还有,告诉奶奶,要将辽袖认作王府义女,除非我死了。”
冯祥胆战心惊地将殿下送回了卧寝,一眼瞥到桌上的请帖,静静打开了,宋搬山的名字,被浓墨划去,改上了文凤真三个字。
鹿门巷虽然街面小,每逢集市,立个油彩戏台,人人都要停驻看一眼。人们往来奔走,一长溜花枝招展,谁家院子的菜瓜熟得早,猫狗在人群间蹿梭。
人人都明白,首辅家公子要订亲了,就在下个月初。
那位辽姑娘是不能说的人物,生得极美,原让人遐想连篇,可是她的娘亲在京城是不可说,没人敢犯这个避讳。
她虽然出身是差了点,但有淮王府的老夫人亲自给她送嫁妆,也就没人再置喙了。
这日清晨,竟然有两三个挂了乌木牌的小黄门过来,挑了食盒,恭恭敬敬地过来。
“回辽姐儿,陛下赏的,没有惊动宫里人,只说你不必拘礼,今日御膳房做了这道点心,他忽然感念,让你也尝一尝。”
宫里头竟然赏了一道点心。
辽袖心神微敛,连忙行礼,她掀开明黄缎面一看,是娘亲常提起的奶皮酥。
在天光下白灿灿,香气四溢,一瞧便知极柔软。
小黄门不走:“陛下说了,要咱们亲自瞧您吃下去,才放心。”
既是陛下御赐,辽袖拈起一块,配着茶水慢慢吃。
小黄门笑逐言开:“里头还配了阿胶,于女子气血有益,是那位最——”
另一个人捅他一肘子,他自知失言,立马不说了。
迎面过来两名气质华贵的妇人,打扮得精细低调,小黄门忙道。
“陛下来了旨意,让您随着淮王府老夫人进宫一趟,这两位姑姑是来教您规矩的。”
辽袖大方地给两位姑姑见礼。
姑姑们对视一眼,意味深长,果然跟她娘一模一样,十足的美人胚子,只是品行比她娘柔顺百倍。
她接了旨意,心下却有些惶惑。
毕竟是天子,听说他沉迷问道,没上过一回朝,脾气暴躁古怪,她又不懂宫里规矩,若是犯错怎么办。
辽袖一转身,瞧见槐哥儿正喜滋滋地把弄什么东西,连饭都不吃了,真是稀奇。
“槐哥儿,你在弄什么呢?”她好奇地探头过去。
等一看清,她深吸一口凉气,寒意顺着皮肤往骨头钻,唇瓣紧抿,平直成一条线。
那是文凤真的佩剑——白也,是他亡国南阳之后的战利品,从不离手。
上辈子,这把白也,在他登基后,被狠狠插进了龙座前的玉砖。
辽袖一个弱女子,一把将他的剑夺走,细腻的手指握着名贵异常的佩剑,薄薄的面皮愠怒绯红,轻声细语。
“走,回家。”
不容他拒绝,槐哥儿一下子懵了,显然是很喜欢这把名剑。
槐哥儿在乡下只用过粗陋的牛筋工弦,哪里摸过这么贵重的名剑,漂亮异常,他爱不释手。
进禄尴尬地立在原地,正想赔个笑脸儿:“殿下送给槐哥儿玩玩儿。”
门被砰然关上,进禄险些一脑袋撞上,蹲在墙根儿下,慢悠悠一掀眼皮,眯着眼望大日头。
这剑就不应该叫白也,叫白给,白给人家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