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网游小说 > 网游之天天酷跑 > 番外二 一仙三幻九侠客

番外二 一仙三幻九侠客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番外二一仙三幻九侠客

    现在要说的是另外一个侠客,名叫花溅泪。如果单从字面上来理解,这是一个女人,而且是一个娇滴滴的女人,实际上并不是。花溅泪是一个纯爷们,从小到大他都认为自己是一个纯爷们。一个纯爷们应该做些什么?当然是打抱不平。从小他的父母就告诉他这个浅显的道理:遇到坏人,一定要打抱不平,哪怕明知道自己不是对手,也不要退缩,不然就不是男子汉大丈夫。对于这个说法,花溅泪表示很难理解,不过他是个孝顺的孩子,父母的话当然要听。他的邻居姓鲍,邻居家的小孩和自己差不多年纪,名叫鲍不平。鲍不平从记得事情开始,脑子里就深深烙印上了这个人的影子,不说三天两次吧,最起码也是五天三次,自己总要被这小子狠揍一顿。

    打鲍不平这个思想,花溅泪坚持了很多年。最后鲍不平临死的时候紧紧抓住他的手,声泪俱下,哭得那叫一个撕心裂肺:“老子想了几十年,都不知道咋得罪你了,你这一辈子一共打了我七千八百九十六次,有五百七十七次命悬一线,还有三次粉碎性骨折,更有一次奄奄一息。妈了个巴子的,老子被你打习惯了,要是没人打我我该咋办啊?我不想走,我还想被你打啊!!”看得出来他说的是真心话,花溅泪感慨良多:“打鲍不平,这一点我无愧于心,我就在思考,那些不认识你的人要是想打抱不平怎么办?”鲍不平浑身都在颤抖,他很想把这小子活活剁死,然后包成肉包子扔到水里,只可惜自己已经风中残烛,这个想法是肯定完成不了了。

    同时花溅泪还是一个痴情种,也曾喜欢过一个女孩。这女孩和他是同窗好友,苦苦暗恋了五六年,最后终于决定孤注一掷,先表白了再说。花溅泪是一个眉清目秀的男子,俊美的五官让他看起来十分迷人。当然,这是他自己认为的,除了他,没有任何人说过这样的话。他选择了一个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时分表白,苦苦酝酿了好几天的说辞,到了关键时候却掉链子了。记得那天气氛很暧昧,是个催人发情的季节,那女孩年纪也不小了,恰巧也到了发情的季节。说实话,她对这个男孩也有一点好感,他约自己来这里什么意思当然也很清楚。这女孩已经做好了准备,做好了以身相许的准备。在这样浪漫的气氛下,如果不做点什么实在有点说不过去。

    但那时候花溅泪是个纯洁的人,根本就没往那方面去想,两只手扭着自己的衣角,就像个老娘们。他在那里憋了半天,还没说出什么来呢,另外一个中年男人过来挽着女孩的手臂就离开了。花溅泪生平最看不惯的是什么?就是那些仗着有钱,整天包二奶的男人,眼前这个男人显然就是。所以他立刻出手,只是一个下勾拳就把男人砸飞了出去,掉了三十一颗牙齿。当时他的姿势很潇洒,是那种侠客打倒坏人特有的潇洒风流。他被女孩一巴掌打在地上的姿势也很潇洒,也很风流。他对这个女孩已经彻底失望了,认为女孩已经不配自己去爱。那男人爬起来说的第一句话就让他彻底傻了眼:“女儿,这家伙谁啊?”从那以后,花溅泪就从世界上彻底蒸发了。

    花溅泪是怎么走上屠夫这条道路的,他自己也很迷糊,稀里糊涂就杀了人,稀里糊涂就有了这么个美称。在小千世界,最起码在黑暗大陆,这绝对算得上是个刽子手,杀人如麻。他虽然也杀过好人,但是死在他手里的坏人少说也能装一辆半挂车,而且塞得满满当当的那种。他的武器很简陋,很落伍,只是两把杀猪刀,但是坏人一看到这两把杀猪刀,就会失魂落魄,肝胆皆裂。就是因为他亦正亦邪的性格,而且到后来慢慢改正,只杀无恶不作之人,普通民众就算跪着求他他也不会动手,所以他被人列为九侠客之一。他隐居在一个小市镇,本来打算一辈子就这么过去的,可后来遇到了大队长艾爱爱你,让这个九侠客之一的屠夫,也走上了自己该走的那条路。

    至于江北瘸子口袋大王,描写的不是太多,因为是在南京遇到的两个人得到的灵感,我就来说说南京这两个人的大概情况吧。我是在一三年左右去的南京,那时候二十出头,正是大好年华,对很多事物抱有很大的好奇心。如果叫我现在去想通的环境做相同的事情,恐怕我做不来,也没有当时那样的心境去做。岁月是把杀猪刀,我就是一只猪,我已经被宰得体无完肤。那时候我在足疗店做收银员,这也是为什么我每次写一个故事都喜欢写到足疗店。收银员的工作是很枯燥的,每天重复着相同的事情,从九点半上班,夜里一点半下班。我每次下班以后还要去网吧里玩一会儿游戏,大概六七点钟回来睡觉,一连持续了两个多月,每天只睡不到三个小时。

    那时候年轻,火气大,也没感觉到疲惫是什么滋味,只感觉那样的生活的确挺不错的。应该是三月中旬那段时间,我喜欢往五台山体育场那边跑,就是一个人。刚开始去小心翼翼,如履薄冰,把自己的分内工作做得非常完美,还要去做一些不属于我的工作。不过时间一长,我发现我跟别人基本上没什么区别的,也成了老油条。五台山体育场比较简陋,甚至我去了好几次都没看出来这是个体育场。当然,这个名字可能也是假的,是一个男孩告诉我这个名字,却没有看到什么标志性的名称。体育场除了一些基本的体育器材外,就只有一个跑道,大概是四百米的。我当然没有毅力去跑步,而且隔三差五跑步也没什么效果,我去那里是奔着一个美女去的。

    每次去都能看到这个女孩,二十四五岁的模样(我可能有一点脸盲症,很多人见了好几面还是记不住大概模样,而且也看不出一个人的大概年龄,虽说这女孩看上去二十四五岁,可绝不止这个年龄),眉清目秀。我对一切美好事物都很有兴趣,每天抱着一种去欣赏美好事物的心态,乐此不疲。那女孩也注意到了我,期间也曾说过几句话,不过我不善于说话,最后也就不了了之。除了这个女孩,我还注意到体育场里一个小小的垃圾中转站里每天都有两个人。这两个人都在四五十岁,其中一个走起路来一瘸一拐,整天眯着眼睛,胡子拉碴,邋邋遢遢的样子。另外一个穿着一个好像皮夹克的外套,我大概看了一眼,衣服上的口袋最起码也有八九十来个。

    南京的天气很不好说,很多人都说冬天过了直接就到夏天,根本感受不到春天秋天是什么滋味。虽然有点夸张,但好像的确如此。三月中旬,在我们老家还穿着外套,可在这里穿着短褂也觉得有些燥热。这个口袋大王穿着那么多的衣服,一点也不觉得热,偶尔还一阵颤抖,好像是得了什么风寒病。这两个人并不是捡垃圾的,也不是中转站的工作人员,而是将这里当做暂时遮风避雨的场所罢了。我并没有打算和他们有什么交集,看一眼也就算了。这世界上那么多人,总不能每一个人都叫我印象深刻,叫我默默不忘。可到后来我才发现,有些人和你该发生些什么事,你想躲也躲不掉,上天真的早就安排好了。就譬如说这两个人后来做的一些小事就是如此。

    认识我的人可能都知道我的饭量很大,一顿饭多少七八个包子不在话下。在职中的时候,有一次我去吃小刀面(那时候大概是一一年,小刀面已经开始慢慢淘汰,但在我们泗洪还有许许多多这样的小面馆,两块钱一碗,基本上是可以吃饱的),结果饭店没了小碗,所以给我盛了一大碗。说是大碗,实际上就是一个盆,里面的面条大概是平时分量的三倍,只要我四块钱。我还有一个习惯,当然,是好几年以前的习惯,那就是身上不能存一分钱。不管我到哪里,身上有一点钱总是觉得很难受,就想着怎么才能花掉。要是我有三百块钱,我会毫不犹豫去足疗店按个摩,做个足疗什么的,毕竟我的腰从小就不好,叫人按摩一下也多多少少能缓解一下那种疼痛。

    那天我在鼓楼区一个小饭馆门口停留,恰巧那天身上没带钱,所以也就没打算去吃什么。我看到这两个人并肩而立,站在饭馆门口,好像在交流着什么。问话的是那个瘸子,他说:“你现在还能吃几个?”他们这些人所谈论的无非就是一顿能吃几个包子,在无聊的生活中聊以自慰,做个话题罢了。满身是口袋的人叹了口气,好像不胜唏嘘的模样:“老啦,还能吃几个?最多也就七八笼咯。”当时我很纯洁,听他们说话的逻辑好像有点跳跃,我一时间有些不太理解。连几个也吃不到的人,却能吃七八笼,叫人不得不多想,是不是他们说反了?因为我就站在他们身后,所以他们很快就注意到了我,一瘸一拐的男人微笑着打招呼:“你好,少年人。”

    我不擅长和陌生人交流,只能勉强笑笑,让他感觉我没有轻视他。然后瘸子又说:“走,进去一起吃一顿,我好几次看到你一个人去锻炼身体了,能坚持锻炼身体的,现在的年轻人还有几个能做到?”盛情难却,我也只好硬着头皮跟了进去。经过交流我才知道,他们说的现在能吃几个,并不是还能吃几个包子,而是说能吃几个饭馆的存货?据瘸子描述,口袋大王以前都要去几家小吃店挨在一起的地方吃饭,因为如果只是一家饭馆的包子,基本上是不够他一个人消灭的。说实话,对于这样的说法,除非我是个傻子才会去相信。就好像我以前在学校吃饭,两毛钱一块馒头,我吃了十八块钱的,虽然我自己知道这是事实,但却绝没有几个人愿意去相信。

    但那一次我是真的震惊了,七八笼包子真的被他一个人一口一口吞了下去,那为什么看上去他还是那么瘦弱?吃饭的时候交流了些什么,我没有去仔细听,最后口袋大王叫来了服务员,说:“今天没带钱来,等过些日子有了钱再来给你们如何?”说实话,如果我带了钱,我会毫不犹豫帮他们给上,虽然我并没有吃多少,但我喜欢结交一些朋友。偏偏那天我就一点钱也没带,所以只能尴尬的站在那里。我以为服务员一定像是电视里演的那样叫来一些人把我们三个人狠狠打一顿,然后在这里工作抵押饭钱。不过结果却让我瞠目结舌,这服务员说:“没什么的,既然是口袋大王开口了,这个面子总还是要给的。”然后我们就平平安安,活着从里面走了出来。

    先不说别的,一个服务员怎么能有这么大的权力做这样的决定?他就不怕老板炒他鱿鱼?难道这个口袋大王就真的有这样的魅力?他的真名好像就是叫做口袋大王。后来从他们的谈话中我才知道,口袋大王为人仗义,曾经给这家饭店一些很大的帮助,所以才会有那天的情况。好像是三年前吧,这家饭店面临倒闭,资金周转不开,四处借钱也没有力挽狂澜。就在关门的那一天,口袋大王来这里吃了些包子(真的只是吃了一些,大概只有八九十斤,这对于他的胃口来说,真的是一点点),结果老板心情不好,说这顿饭就当是请他的,就当做是交了一个朋友。也就是这个原因,老板才会得到他的帮助,如果还和往常一样,事情真的不会发展到后来的状况。

    口袋大王以前是个很成功的人,事业发展如日中天,爱情也是一路凯歌。不过一年前女朋友把他的所有资金全部转走,和别的男人跑了,从此以后一蹶不振。在那段时间他结识了江北瘸子。江北瘸子当然来自江北,情况和他差不多,所以才会无话不谈,唯一不同的就是背叛他们的女人不是一个人,卷走的资金不一样罢了。其实有时候想想我挺幸运的,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事业,也没有足以让人羡慕的爱情,但比起那些不幸运的人,我真的是太幸运了。可能就是我这种安于现状的想法,所以我活得很快乐。没心没肺,有时候也挺好的。那么关于江北瘸子和口袋大王的事情就先说这么多,尽管我知道说到最后也没说出什么头绪来,但这已是全部,真的。

    我从初中的时候开始接触武侠小说,这种说法可能有点不大实际,在幼年时也接触了许多形形色色的电视剧。不过如果说正式接触,还是要从初一开始说。那时候刚刚离开家,去了乡里读初中,也勉强算得上是一个好孩子。我理解的好孩子,大概就是不抽烟不喝酒不上网,然后学习成绩勉强说得过去。那时候恰巧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也是因为环境的原因吧,乡里也没有太多的娱乐设施。到了初二,接触了在许多大人眼里算不上好地方的地方,游戏厅。我们那边的游戏厅,并不是正规的游戏厅,尽管游戏机摆了十几台。不过这家游戏厅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就是靠出租一些破旧不堪的书本,那时候大概是一毛钱一天,不过首先你得交好几块钱的押金在那才行。

    也就是那时候,我疯狂迷恋上了看这些武侠书。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卧龙生之类的,只要是这家游戏厅有的,基本上都被我读了个遍。我这个人还是个占有欲很强的人,只是看过一遍,还不太满足,所以我想把这些书都买下来,在我能力范围之内,全部买下来。我每个星期的生活费(住宿生,学校管吃住,一个月只要交一百二十块钱伙食费,一学期一百五十块钱住宿费,所以每个星期给的所有钱都是零花钱)大概有将近十块钱,除去一些零食之类的,大概还能结余五六块钱。游戏厅的这些书,大抵都是分为一二三四册,年代大约都在九零年之前,所以看上去纸张已有些泛黄了。也有的内容较少,只有一二三册,甚至只是上下两册。

    不管有几本,只要是一套全的,就是十块钱一套,十本也好,两本也罢,固定的价钱。可是如果这一套差了一本,那么就好了,每一本只需要一块钱。打个比方,一本《绝代双骄》共计有五本,如果一起买的话,两块钱一本,但是如果少了一本,就只需要一共四块钱。短短两年的时间,我买的这些书堆积了满满一大片空间,两个大木箱装得满满当当,涓滴不余。后来也偶尔算了一下,光是这些书就花了将近两千块钱,如今算起来也快有十年了。我不知道其他地方十年前的物价如何,可是这对于我们这边来说,两千块钱已不算少了。之后的几年内,闲暇时光还是会将这些书翻过来仔细阅读。我也挺佩服自己的,很多书的内容我快背诵下来,也不知道疲倦。

    接触的所有书都是武侠,所以我有了一个想法。零八年左右,我开始执笔,在本子上慢慢撰写自己所想表达的内容,在班级上四处传送。开始写的文笔稚嫩,完全就是小孩子胡乱写画,最起码在如今看来的确如此。我一直有一个梦想,那就是写出自己的风格,在武侠小说这一方面。上一部小说的确是武侠,可是反响并不是太好,期间沉默了两三年。后来想了想,自己的梦想不能就这么荒废了,就算明知道不可能成功,可是我不去拼搏一下,就连我自己也看不起自己。在去年过完年没多长时间,恰巧那段时间没什么事做,纠缠着父母买了一台电脑,开始继续自己的梦想。不过现在我不太想写武侠,局限性太大,不能完全发挥自己的想象力。那时候有一个游戏比较火爆,叫做天天酷跑。我寻思着,能不能把这个游戏写成一个小故事?心动不如行动,想到就去做。于是我的武侠梦就此破灭,开始另辟蹊径,写写网游小说。如今看来当初不知道是对是错,不过既然选择了这条路,也不管走到什么地步,更不管能不能实现梦想,只要我继续坚持下去,就不会后悔。就像初中老师说的那句话,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放弃一定会失败。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