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我要带她走
白璐穿书成为整个村子都不待见的村霸女儿,原主比她爹更加无所顾忌横行四方,终于因为欺负了假傻白甜,真唐国太子而被五马分尸。
为了让自己的胳膊腿儿都待在原位,白璐在穿过去的第一件事就是抱紧大腿。
大佬写字没纸了,她买;大佬缸里没米了,她送;大佬出门摔河里了,她捞。就连空间里种着的各种珍奇花品那也是说给就给,只为了大佬发达了能既往不咎。
好好的一个女霸王硬生生成了活菩萨,谁都想来分一杯羹。
只是,活菩萨那也是有火气的。
“白姑娘,我家的被窝夜里十分寒冷,不知你可否”
“可否你个大头鬼!赶紧把你的眼珠子给我移开!”
“移开也没用,你完了,你已经坠入爱河了。”
大纲好好的一个女霸王硬生生成了活菩萨,谁都想来分一杯羹。
只是,活菩萨那也是有火气的。
原主是村霸的女儿,仗着家里兄弟多常常欺凌弱小,被欺负得最狠的就是隔壁李家。李家只有个与原主同龄的秀才,按说十几岁的秀才本该是每个村里最得意的存在,但李家是外来的,家里又没有大人,只一个不谙世事的小伙子守着让人眼红的家产。
原主最初是骗,骗得累了便偷,偷得不耐烦了干脆直接上手抢,偏偏李秀才是个傻白甜,即便原主明目张胆地欺负他,也会因为完全不走心的道歉而原谅。
于是李秀才越来越穷,原主家越来越富。
直到几年后,藩王作乱各地乱成一片,原主一家到处逃亡躲避灾祸,等他们逃到都城,战乱也平息了,正准备安安心心过日子的时候,在进城的高头大马上看见了李秀才。
这才知道李秀才乃是唐王养在外头的私生子,但因为是唐王唯一的血脉,故此被拥立为太子。
李秀才也在人群中瞧见了原主一家,便顺手将他们接进了宫,本以为能凭借着同乡情谊从此锦衣玉食,毕竟李秀才是个脑子糊涂心软如泥的蠢货,但谁知这位太子殿下却用着同以前一样的傻白甜笑容下令,将原主一家五马分尸。
白璐看过这本书,于是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抱大腿。○
不过白家在村子里名声极其不好,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个村霸爹,一窝子娃都长歪了。
稍好的是,原主的爷爷倒还通事理,只是这一大家子,总不能时时刻刻管着。
不说原主,就是原主的三个哥哥,最大的那个已经十八岁,性格基本定型,二哥稍好些,才十六岁还有挽救空间,三哥十五最容易调教,白璐预备将这一家子人好好改造改造,至少让他们别再招惹李秀才。
怎么说,虽然这些人在外面横行霸道,但对原主,属实是不错的。
所以白璐想要好好活下去的目标就是改变老爹哥哥,抱紧太子殿下大腿。
但是说起来简单,每一样都需要花钱。
没有银子,就没有吃的,没有吃的,家人就会去抢,李秀才就又会挨宰,仇恨值就会疯狂累加。
就在白璐头疼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出现了空间。
空间不大,有地有泉,有晴有雨,白璐就地取材,从此开启了种花之路。
卖花换钱养老爹哥哥,同时在李秀才那边刷好感度,只是这位看着笑呵呵有点傻的秀才,着实是个腹黑。
但白璐却也不敢不抱大腿,不管李秀才这会是不是真心原谅,她都得尽力多刷点好感度,就是以后不见了,也不至于让太子殿下恨得牙痒痒全国通缉。
不过她这些动作落在乡亲们眼里,就是另一番意味了。
有爱慕李秀才的开始从中作梗,有记恨白家的开始添油加醋,更有李秀才的脑残粉开始暗自威胁,甚至还有不明身份的人开始挑拨离间。
白璐渐渐感觉到,总有人会抢先一步,争夺各种利益和李秀才的好感,而那个人,竟然是村花。
通过种种迹象,白璐明白村花不是重生就是被穿越,而且人家还手拿剧本。
但身怀空间的白璐并不怕,就算村花手拿剧本又如何,都是挂逼,怎么就非得斗得两败俱伤呢?
在几次交锋后,白璐收下了村花这一员大将,毕竟她是种花的,爱花是天性。
只是还没太平多久,居然又天降紫微星落在了她们村子里。
这位来势汹汹的姑娘仿佛是京都贵女,不知从哪知道了李秀才的身份,千里迢迢跑了过来,自称是李秀才的未婚妻。
而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李秀才为了躲避这位未婚妻天天藏在白家不露面,更加粘着白璐。
白璐的花已经在县、州、郡、府畅销,大战也即将开始。
李秀才同前世一样离奇失踪,白璐却不惊讶,有条有理地带着一家人和空间里满满的物资逃亡。
白璐看过这本书,于是穿越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抱大腿。
不过白家在村子里名声极其不好,上梁不正下梁歪,有个村霸爹,一窝子娃都长歪了。
稍好的是,原主的爷爷倒还通事理,只是这一大家子,总不能时时刻刻管着。
不说原主,就是原主的三个哥哥,最大的那个已经十八岁,性格基本定型,二哥稍好些,才十六岁还有挽救空间,三哥十五最容易调教,白璐预备将这一家子人好好改造改造,至少让他们别再招惹李秀才。
怎么说,虽然这些人在外面横行霸道,但对原主,属实是不错的。
所以白璐想要好好活下去的目标就是改变老爹哥哥,抱紧太子殿下大腿。
但是说起来简单,每一样都需要花钱。
没有银子,就没有吃的,没有吃的,家人就会去抢,李秀才就又会挨宰,仇恨值就会疯狂累加。
就在白璐头疼的时候,脑子里突然出现了空间。
重生就是被穿越,而且人家还手拿剧本。
即将开始。
李秀才同前世一样离奇失踪,白璐却不惊讶,有条有理地带着一家人和空间里满满的物资逃亡。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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