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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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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齐不清楚原主和林生之间的纠葛,沈秋水却是知道的。

    那个害原身欠下百两巨款,考中归来,使她差点被原身体内残留的怨气侵蚀至失控的人。

    光是听到林生这二字她心头就会生出一股子浓郁的怨气。

    沈秋水对林生没啥感觉,这股情绪是受了原身记忆的影响。

    “认识是认识,可他为什么会针对我?不应该啊……”沈秋水接过孙落搬来的凳子坐下,口中喃喃着,脸上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根据原主的记忆,可以分析出林生接近原主就是为了钱财。

    恐怕林生自己都不知道原主早在出嫁之前便对他心生爱慕。

    原主因为受自己娘的影响,喜欢读书人,而林生年纪轻轻就成了秀才,再加上一副俊白的模样,原主偷偷去槐树村看过他好几次。

    原主心系林生,谁都不愿嫁。原主娘也由着原主,一直等到原主娘大限将至,担心原主被继兄继嫂苛待,最终还是十分强硬的将原主嫁了出去。

    莫长天那人是原主的娘早就看好了的,虽长得凶了点,却是个勤快有本事的,种田打猎都不在话下。

    原主的娘求着莫老太同意这门婚事,非但没收彩礼,还倒贴自己所有的钱财和物件。

    赌上所有,就为了能让原主下半生无忧。

    原主不明白自己娘的想法,却在对方以死相逼下嫁了出去。出嫁后心里依旧装着林生,更是天真以为只要清白还在,就还有机会嫁给林生。

    原主不愿意,莫长天对强迫人没兴趣,两人便一直泾渭分明。

    两个孩子是莫长天的底线,原主对两个孩子非打即骂,再加上她和林生纠纠缠缠,才使得莫长天有休弃的想法。

    仔细一想,沈秋水才发现林生才是造成原主死亡的根源。

    接近原主却又嫌弃原主丑,哄着原主偷钱借贷私奔最后还把人打晕丢路边。

    这一切,估计是林生一开始就算计好的。村里没有人真的撞见过二人,就算见到过,待他赶考归来,便可将一切都推到原主身上。

    抛夫弃子,是要被沉塘的!

    在那种情况下,原主根本不可能活下来,借刀杀人,死无对证,林生保全名誉,骂名全给原主背。

    细思极恐。

    沈秋水在心头分析清楚,心头生出丝丝凉意,那种感觉,就像是被什么阴毒的玩意儿盯着一样。

    除此之外,心里那股怨气越来越浓,几乎快压制不住。

    她眉头狠狠跳了几下,抬手捏了捏鼻梁。

    “是想起什么了吗?”孙齐连忙问道。

    沈秋水摇摇头。

    她刚刚想的只是能证明林生从一开始就没想让原主活下来。

    可是在林生的算计中,原主已经死了,那么半个月后来讨债的事情又是在图谋什么?

    沈秋水想得脑袋疼,满腔怨气令她烦躁。

    “想不起来就算了吧。”孙齐见她脸色有些发白,连忙开口,“林生考中举人成了县城首富陶老爷的乘龙快婿,想来应该不会再对付你了。”

    孙齐话里抱着一丝侥幸。如果林生真的和沈秋水有怨,早在他成亲之后就该动手了,可过了这么久对方没有一点动作,估计是忘了沈秋水这个人了。

    “但愿如此吧。”沈秋水敛眸,缓缓呼出一口气,悬着的心却没有丝毫放松。

    她站起身来,对孙齐道了句感激的话,出声告辞。

    孙齐也跟着站起来,瞅着沈秋水愁容满目,出声安慰:“你也别太担心,我会注意林生那边,有什么消息立马知会你。”

    “麻烦你了。”

    “没事。”

    二人交谈完,孙落从孙齐身后探出头来,“姐姐留下来吃完饭再走吧。”

    沈秋水微微侧头,弯下腰单手撑在膝盖处,平视孙落,压住心底因为林生而产生的不快,朝小姑娘微微一笑。

    抬起另一只手揉了揉孙落的头顶,“吃饭就不用了,家里还有点事要忙,得快点赶回去。”

    “这样啊……”孙落低下头有些失落,却又很快振作,“那姐姐有时间可以来我家玩呀。”

    “嗯,有时间一定来。”

    说完,沈秋水挺起腰,让二人不必再送,独自离开。

    ……

    最近沈秋水忙着收购薄荷,附近的药铺都跑了一遍,只剩下县城的。

    莫长天收集了一些兽皮,县城的价格比镇上的高许多,他也正好要去一趟县城。

    二人再次一同前往县城。

    莫长天背着大背篓,兽皮放在背篓最下方,破布盖着,天还没亮,整个村子都在沉睡之中,他和沈秋水悄悄离开槐树村去往县城。

    快到午时,才抵达县城。

    两人打算分头行动。

    莫长天算是这家收购兽皮铺子的熟人,以往猎到的猎物身上的兽皮都是卖给这家铺子的。

    掌柜见到来者是莫长天,立刻从柜台后面走出来。

    “你可许久未来了,又猎到什么好东西了?”掌柜热络的目光落在对方背篓上。

    整个青云县背靠大山脉,资源丰富。

    要说他为什么认得莫长天,除开对方经常上他这里卖兽皮的原因,最主要的还是莫长天曾经卖过他一张虎皮!

    “没什么稀奇的,都是些常见的。”莫长天将背篓上层的破布揭开,露出下方的兽皮。

    几根长的野鸡尾毛在这里面竟是最好看的。

    掌柜上手翻了翻。

    背篓里装着的都是一些普通货色。

    不过他倒也没嫌弃,全收了。

    将钱结给莫长天时,掌柜突然想起最近有个贵人在县城大肆高价收购白狐皮,掌柜想趁此机会同那贵人混个脸熟,便开口道:“你家有白狐皮吗?我高价收,没有白狐皮兔皮也可以,我给你这个数。”

    掌柜伸出手指,给莫长天比了个价格。

    这价格比以往高出两倍,要不是兔皮他有用,莫长天还真会买。

    这些连着进山狩猎,猎到最多的就是野兔,偶尔还能收获一两只雪兔。

    最近得到的兔皮全被莫长天留下来,没有拿出来售卖。

    “兔皮不卖,我有用。”在说这话时,莫长天脑中闪过沈秋水脖子上围着雪白围脖的模样。

    白色衬得人更加娇嫩。

    摆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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