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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 迷失森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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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苦恨人人分拆破,东西。怎得成双似旧时。

    顶着满面尘霜,怀揣着一颗惴惴难安的心;是好是坏也罢,总算是驾驭着这辆饱受摧残的铁家伙,一路飞驰地开回了原点。

    得真心感谢老天的不离不弃,这一条路走的有惊无险,平安顺利。

    可是,回到了原地,跌跌撞撞的把车子停住;我坚强的心脏,再一次受到猛烈的冲击!不在自己预想之内发生的意外,又那么防不胜防地降临了!

    原本,应该靠在桥栏处,看护萧靖的郑青宇,竟然,不见了——地上,还留有相当明显的几处血迹。同他一起消失的,另有四叔,杜行难的尸体。

    惟有昏迷不醒的萧靖,仍如同我走时的一样,声息皆无地裹着毯子,躺在原来的地方。看起来,倒是没被挪动过。

    我的心情,郁闷得怎么形容呢?有点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每次离开唐僧之前,都费劲巴力地在地上画了个圈,用来保护没有自保能力的师傅。还得一遍一遍地叮嘱他们,千万不要走出去。那,也挡不住肉眼凡胎的大唐高僧,屡屡被妖魔鬼怪骗了去。这种感觉,让你恨得无力,又有点谓可奈何。

    我想仰头,向着苍天,飙上几句脏话;生生的,还是忍住了。再是愤懑,对这个世界,也要心存敬畏。

    一个受伤在身的大活人,再加上一具尚未凉透的尸体;就这样,凭空消失不见了。而时间,偏又拿捏得如此准确得当,正好在我回来之前。不得不说,整件事情,可疑之处太多。在这些疑惑不解之外,还掺杂着一份深深的,格外明朗的不安。

    郑青宇,身上的伤不轻,自顾不暇。不可能,凭一己之力带走杜行难的尸体。再者,他也没有理由,不留下等我的救助,独自一人拖着一具累赘的尸体离开。我从未听说,他与我的这位四叔,有这么好的交情?!怎么想,这件事,也不符合常理。那么,问题来了:是谁,带走了他们呢?为什么要带走呢?最最想不通的是,何必,硬要连着尸体,一并带走呢?

    勉力压下,脑海里颠来倒去,一团乱麻的各种猜测;快步走到萧靖的跟前,仔细地把他揽在怀里,像是好不容易寻到了一件失而复得的宝贝。看他,睡颜恬静,神色如常:心中,不觉得顿感一片豁然开朗。

    幸好,还有你在;幸好,他们留下了你。我,暗自窃喜叹息着。

    热闹,总是大家的。孤独,却是自己的。而且,人声鼎沸处,如何的繁花似锦,仍是彻骨。我,开始,痛恨起这入骨的孤独。尤其是这片脱离了正常的秩序,恍若时空迷失的森林中;更加不想孤单一人,到处游走。有萧靖在,心灵上便有了一份倚靠,有了一位可以相互施援的伙伴;在精神上,自己觉得踏实了很多。

    甭管怎样,我如今,也是今时不同往日了。早已是,芭比娃娃变身成了丛林金刚。虽说达不到轻而易举,也不是太费力地架起了萧靖的身体,一步三摇地将人拖到了车上。

    此处,我们前前后后因为各种缘由,耽误了一个多小时。再留在原地,不是好事。后面的“行尸”群,暂时没有了动静;但是,谁也不能保准他们会不会突然杀我们个措手不及!

    远眺,极远的天空,渐渐堆上了一层阴云——天气,要有一些变化了。如果下起雨来,以萧靖现在的身体状态,怕是要染上病的。惟今之计,只能是尽快找到一处安身之地,让疲惫不堪的我们做一个短暂的休整,也有利于萧靖身体的恢复。

    我,不大识路,也不太有方向感。车载的导航,又失灵了。只能鼓起勇气,学盲人骑瞎马,乱闯一气。反正,往那儿走,都比留在此地要好。

    郑医生的安危,我想操心,也无能为力了。不过,依我推断,定是没有性命之忧的。带他们走的人,若是想要了他的命,大可以当场杀人了事,犯不着费那么多事儿。

    眼下,只有一个丁诚贞,下落不明,生死不知;让我的心,一直悬在半空,不能安然。

    车子,从高架桥下来,沿着环路,很快地开出了中心城区。以往尽是十里长街,车水马龙,喧嚣沸腾的都市;此刻,安静得像是夜晚垂幕的亚马逊丛林。

    鸟语不闻,风停无迹;分明有花香入鼻,阳光撩人。本是好端端的,一派岑寂空灵,岁月静好之景象;却让人觉得寒透肌骨,心下惶惶。

    这座城,实在太静了,静得吓人。

    往来不逢人。只见,路上行驶的这辆破车,在街道上孤伶伶地穿梭而过。忽而会有,好似时空产生了弯曲现象,自己已被原来的世界抛弃了的错觉。

    抱着跑得越远越安全的想法,一口气又开出了近四十分钟的路程。眼瞅着,车子的电量将要耗尽了。

    太阳,已然彻底被云层挡了个严实。风,渐起,吹响了满树蠢蠢欲动的枝叶。

    太阳能充电板,没有蓄积多少的电量;基本上停止了供电。我,必须得找到一个合适的地方停车,考虑暂时躲起来。

    路旁,一间小型超市,木秀于林地伫立在一栋栋写子楼和商业楼宇林立的街心一角。不大,但胜在肯定有食物的补给;我把它,定为自己的栖息之处。

    踉踉跄跄,把萧靖拖进超市。将货架子上陈列的几条毛毯全部扫下来,展开铺了两层在地上,凑合着弄了一张临时的床铺。

    扶着萧靖,躺在地铺上,又加了一层薄毯盖上保暖。就算一会儿外面下再大的雨,也不会着了凉。安置好他,自己跑到店外,从超市里抽出一根电源线,给车子进行充电。电力没有停,说明这个城市并没有完全陷入瘫痪;还有一部分人,未受到未知“病毒”的侵害。那我们的“逃难”之旅,还是有个盼头的,完全有可能成功。

    时间,已近黄昏。到了晚上,不知会不会有危险发生。我将超市外面的卷帘门放下,里面用木棒将把手别上,等于是上了一道安全锁。

    超市很小,不到百平的空间,一眼可以看尽整间房子的全貌。想来,应是连锁加盟的便利店的一种。除了几排简洁的货架,和门前不大的收银台,也没多少可让人活动的余地。对于我来说,这倒成了极为有利的地方。空间有限,我才能有效地建立防御,不至于顾头顾不到尾。

    超市的主人,应该是在事发突然的情况之下离开的。东西摆放得整齐,屋内一尘不染,没有丝毫凌乱之处;就像是临时出门,去拿一份今早的报纸。

    货架最里边,到了头儿,有一个小小的卫生间,占地也就三四平米。我走进去,打开水笼头,借着微凉的水,好好地洗了把脸。把溅在皮肤上的血渍,还有一层的尘土,冲了个干净。又从,铁柜里取出了一套不知主人为谁的衣服,换了下来。看起来像是工装的衣服,码数偏大。浅蓝色的上衣,配着一条深色的哈伦裤,脚下踩着一双白色的板鞋;说不上多好看,但总算称得上“旧貌换新颜”了,不再那么污浊狼狈,心理上感觉舒服了好多。

    收拾停当了自己,足足喝下一瓶500ml的矿泉水之后;我拧了湿毛巾,着手为萧靖清洁。

    放轻手下的力道,柔软的纯棉毛巾,无声地铺开一腔柔情,徐徐擦净萧靖脸上的灰尘……他,那张飞扬,俊逸的面孔,也渐次露出真容来了。只不过,他像一个正在沉睡的孩子,面上泛着仿佛带着圣洁之味的光辉,安定而又柔和。这与平时的他,判若两人。

    本来红润饱满的嘴唇,干裂破皮了。如一株缺少雨水滋润的禾苗,没有了郁勃焕发的生机。

    将水,倒进瓶盖,抵到他的唇边,一点一点,一丝不苟往他的嘴里倒。然而,水液,固执地依次从嘴角滑下,一滴也没有真正地流进口腔。这样下去,倒多少次水,他也是喝不到的。滴水不进,对任何一个正常人,都是无法承受的。

    左思右想这下,我终是下了决心,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法,一定要把水,给他喂下去。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用我的嘴,喂给他水喝。

    含住一口水,覆上他的唇,尽量忽略纷至沓来的种种叫人心猿意马的绮念;嘴对着嘴,翼翼小心地将水渡到他的口中。感受着属于他的气息,充斥着自己所有的感观;感受着激活生命的水液,经过我的传递,缓缓流入他的身体。这个过程本身,就充满了令人感到面红心跳的奇妙与遐思。

    我不能想象,萧靖见到这个情景,会如何感想。可就我本人而言,心底深处是藏着几分快乐的。

    一口,接着一口的,耐心且又充满了欣喜,将水渡给了我的同伴咽下。心里,被一种空前的幸福感,涨得满满的。那是,自从出事以来,许久未曾体会过的安定、轻松与满足。假如,时间,真的静止在了这一刻:想必,我亦是情愿的。

    甚至,在脑子里,我会蹦出一个特别奇怪的想法:相爱的人,接吻,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没有过亲吻经历的我,不由自主地咂巴着嘴,悄悄用舌尖舔过自己水润的唇页——那里,留有着萧靖的味道;如是作想。萧靖,要是醒着,看着我这样喂他喝水,会不会也有冲动,想要吻我呢?

    这般的怦然心动,这般的暗自雀跃;是恋爱了吧?

    我,喜欢萧靖,对吗?

    只有喜欢,才能解释我那些莫可名状的喜悦,兼着怯雨羞云,复杂到很难描述的情绪。

    我,犹在自我陶醉得不能自控的时候;那一边,萧靖,一声轻轻的低喃,竟是悠悠转醒了。

    作者闲话:

    作者很想两天一更。结果,公司中层的动荡还未过去,工作量太大。我一定尽力一周多更几次。谢谢那些看文并且收藏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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