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天道酬勤 > 悠悠大公桥(26)

悠悠大公桥(26)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悠悠大公桥(26)

    ▲英国驻宜昌领事馆原址

    身为大英帝国驻宜昌领事,却在惹出事以后临阵逃跑的京华陀最终还是会回到宜昌的,他要和宜昌地方官员继续商议“英国租界”的划定与租借事宜。

    京华陀是光绪三年四月初三(公元1877年5月15日)回到宜昌的,并把英国驻宜昌领事馆依然建立在自己买的那条木船上开始办公。这一点在清政府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桢给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简称“总理衙门”)的函件中写的很清楚:“京华陀……暂住民船开印,船弯大南门外汉景帝庙附近。”

    经过多次商议,最后达成的协议内容大致有以下几点:鉴于原勘定“英国租界”“长不足里许,深进参差不一”,所以不宜拟为“各国洋商租界”;根据英国租界“上自汉景帝庙迤南二十八丈六尺(95米)起,下至龙王庙南墙根至”,确定了木船拉纤路线,木船和轮船停泊装卸货物码头之分;宜昌官方推荐的长江西岸石榴红(十里红)地界,因“京领事以地势狭隘,且水势不能湾船,于洋商设栈居住不宜”被拒绝。

    荆宜施道孙家谷是五月初五(6月15日)将中英双方商议的结果报告给总理衙门的,五月二十八(7月8日)南洋通商大臣沈葆桢也向总理衙门发函建议批准;六月初四(7月14日),总理衙门照会英国公使傅磊斯,告知中方已办妥“新开宜昌口岸会商宜昌租界一切事宜”,只待两国政府“阅示签批,盖章互换”便可最后生效。

    众所周知,最后的结果是英国政府选择放弃在宜昌设立租界的。中英双方的分歧主要是在拟为英国租界里的土地和房屋的价格与京华陀原来凭空想象的差异太大,甚至高出他预估的总价两倍以上,十分恼怒的他便将情况报告给英国公使傅磊斯,傅磊斯就向大清国的总理衙门施压:“查该处各业户等如果意存垄断,妄为抬价,断无遂其私欲之理。”

    总理衙门对洋人威胁性的照会不敢怠慢,在回复照会中委婉地告知:“该口(指宜昌)初经通商,一切交涉事件总须设法婉转办理,不宜操之过急。”傅磊斯一点也不让步,回复称:“兹因长江水势较浅,若非特用轻便轮船,则冬季水涸时往来颇难获济。现查此项轮船年内未能制就驶到,本署大臣体察前项情况,现已行令京领事俟租界事宜办结后,暂将本国领事馆公所由该口撤回,各等由应俟来年春初时再行派委本国领事官前往任事可也”。

    瞎子都看得出来,这份照会就是英国的“哀的美敦书(最后通牒)”于是,总理衙门就把洋人的恫吓转发下去,宜昌关道孙家谷就不得不“连日督饬署宜昌府瞿守、署东湖县熊令与京领事往返函商辩论。”京华陀的那种蛮横无理的流氓本性就再次暴露无遗,声称:“以四万之数业已从丰,未允加增。”宜昌官方将商户百姓的九万要价压低到六万,并且列举了一份详细清单。

    李明义老师是一个很较真的文人,他在《宜昌开埠》一书中很幽默的指出:“按照现在的话说,当时南门外所勘地界属于旺铺,其价格只会越来越高,而不会像股市k线那样反复无常、兴衰不定。”他甚至用宜昌天主堂在同年5月的一份购买南门外土地契约作为样本,计算出天主堂的土地契约中每平米售价约为1。8串钱,即1。8银两。而按照京华陀所选地段44612平米计算,土地价值约为八万;即便是减去宜昌府县除去官街(也就是后来的马路),总面积也有42945平米,土地价值也有77302串钱。

    这就说明,商户和百姓所说的九万的报价是有些水分的,而地方馆所报的六万的总价这是进行了各方努力的,可是一向跋扈的京华陀所坚持的四万报价就是趁火打劫、掠人钱财,而且傲慢的不听解释,也不松口、不让步。只是宜昌地方官本来就退无所退,双方的商议就僵持在六万与四万银两之间这个巨大的鸿沟两端。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