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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大公桥(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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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悠悠大公桥(90)

    ▲穆子斌头像

    可是,感到有些棘手的宜昌地方法院找了个“不能原地审判”的街口将案子移转到武汉,转呈省政府处理,省政府就将这个烫手的土豆又扔给了武昌地方法院。按照当时的人们估计,赵铁公在宜昌3年,至少捞到了70万银元左右的油水,手里有的是钱,就花了10000元聘请了武汉当时最有名的两个律师为其辩护。

    一方面因为赵铁公上上下下关系多、路子广、后台硬,也因为“多财善贾,长袖善舞”,再加上两个律师也是打官司的好手,找了个理由要求将此案移转到南京的江宁地方法院,然后又移转到上海特别刑事庭。之后,赵铁公串通了一个看守,连夜逃出了看守所,不知逃到哪里去了。上海法院不过就是发了一个通缉令就草草了事,而那个被打死的杨善美就只好冤沉大海了。

    有一点花絮想说,赵铁公东窗事发的时候,就很聪明的将自己的财产一分为二,将其中的30多万钱财交给他最喜欢和信任的三姨太藏匿以防万一。据说他因为打官司,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打点一共用了三四十万,就是在上海串通看守,也是要花大价钱的。等到他和《醒世奇言》说的那样:“鳌鱼脱却金钩去,摆尾摇头不再来。”手上应该也是没什么钱了。

    赵铁公自然就会去找带着他那另外的30多万浮财躲避到广东去的三姨太,却万万想不到那个给他惹出天大祸事的三姨太已经是别的男人的女人,自然鸡飞蛋打,也正是应了那句话“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据说,后来有宜昌人在“七七事变”抗战前曾经在武汉见过赵铁公,“穿着蹩脚西装,面容很狼狈”,也是无言以对了。

    还想说一说那个当年被赵铁公“慧眼识珠”,大笔一挥,每月付给经费1000元的《宜昌公报》社长穆子斌。得到器重的他也是利用自己手里的报纸直接为赵铁公歌功颂德、大造舆论。在报上将新建的一马路到常家溪溪口的一段马路称作“大公路”,兴建的那座大桥称为“大公挢”;还以“昔日愚公移山,今日铁公移岭”(挖桃花岭斜坡填南湖)为题,撰文在他的报纸上进行大肆吹捧。

    1932年,赵铁公锒铛入狱,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穆子斌立马将《宜昌公报》改为《宜昌快报》,并没有受到赵铁公倒台的影响,1935年,穆子斌依靠其掌握的报纸和其家族在江南穆家店的人多势广、财大气粗拉选票,进行贿选,成功当选为宜昌国大代表。穆子斌在1938年,出任宜昌县救济院院长;日军攻陷宜昌以后,穆子斌随国军到了当时的陪都重庆,1945年当选为外围组织的中国青年党中央委员;抗战胜利后,返宜并当选为立法委员,并出任“联合政府”的经济部次长一职,这就又一次当官了。

    也许真的是穆子斌命中就是不能当官,否则就有大祸临头。1948年底,在解放军胜利进军的号角声中,南京的国民政府的各部门闻风而逃,要么南迁广州、要么西迁重庆,穆子斌就随着经济部又一次到了重庆,住在位于朝天门的私人公寓里。不想1949年9月2日,重庆的一场大火,穆子斌全家除了三子穆天钟侥幸逃出之外,统统葬身火海,这也是一场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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