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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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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有了断指和身高八尺的线索,王大人将手底下的人全部都安排下去了,后在客栈问到了这个人,正是断指,身高八尺,这家客栈就在郑府附近,但并不是莫小玖所住的那间客栈,而是隔着两间铺子的一家客栈。

    那会儿刚好凶手在屋里歇着,他正是郑宏遇害的那日辰时住进去的。

    一切都很恰合,王大人的人闯进屋中进行抓捕,却不料凶手跳窗逃走,也可见他功夫十分了得。不过都察院和提刑司的人也不是吃干饭的,很有几把刷子,他们人多势众,合力将凶手围捕。可就在他们查清此人与莫小玖所说的特征全部吻合之时,凶手却饮毒自/尽了。

    凶手留在客栈的东西很少,只有一张路引,但查证过,是伪造的。

    莫小玖此刻盯着凶手的脸,却是觉得有点眼熟,但不论如何都想不起是在哪里见过。

    “怎么了?”阿束看出不对劲,便问起。

    “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他。”莫小玖将凶手的脸仔细地在脑海里寻找,想了一会儿,终是想了起来,惊道,“我们刚进府城时,去酒肆吃过朝食后,我在酒肆对面的书肆买了两本书,出来后正是与他撞在了一起。”

    王大人道:“原来莫先生与凶手打个照面,这还真是奇遇呀1

    不过只是打了个照面而已,也没有什么有价值的东西,莫小玖很快便将这桩奇遇放下,专心查验凶手的尸体。

    正在查看凶手的手,且一边与阿束道:“可曾了解过他近几日在这里的活动范围,譬如他是什么口音,一般在哪里吃饭?吃的什么菜和主食?有什么生活习惯?”她确认了,此人的指纹与那一组断指的指纹全部吻合,他就是进郑宏的书房杀害郑宏的人。

    阿束不解:“莫先生,为何要查问这些?”

    莫小玖看向他,解释道:“通过这些便可以了解到他是哪里人,后面若是找到线索,便可以排查哪里有过这样的人。”

    一旁的王大人闻言忙吩咐手下的人赶紧去客栈查问。其实他手下也问过一些,但没有莫小玖说的那么详细。

    莫小玖翻看了下凶手的衣服,道:“此人的外袍虽然是件黑色布衣,但他里面穿的中衣是丝绸面料,且他的靴子是牛皮面料,做工精巧,这说明他应该是在有钱人家出来的。”

    又指着他的手,“且看他手指粗糙,一来是握剑的厚茧,二来也有平时做活的痕迹,由此推断,他可能是哪位贵户人家的随从或是侍卫什么的。”又附下身,去闻了下凶手身上的气味,“他身上有种香味……”

    燕巫时颔首道:“你推断得非常对,他应当就是贵户人家的随从或是侍卫,且此人应当是京城人士,因为他身上的香味是贡品,出自外邦,据闻,皇上有赏赐香料给朝臣的习惯。”其实他的王府也有,但他偏就不喜欢这种香。

    王大人惊声道:“莫非幕后真凶是京城的朝臣?”

    燕巫时道:“府衙收受考生贿银,势必要牵扯到府衙往届的考生,而朝中大臣便有几位是从这里考上去的。”

    王大人闻言,心头先是一阵高兴,紧接着却又沉下脸来,心道若此案是朝臣所为,那办起来就不容易了。

    待到莫小玖将尸体验完,再无其它可疑之时,王大人的属下跑了过来,说已查明凶手持蜀地口音,朝食都是在街头随便吃的,有时粉条,有时豆浆馒头,午食和夕食是在客栈附近的祥和酒楼吃,主食以大米为主,每顿都少不得鱼,每次吃鱼都与小二说要放茱萸和花椒,姜和葱这样的辛辣之物还要加倍放。

    莫小玖道:“由此便可以先去排查自长宣府考出去的朝臣府中,哪一位朝臣身边有蜀地人,且是断指。”

    王大人忙点了手下的人,亲自带人前往京城探查此事。

    莫小玖净了手后,见夜色深沉,她也该回客栈去歇息了。

    王大人不在,阿束和麟风便留在了府衙住,好助金大人一臂之力,必竟知府尚承渊还未查办清楚,府衙一众人员也被禁足在府内。

    莫小玖临走前对阿束道:“不如将府衙的人都放了,只有给他们自由,才能让他们露出破绽。”

    阿束觉得这主意甚好,便去找金大人商量去了。

    昏黑的街道已是一片清寂,只有三三两两的酒客摇摇摆摆地朝着自家的方向走去。

    莫小玖与燕巫时并肩而走,莫小玖回望了府衙的狮头大门一眼,道:“眼见着府试就要开始了,正常来说,这个时候府衙应当在为府试做准备了。”

    燕巫时道:“放心吧!耽搁不了你府试的,接下来的府试会暂由金大人代为料理。”

    莫小玖闻言心中一喜,但笑容不过一瞬便凝固了,她在想着,如何才能过搜身这一关呢?

    县试都要搜身,怕是府试更会了,后面还有乡试。

    唉!走一步看一步吧!不然,放弃吗?到时若真是要验明真身,大不了找个托词逃考便是,并且她有功劳在身,到时候就看金大人能不能通融一下,别搜得那么细。

    俩人路遇一家小酒馆,一股浓郁的酒香味没入俩人鼻间,燕巫时忽地一把揽住莫小玖:“走,我们俩个进去喝一杯。”

    “我……”莫小玖正欲拒绝,但又想到先前一眼便能被人看出是女子,这下若是娇情,定然又要惹他怀疑了,于是只得在这厮的臂弯下,被“挟持”进了酒馆。

    酒馆里的老板正欲打烊,猛见一对如神仙般的男儿进得店来,顿时精神头上脑,兴奋的吆喝起来:“两位客官,里头坐哩1心里犹在想着,他们莫不真是话本里的神仙?

    燕巫时与莫小玖俩人寻了一方小桌相对而坐,燕巫时看着老板:“你这儿都有什么酒?”

    老板指着墙边堆得整整齐齐的酒坛子:“客官您瞧!竹叶青、虎骨酒,香雪酒、碧香酒、金盆露水……十多种呢1

    燕巫时指着竹叶青:“就它吧!先来一壶。”可别把对面的小女子给吓到了,以为他欲行不轨。

    “好咧!客官可要下酒菜?小店有野鸡瓜、素绘三鲜……”

    “就这两样,再加一碟酱萝卜,一碟花生米。”燕巫时对老板说罢,笑看着莫小玖。“菜要少吃,酒得喝好。”

    莫小玖知道这时代的规矩,在现代时,人们都是以酒佐菜;而在古代,皆是以菜佐酒。

    老板先是去拿了一壶竹叶青来,又将现成的酱萝卜和花生米各弄了一碟来,而后去后厨准备两样炒菜。

    小酒馆自是不如大酒楼,一切都得自己来,莫小玖见燕巫时虽是满身贵气,但出入这种小肆倒是轻车熟道,就像是惯于在这种小肆吃酒一般。

    燕巫时将两杯酒盏满上,可见盏内酒呈金色,微带着碧青,芳香醇厚的酒味中夹杂着一股中药味。

    莫小玖端起抿下一口,唇齿间甜绵中略带些苦味,她觉得这种竹叶青没有现代白酒那种辛辣刺激的口感,滋味很是温和,很能让人接受。

    夜里吃的那些小吃,其实也不怎么经饿,待到两样菜送过来,莫小玖便在燕巫时一杯接着一杯的敬意之下,不知不觉喝了十多盏,娇面已然绯红却不自知。

    燕巫时瞧着她那脸蛋,越看越欢喜,喜的倒不是她长得好看,因为在他的圈子里,长得好看的女子那真是太多太多了,可他就是这般无死角地喜欢她的样子,越看越是觉得娇憨可爱,越看越想朝她靠近,就像她身上有种魔力在吸引着他。

    酒自然是不能干喝,还得找些话题来说。

    燕巫时趁着她脑袋发热,便问起:“莫先生,你对将来可有打算?”

    莫小玖打了一个酒嗝,手肘撑在桌面,粉拳托着下巴,抿唇想了一会儿,不经意间女儿态尽显,粉唇微嘟:“听说乡试中试后,可以在地方上当个小吏。”

    燕巫时眉心微拧:“就只想当个小吏?”

    莫小玖微磕下巴:“我这人没什么大的抱负,只想有个稳定的工作。”

    工作?

    燕巫时不太理解这个词语,但他想应该就是一份工吧!当个小吏其实也挺不错,没有朝堂上的那些尔虞我诈,倒是与他的想法不谋而合。

    待到一壶喝完,燕巫时还想再喝一壶,可待到下一壶酒端上桌来时,莫小玖已然趴在了桌面上,将酒盏都打翻了。

    燕巫时便搁下一绽银子,将莫小玖扶出了小酒馆。

    寂寂街道上,莫小玖就像摊软泥,嘴里咕哝不清地说着闲话,一时是案情,一时又是安沽村的孩子们,再过一会儿,又指着燕巫时骂:“你这厮,怎生这般讨厌!上回掐着我的腰,现在都是酸酸麻麻的,还有你别这样搂着我,我透不过气来。”再呵呵一笑,打了个酒隔道,“不过冲着你这张盛世美颜,算了,小女子不与你这一般计较……哦不,我不是小女子,我是小郎君,哈哈哈……”

    燕巫时将她的话听了个大半数,心道这女子,往后可不能让她跟别人喝酒,不然定是会被人看破她的女儿身,又想着她骂自己讨厌,笑了一笑,越来越觉得她好玩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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