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大公桥(49)
悠悠大公桥(49)
▲清廷的最后
就在这四道连珠炮似的发出的上谕5个多月前的5月9日,皇族内阁成立的第二天就颁谕宣布“铁路国有”时就知道会遇到各方激烈抨击,所以谕旨中强调“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制论”;也知道此举必然会激起民众、尤其是四川民众的强烈反对,清廷却下严旨晓谕商民“如再不服约束,格杀勿论”。
到了8月初,新任署理四川总督赵尔丰(公元1845-1911年)到任后,深感解决川民“保路”风潮只能顺应舆情,也上奏朝廷请求改变决定,甚至在9月1日联合成都将军玉昆及各司道奏劾盛宣怀与民争路酿变,也要求将盛治罪。但第二天清廷却传旨命令赵尔丰严厉镇压保路民众,如果养痈贻患,定将其治罪。同时,朝廷已派端方从湖北带新军入川查办。在这种情势下,赵尔丰不得不遵旨转而血腥镇压保路民众,最终导致局面不可收拾。到那年的12月,赵尔丰被尹昌衡诱骗主动交出军权后于凌晨被抓捕处决。
10月25日,立宪派把持的各省谘议局的中央机构资政院召开会议,提出“内忧外患,恳请标本兼治,以救危亡具奏案”。治本之法是召集国会,通上下之情;组织拥有完全行政权力的内阁和巩固宪法中的言论、出版和结社集会的三大自由。而治标之法,则建议将四川督抚赵尔丰及湖北督抚瑞澂按律严惩,将盛宣怀“明正典刑”,杀一人而谢天下。
结果,为了平息事端,朝廷不得不于10月26日下令,将所有的责任完全推给盛宣怀:“铁路国有本系朝廷体恤商民政策,乃盛宣怀不能仰承德意,办理诸多不善,盛宣怀受国厚恩,竟敢违法行私,贻误大局,实属辜恩溺职。邮传大臣盛宣怀著即行革职,永不叙用。”如果清廷早几个月听从王人文的建议改变决策、将盛宣怀治罪;或者一个多月前,仅仅一个多月,听从赵尔丰的建议改变决策,将盛宣怀治罪,结果或许不一样。
总的来说,盛宣怀是一个很有政治头脑,也很有经济手腕的生意人,他的“伯乐”李鸿章说他是“志在匡时,坚韧任事,才思敏瞻。堪资大用。一手官印,一手算盘,亦官亦商,左右逢源。”张之洞说他:“可联南北,可联中外,可联官商。”被鲁迅先生骂成“卖国贼、官僚资本家、土豪劣绅。”还是《盛宣怀传》的作者夏东元对盛的评价比较全面:“处非常之世,走非常之路,做非常之事的非常之人”。
有回忆录说,从资政院赶回向盛宣怀复命的陆梦熊如实禀告,盛宣怀当夜便开始撰写替自己辩白的奏折,翌日天明,奏折尚未写完,朝廷的旨意已到。盛宣怀遭革除了邮传部大臣的职务,“永不叙用”。想想那些清朝的保皇派和立宪派都将他恨之入骨,被骂成是“横绝中外,神奸巨纛”,呼吁“请戮宣怀以谢天下”,还是有些后怕的。
只是当时千万巨富的盛宣怀虽说是没有了权柄,可和洋人的关系一直保持不错。被赶下台的他是由一支10人组成的小分队,其中8人全副武装,英、美、德、法各出了2名士兵,另2名是翻译,在夜色中将其护送出北京城,乘坐德国轮船“提督”号由天津经大连转青岛到日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