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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情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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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晚歌的手紧紧地抓了十三岁的李悠然,静静地站在那里,她的脸色憔悴,眼睛红红的,明显有哭泣过的痕迹,但是此时她是淡定的,最失望和绝望的时候,往往什么都不再害怕。尽管潦倒如此,依旧掩饰不住她倾城的样貌。手中的小女孩亦是一样的粉雕玉琢,只是一双眸子冷冷地注视着对面一张英俊锐气的脸,她有着一双清澈乌黑的眼眸,以及明显遗传自母亲的好相貌。

    “晚晚,抱歉了。”李念辅许是受不了这压抑的注视,终于扯动了嘴唇,似乎艰难地吐出了这几个字。

    “抱什么歉,抱歉我遇人不淑,误将豺狼当良人,妄图托以终生?”白晚歌幽幽地叹了口气,“我十八岁起私奔跟你,二十岁有了悠悠。如今你说你挣扎得累了,寻到一条富贵的捷径,要我放手。你能告诉我:女人能有多少个十年可以让青春留下?”

    “我可以弥补你。”李念辅涨红了脸,终低下头,但是言语间却是那样的坚定决然。

    “弥补?拿着那个女人的臭钱?哈哈——”晚歌笑得声嘶力竭,“你——还——不——配!”

    “够了,晚歌。也许是不配,可是当我住不起华屋,吃不起饱饭的时候,我就会感念起钱的好处来。过去的困苦已经将我的豪气和棱角全部磨光了,我走今天这一步,也是为了悠悠将来能有个好的环境……”

    “爸爸。”小女孩挣脱妈妈的手,微笑着走了过来,“爸爸,你蹲下来。”

    小女孩踮起脚跟,把嘴凑到男子的耳旁,如花的小脸突然如霜冻一般,她用和这个年龄不符的声音低沉地说:“我们放你自由,我和妈妈会以这千年的坟墓起誓:此恨绵绵,永不绝期。收起你的臭钱,和那个臭女人——滚!”

    男子的脸色刷地变成了全白:“你……”话音未落,突然“啊”的一声惨叫,双手一把推开女孩子,捂住脖子,只见脖颈处血流如柱,不停从手指缝里冒出来。他恨恨得冲晚歌大叫:“这就是你教的好孩子。”说完,便怒冲冲捂着伤口走了。

    小女孩忽然受这一推,身子骨连往后退,一个踉跄,跌坐在地上,她不哭反笑,但是眼角分明挂满了绝望的泪珠。她忘着渐行渐远的身影,知道被自己这一闹,他将永远不再回来。

    晚歌伸出手去,轻轻拥她入怀:“悠悠,我们还可以相依为命。”

    小女孩亦抱以粲然一笑:“妈妈,我们可以相依为命。我只恨,这一下,咬得不够重。他自是抛下我们,另攀了高枝,便不再是我们的亲人。悠悠只有你。”

    白晚歌挽着小女孩的手跌跌撞撞出了岳王庙,往栖霞岭下的居所走去。经过刚才这一幕,晚歌已是心神俱碎,脚步也不勉浮垮了起来,不免失魂落魄。小女孩的小脸紧张地皱了起来,像一个风干了的橘子,她不时回望下母亲,生怕她出事情。

    正在他们心神不定的时候,冷不防从斜角里冲出来一辆汽车,直朝她们身体而来。等晚歌意识到要躲避的时候为时已晚,白晚歌没有作其他的想法,双手下意思一推,小女孩立刻被推倒在了路边,倒在地上。等到小女孩爬起来,焦急地寻找妈妈时,她看到的是只剩下一具血肉模糊的躯体以及一双微微颤抖的手。小女孩大哭着扑上去:“妈妈,我们还要相依为命的啊!”

    晚歌只能无力地做出一个虚弱的笑容,妈妈总是最疼自己孩子的,儿是娘的心头肉,悠悠没事,她亦能走得安然,那个英俊锐气的男人,她终于可以完全忘记,不再痛苦。只是,没妈的孩子像一棵断了根的草,悠悠一个人,如何挨过一个人的清冷日子。晚歌的手颤抖着,想去抚摩小女孩的脸,她说:“孩子,一个人的日子也要坚强。美丽的事物,总不会无缘无故地出现。美丽的爱情,犹不可信。”

    那个十三岁之后不再明眸善睐的孩子便是我——白悠然。母亲去后,我执意去了父亲的姓氏,跟随母姓。那个户籍上写着我是我父亲的男人来接过我同住,却被我拿走扫把赶了出去,我不许他再玷污这房子的干净,并把他带来的钱从三楼阳台上天女散花而去。楼下一大堆来看热闹的邻居和路人愉悦地快步哄抢着钞票,他新娶的富家女在人堆里珠光宝气,妖艳得像一条扭动腰枝的眼镜蛇,对着我跺叫怒骂,我看在和她那张擦了足了一厘米厚的白粉的脸因为愤怒的震动而不段掉下白色的粉粒,我开心地笑了。是谁说过只见新人笑,哪得旧人哭,我要的就是他们的愤怒和不自在。那个英俊锐气的男人终于在我的无赖表情下极其恼怒,在一大堆三姑六婆地指指点点中带着他的新婚妻子消失从此果真不再登门。

    我亦因为不是孤儿,虽然十三岁起学会独居,却没有被送去孤儿院。十七岁以前,我靠着母亲交通事故的赔偿,十七岁之后,靠着去西湖边的饭店里弹古筝养活自己。母亲活着的时候是个优雅如茶的女子,若不是十八那年的苦恋,或许,她已经是一个出色的古筝演奏家,而我赖以生存的琴艺,便是得她亲授。所以每每到了空闲,我便拿了我的筝,到这栖霞岭下,岳王庙内凭吊一番。母亲是最爱筝了。

    “悠悠,又想什么了。”范凌见我久久发呆,便推了推我。

    我从往事中清醒过来,想着妈妈临终前的话,声音便冷然了下来,淡淡地应他:“没什么。”

    我在岳飞和岳云的坟前放好我的筝,指尖轻轻地划过琴弦,开始弹奏。日暮斜阳归倦鸟,这时的游人不多,有几个好奇地在我身边驻足,我只做不知。

    曲终收罢当心拨,一曲菱歌绕缠头。我抬头看了看这蓝得找不到一丝瑕疵的天空,它在高高的空中散发着蛊惑人心的光彩。再远处,大门外新鲜得温润如玉的曲院风荷,再过几个月,那里也应该是荷姿绰约,花香烂漫了吧。青山有幸埋忠骨,车祸后我便偷偷将母亲的骨灰撒在了岳飞坟头,这里是母亲第一次邂逅她的爱情的地方,也是最后一个诀别人间的地方,我相信她一定喜欢。

    我默默磕了个头,既是对母亲的朝拜,也是求的先贤的宽恕。收拾好的西,我转身出了门。突然,对面的人群里转出一张女子的脸来。我定睛一看,眼神再也无法离开。眉如远山,睛似明珠。倒不是那张脸如何倾城倾国了,而是,她活脱脱一个妈妈的翻版。她似乎感应到我直勾勾地眼神,冲着我微微地一笑。我的心中一酸,它触到了我心底最柔软的地方。我的心仿佛被狠狠地撞击了一下,竟不由自主地朝她走去,范凌在我身后直看得楞住了。他想拉我的衣袖,看着我这副表情,又硬生生把手给缩了回去。正当我快要接近她的时候,突然,旁边冲出来一辆车子,直往那女子身上冲去。我大惊失色,脑海中突然浮现出10年前的那一幕,那具血泪模糊的身躯,那双微微颤动的双手。我不假思索,猛把她往边上一推,我感觉到有很重的东西往身上碾压过,一阵天旋地转的疼痛过后,我便失去了意识。脑海里只盘旋了一句话:“这个世界,我们两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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