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刚好生产队的羊跟猪都生产小崽子,那人要是真愿意换,他就做主,换给他又如何。
“这……”
老大爷觉得有点欺负人了。
人家可是拿上千斤粮食作为交换,村主任却拿一只不到十五斤重的小羊羔跟小猪崽子作为交换,不厚道。
重点是,小羊羔小猪崽还没断奶,离开他们的娘,还不知道能不能活下来。
几天后,凌楚楚在小镇遇到了老大爷。
“同志,我都在这等你好几天了。”
凌楚楚大概猜到了老大爷等她是为了什么。
八成是千斤粮食换猪跟羊的事成了。
起初她还以为没戏了,没想到,还真愿意跟她换。
老大爷跟凌楚楚说了交换条件。
凌楚楚当下就同意了,但她也有条件,千斤粮换小的可以,但粮食只拿粗粮换。
老大爷负责传话,很快就把话传到了村主任耳朵里。
村主任同意后,猪跟羊,凌楚楚想要各换一对。
所以她需要准备四千斤粮食。
四千斤粮食,可不是个小数目。
最起码得十几亩上好的地才能收获四千斤粮食。
她虽然有逆天庄园,但也还差些。
推迟了十来天,才凑够那四千斤粮食。
粮食她从庄园弄到了村口,就没在管,是村主任让村里的汉子徒手搬回了村子里。
攒了半月多的粮食,一下子就没了,但凌楚楚不后悔。
这个时候的羊跟猪不能家养,属于公家的,她能拿四千斤粮食换到,放庄园繁殖后代,以后就要吃不完的肉,绝对是她赚。
“妈,妈,三姐回信了。”一名青灰色外套,脸冻得红扑扑的少女,大声喊着,一手中拿着信封,另一手拖着半人高的袋子。
正在做饭的中年妇女,在围裙上擦干净手。
“快把信拿过来给我瞧瞧。”
信中楚楚多次强调她在乡下过得很好,叫她不要担心。
她能不担心嘛,楚楚那孩子从小她一手照顾,叫她操心最多的是楚楚,几个孩子中,心眼最多的也是楚楚,但她除了两个儿子,女儿中最疼的也是楚楚。
收拾了收拾情绪,继续往下看信。
楚楚记得她有老寒腿的毛病,给她寄了棉布跟棉花,让她给自己添件保暖的棉衣。
棉花这东西,在北方很难买到。
“妈,三姐在信里都说啥了?”凌娇娇好奇问道。
“没说啥,小孩子别管那么多。”
说着便收起了信封。
凌娇娇不满地嘟了嘟嘴,道:“人家才不是小孩子呢。”
凌母将目光移到已经被娇娇放在地上的包裹。“这么大包裹,邮寄费肯定花了不少。”
凌娇娇轻声说道:“别看包裹大,分量很轻的,我一只手就能提起来。”
凌母淡淡地扫了她一眼,又讲目光移到了包裹上。
里边装的是布料跟棉花,当然轻了。
她打开包裹,棉花底下是布料,
凌娇娇眼睛一亮,惊喜道:“妈,三姐寄来的是布跟棉花。”
凌母一脸喜色,抬手摸了摸布,布料很厚实,摸起来很柔软,城里都见不着这样式的布,也不知道,这布,楚楚是怎么弄来的。
“这布的颜色好漂亮。”
只是看了一眼,凌娇娇就喜欢上了三姐寄回来的布料。
颜色都比供销社里边卖的好看。
怀孕初期的凌楚楚,人最近圆润了不少,尤其是腰身粗了很多。
这很容易被大家看出她怀孕。
知青中,刘玲申请去小镇卫生院工作,上面已经给了回信。
已经上任一个多礼拜。
凌楚楚却依然在苦苦等待着回城批准信。
知青们都在议论,今年的返城名额会落在谁头上。
大部分知青觉得会是陆云珊,因为做什么她都最积极,拿第一名,不是她都天理难容。
陆云珊也做好了返城准备。
凌楚楚心想,回城的那个人,只能是我。
又一个月过去了,终于,在凌楚楚苦苦等待中,等到了回城批准信,村主任很痛快的给她签了字。
其实夜没什么需要收拾的,棉被那些,她不想要。
村主任亲自送她去小镇。
来到了小镇,凌楚楚跟刘玲告了别,刘玲很是不舍,拉着她的手,还红了眼眶。
凌楚楚也很舍不得这个朋友。
“刘玲同志,在不放开凌知青的手,她可要误车了。”
车子每天就有一趟,误了车,可就得等明天了。
有了村主任的提醒,刘玲很不舍的放开了凌楚楚的手。
“回城以后,一定要记得给我写信!”
“我一定会第一时间给你写信。”
这时候,距离远的,也只能靠着信来往。
只是寄信过程很长,有的信需要一个星期左右,有的信则一到两个月。
村主任目送凌楚楚坐上了远程客车。
凌楚楚打开窗户挥了挥手。
她这一走,估计不会再回来这里了。
远程客车,凌楚楚还是在电视上见过,放出来的影像还是黑白色的。
车子噪音大,伴随着咯噔响声,开出了小镇。
这会儿的路不平,还是人来人往自然碾压实的泥土路。
看得出来司机师傅心情不错,边开车,还边哼着歌。
第一排座位上,有红袖章跟车员检票。
凌楚楚下乡的地方,已经是快入边境。
距离北方凌家居住地区小两千多公里,这车只是进城的车,进了城她还得去转火车。
车票是真便宜,才几毛钱。
凌楚楚心情异常激动,她终于要离开这个地方了,离开这里,意味着脱离剧情。
走了大概十几分钟,凌楚楚悲催的发现,她晕车,她以前可没有晕车的毛病,原身也没有,那就是怀了小孩,才会导致出现晕车现象。
坚持了一个半时辰,终于抵达了城里,凌楚楚没有急着买车票前往北方。
而是在招待所住了下来。
说实话,她还没想好回去凌家后,住在凌家。
也没想好,到底要不要跟凌家人讲她怀孕的事。
讲的话,以凌母的性格,很有可能强拉着她去打胎。
不讲的话,孩子生下来,月子期间没人照顾就是难题。
尤其是,还是两个小孩,她没生养过小孩,真不知道要怎么照顾两个宝宝。
必须是有经验的教她。
想要去外面住,也得有钱才行,而且她现在的钱根本不够支撑起她跟孩子的生活。
不如趁着这个时间,去黑市再赚一笔。
在七十年代,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行为,但也是来钱最快的。
凌楚楚行走在城市的公路,时不时出现几个戴红袖章的人在巡逻。
想做投机倒把的事情,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如果被抓住,轻则进行一番批评教育,重则判刑。
但为了以后得生活,她必须冒险。
目前能换钱的也就只有粮食、鸡蛋、鸭蛋、水果、布匹。
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谁也不会想到,凌楚楚会去医院做投机倒把的买卖。
医院是个好地方,鸡蛋精粮水果最好卖。
别说是病人,就连当值医生,也过来找凌楚楚买粮食跟鸡蛋。
水果在这个年代,只有官员家里才有,一般人想买都买不到,而且价钱特别贵。
凌楚楚在农村呆了一段时间,亲眼看到过,农村水果很多都烂在地里,都不敢拿去卖,而城市人民却想买都买不到水果。
一部分原因是运行问题,另一部分原因是惧怕红袖章。
凌楚楚带来的一批水果,价钱便宜,还不要票,很快就被人瓜分了去。
她也不能老在一个地方,容易被有心人举报,工人下班高峰期,凌楚楚转站工厂不远处,继续做着投机倒把买卖。
七点多没啥人的时候,凌楚楚才回到供销社。
锁起门,进了庄园,所有的钱跟票都在这里,认真的数了起来。
她具体记不清楚是卖什么,各赚了多少,共计是个二百六十八块三角钱。
其中花花绿绿的票,她没数,也没区分。
这一天,赚了不少,但她的胃口并没有得到满足。
也还想多待几天。
好在因为路途遥远,介绍信的时间延长了好几天。
第二天,换了家招待所,继续做着投机倒把事。
几天下来,医院、工厂、个别大院附近、黑市她都有去。
其中有人没钱,就拿别的东西换。
锅都揭不开了,就拿金银作为交换。
也有人拿银元跟她换了粮。
不管是金银,还是银元升值空间都很大。
反正她所在的那个时代,银元很值钱。
一周下来,除了花花绿绿票据,还有乱七八糟的银元,金银,净赚两千多元钱。
这个时代属于巨款了。
发现自己已经被盯上,凌楚楚拐弯走进死胡同,来了个凭空消失,然后买了车票,天还没亮,就排队,进了火车站。
找到了她的位置就坐了过去。
“你好,同志,请让一下。”
好听的声音,总是让人忍不住想看看他的样子,看看他的颜值到底能不能配得上他好听的声音。
当凌楚楚抬头看到男人正脸,整个人都傻了。
这他喵的,是男主夜锦尘啊。
要是她光看过文章,而没有女配记忆,肯定不会只看一眼,就知道这个男人是夜锦尘。
可是,这个男人伤都好了,不去跟女主培养感情,乱跑个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