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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沸羊羊见了你都得递根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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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卧槽!

    究极反转,惊天大瓜呀!

    打赏了一件半步圣器,结果勾栏娘子没看上恩客,还让恩客把初夜权让给他的死对头?真就舔狗不得好死呗?

    众人纷纷拿出花生、啤酒、矿泉水,准备吃瓜。

    年度最佳言情剧啊!

    这可比什么三天骄争霸,有趣多了!

    …

    听到宁媚的话。

    宁秀先是愣了一下,旋即咬牙切齿地盯着宁墨:“你这狗叛逆,给媚儿灌了什么迷魂汤,蛊惑了她的心智?”

    嗯。

    没错,即便到了现在,他也没觉得宁媚是个绿茶:谁让宁凡给他安排的人设,是一条爱而不得的痴情舔狗呢?

    宁秀在所有人面前,都是一个风度翩翩的美男子,为人处事也十分正常,独独到了宁媚这儿,就成了个笨蛋…

    舔狗怎么可能会怀疑女神的纯洁呢?

    一定是宁墨这卑鄙无耻的阴险小人,用了什么下作手段!千错万错,都是宁墨的错,女神,是永远不会错的!

    “噗。”

    望着痴情不改,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宁秀公子,宁墨扶额无语道:“我亲爱的好弟弟啊,求你别犯傻了好吗?”

    “我魔道功法主杀。”

    “论蛊惑人心的手段,你妖族才是第一,何况你那双扶离之眼,能看破世间虚妄,我用没用手段你不知道?”

    “承认吧,我的傻三弟,这表子就是爱我,她爱我爱的死去活来的,懂吗?她甚至想给我当狗啊!哈哈哈!”

    “你的女神,想给我当狗啊,蠢货!”

    张扬、傲慢、狂妄。

    毫不掩饰的目中无人、悖逆无道、放浪形骸。

    此刻,在场宾客,无一不对宁墨…心生胆寒。

    这个角色,当真是被宁凡塑造的…惟妙惟肖。

    仿佛…

    他天生就是一个的魔!

    事实上。

    宁墨确实是宁凡最钟意的一个分身。

    从万世魔骨、祖魔血,到安排剧本,再到丰满人设及背景故事,宁凡在他身上倾注的心血和精力,是最多的…

    给他设计的剧情,也是最好的。

    如果说其他分身,只是宁凡用来升级的工具。

    那么宁墨,便是真正意义上的…第二个宁凡!

    他是宁凡的阴暗面,亦是宁凡的眼。

    他。

    只有他。

    宁凡也只会用它,来看遍这个世界…

    我本是魔!

    …

    然后话又说回来了:既然是剧本,宁凡目前也没设计什么主角打脸反派的剧情,所以,宁秀自然是要低头的。

    “媚…媚儿,你…你真的那么爱他吗?”

    不过,宁秀依旧不死心,又朝宁媚问道:“他有我对你好吗?他根本不爱你,纯粹就是搀你的身子而已啊!”

    “别说了,三哥。”

    宁媚摆了摆手,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宁墨:“那件事都过去这么久了,我早就不怪墨哥了,你们也该释怀了。”

    “再说,墨哥尊为嫡系,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他能馋我的身子,那是我的荣幸,当年的事,错在我,只要墨哥喜欢,我这蒲柳之身,献他玩弄又何妨?”

    妈的。

    瞧着满眼一往情深的宁媚。

    众人竟生出一种“眼前人乃痴情人”的荒唐错觉…

    有一说一。

    这妖女真是太会演了!

    我愿称她为最会!

    “那他刚刚还骂你是表子呢?”

    宁秀做着最后的努力,妄图宁媚能迷途知返。

    然而…

    “墨哥说的没错的…”

    宁媚却一脸一本正经道:“媚儿…媚儿本来就是表子呀,墨哥说媚儿是什么,媚儿就是什么,都听墨哥的!”

    好舔!

    众人不禁暗暗朝宁媚竖起大拇指,又好气又好笑:原来在常人眼里高不可攀的女神,也是一只优秀且卑微的…

    小舔狗!

    …

    宁秀悲愤不已,但还是选择了祝福:

    “那…那好吧…媚儿你…注意安全。”

    说完。

    他深深地吸了口气,瞪了宁墨一眼:

    “别让我发现你辜负了媚儿,否则,绝饶不了你!”

    随后颓唐地转过身,默默离开会场。

    他的背影,是那样的孤独…一个人。

    见状,太素红衣赶忙跟上:她并没有瞧不起宁秀。

    舔狗怎么了?

    舔狗这个词出现之前,爱一个人叫深情。

    况且哪个女子,不喜欢一个专情的男人?

    宁秀要天赋有天赋,要背景有背景,只不过是爱宁媚爱的太深罢了,有什么好瞧不起的?她喜欢还来不及呢!

    当然,太素红衣个人的意愿,并不能代表大众。

    …

    宁秀走后。

    宁墨便搂着宁媚香肩,大摇大摆地上了阁楼。

    宁道则从始至终的淡然,安安静静地品着茶。

    他的人设,是三兄弟中,最沉稳的一个:这点跟易冰清有点像:心若冰清,天塌不惊;万变犹定,气静神凝。

    众人摇头失笑:宁秀舔宁媚,宁媚舔宁墨,宁墨又是个疯子…感情这宁家四兄妹里头,就宁道一个正常人啊?

    “呼…唔…墨哥…”

    这时。

    宁媚带着鼻音的哼唧声,从阁楼上传来。

    宾客尽数面红耳赤,浮想联翩,遐想无限。

    宁道抬起头,凝望阁楼,眼神微微眯起。

    易冰清心系爱徒,欲言又止。

    “师尊,我没事,你放心吧。”

    宁道似有所感,收回视线,继续悠哉品茶:

    “我跟他们不一样,对男女之情看的不是很重。”

    “真的?”

    “我的傻白甜师傅,弟子什么时候骗过你?”

    宁道笑了笑,伸出手,在易冰清脑袋上敲了敲:

    “把心放回肚子里去啦,弟子不会给您丢脸的。”

    “如此最好。”

    易冰清点了点头,也端起茶杯,浅浅泯了一口。

    然后…

    就没有然后了。

    直至半晌后,易冰清才后知后觉,突然反应过来:

    宁道刚刚的举动,已经逾越了师徒之距呀!

    这这这…大庭广众之下,成何体统啊?

    私底下…私底下也不行!

    贫道是师尊诶,师尊怎么可以让弟子敲小脑袋呢?

    就算是唯一一个亲传弟子也不可以!

    想到这。

    易冰清亡羊补牢般佯怒道:“你这坏家伙,怎么没大没小的?还敢敲为师脑袋?讨打是不是?罚你将《太上清心咒》抄一万…不,一千…算了,下次不许再这样了!”

    她是不会承认自己舍不得责罚宁道的:作为唯一一个知晓自己真实面目的男人,宁道对她的意义…非同一般。

    她也说不出来,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因为她压根不懂,什么叫作好感,什么叫作爱情。

    但她心中,隐隐有预感:如果放任那种感觉,往深处发展下去,早晚有一天,她会栽在宁道手里…插翅难逃!

    “唉。”

    “逆徒啊,你…是贫道的劫么?”

    …

    大家如果对小说有什么好的建议可以提。

    作者是第一次写小说。

    写的不好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担待。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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