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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因为我就是威权壬(期间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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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显然,对于我们完全控制的人,我们不承担任何义务。”

    “我的奴隶的一切都是我的,包括其反抗我的权利,那么这种我自己反抗自己的权利根本就是毫无价值的空谈。”

    “奴隶制与权利是相互矛盾、互相排斥的。不管是个人对个人还是个人对全体人民,以下说法都不存在任何意义:‘我们订立一个契约,你去付出,而我来收获;我愿意我就遵守契约,而你必须遵守。’”

    ——卢梭

    “你说这些谁懂啊jpg”

    ——正在签订契约的持证魔鬼

    迷迷糊糊之中,李迦束感觉到,

    脸上的面具似乎在被什么湿乎乎的玩意儿,

    舔来,

    舔去。

    “?”从刚才的剧痛恢复过来,睁开双眼之后,

    三对颜色迥异的蛇目,

    蓝瞳、绿瞳、紫瞳,

    在6厘米距离,和赤瞳的李迦束‘八目’相对。

    哦,原来刚才是三条蛇在舔着黄铜面具。

    李迦束吓了一跳,刚想挥手把矗在自己脸前超近距离的大蛇给拨开。

    然后,

    右手的感觉,不太对劲。

    嗯,如果某天,一个男人早上醒来,发现自己的右手变成了三条蛇,

    请问,他脱口而出的第一句话是?

    “卧槽我亲爱的右手啊啊啊啊啊!”

    当然了,李迦束凭借强大的心理素质,只是在心里尖叫了一句,并未真的喊出来。

    ‘先前我昏迷了4分52秒。’——通过某种玄妙的心灵感应,从‘蛇手’传来了这条信息。

    李迦束用左手扶额,思维中消化了一下刚才被ad大公狂暴轰入的情报。

    蛇、青蛙、黑山羊,在许多世界中,都是魔鬼的象征化身。

    ad大公认为李迦束在上一卷还是略怂略保守,不够魔鬼,于是祂直接塞给员工一份金手指,让李迦束赶紧加速起来。

    这三条颜色迥异的大蛇,并非自然意义上的真蛇,

    它们是魔鬼真神赠予的一丝超凡力量。

    ‘蛇’的模样,只是它们的常规形态。

    所以,好消息是:‘蛇手’可以变回正常的五指右手。

    甚至只要李迦束愿意,便能够将右手变成一把突破天际的螺旋钻头!

    咳,‘突破天际’仅是形容词,意会即可。

    坏消息是:就外观来看,李迦束的反派感是越来越洗不清了。

    试想下,在黑夜中,你面前站着一个身形高大的斗篷人,

    随后他从斗篷中伸出右臂,

    其肢体末端竟矗着三条大蛇/螺旋钻头/粗壮触手/等等奇形怪状的玩意儿,

    这看起来,像不像某种颇具特色的反派?

    咳咳,‘蛇手’的形态变化其实仅仅次要。

    魔鬼真神赠予李迦束的力量,并不只是“变成触手怪”这种程度。

    【右方·契约之毒】,ad大公为这份力量如此命名。

    在各种文化作品中,“魔鬼”与“契约”常常有着紧密的模因关联。

    契约的本质是什么?

    这个问题过于复杂,哪怕是魔鬼大公也无法脱离时代背景,简单做出宽泛的论述。

    因此,ad大公赠予李迦束的这份超凡力量,所触及到的权能,并非‘契约的本质’这种过于复杂的哲学奥秘。

    契约有三个最基础的要素:签约人(复数)、权利、义务。

    缺少了任意一个要素,契约的逻辑基础便无法成立。

    【右方·契约之毒】便是针对这三种要素的‘模因毒素’。

    蓝蛇毒,能让‘权利’在行使的过程中,放大【行使权利的风险损失】。

    绿蛇毒,能让‘义务’在完成的过程中,放大【完成义务的困难阻碍】。

    紫蛇毒,能让‘签约人’在契约的生效期间,放大【ta对契约的重视程度】。

    简而言之,ad大公玩弄的,不是“文字游戏”那么low的合同诈骗术。

    祂玩弄的,是契约的“衍生影响”!

    说到底,

    契约合同,

    一张纸罢了。

    纸张之外的事物,才是契约的真正精华。

    格局要打开。

    ‘契约本身’不存在任何物质层面的意义。

    契约,只是驱使凡人去“改造物质世界”的一种,多方【共同认同的幻觉】。

    换言之,‘契约’首先是一种思维层面的幻觉。

    只有当人们对这一幻觉产生了共同认同,并进而主动地“改造了物质世界”,‘契约’才能是【有用的契约】。

    【右方·契约之毒】的力量,举一则简化案例作解释:

    若有买家a与磨坊老板b,两人签订了一份契约。

    买家a的权利,是在一周后,从磨坊老板b的仓库内取走十袋小麦粉。

    买家a的义务,是预先支付10的款项,并在一周后提货时,支付其余的90款项。

    磨坊老板b的权利,是预先收取10的款项,并在一周后交货时,收取其余的90款项。

    磨坊老板b的义务,是在一周时间内,生产十袋小麦粉。

    违约条款略过不计,仅假设确实存在某种违约条款。

    如果李迦束在场,于契约的签订过程中,为这份契约注入‘模因毒素’——便能按照魔鬼的意愿,定向性的发生‘模因污染’。

    譬如,买家a中了【权利】毒素,那么他在取货的时候,很可能会由于某些莫名其妙的奇葩意外,亲手损失两袋小麦粉(像是不小心把开口的袋子掉进牛粪堆,导致两袋小麦粉完全污染无法食用)。

    即,被放大了“行使权利过程中因风险意外导致的收益损耗”。

    如果,买家a中了【义务】毒素,那么他在取货的时间点之前,很可能会由于某些乱七八糟的不幸意外,提前“花费掉”45的应付款项。于是他不得不绞尽脑汁,想办法在取货之前把这45的款项资金“赚回来”,否则他就违约了。

    即,被放大了“完成义务过程中的困难阻碍产生的违约风险”。

    类比可知,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权利】之毒素,

    那么,磨坊老板b在收取90的应得款项时,很可能会“一不小心,自己把腿摔断了”,于是他刚刚获得的90款项,其中便有70的金额需要用于找医生疗伤——刚入手的收益,直接缩水了大半——当然了,他也可以不打算治这条断腿,钱更重要吧?

    若是磨坊老板b中了【义务】之毒素,很好理解,

    在交货的时间点之前,很可能会“艰难险阻重重”,十袋小麦粉的生产活动不断出纰漏,磨坊老板b的违约风险大幅上升。

    至于紫蛇之毒(放大【ta对契约的重视程度】),则是能让中毒的对象,在契约生效期间,心理层面不自觉地把契约事项的“优先级”,一路拔高。

    有些人,赚钱是为了生活;

    有些人,生活是为了赚钱;

    这【契约人】毒素,大体上,便是在心理层面,让中毒者变成“生活是为了赚钱”的思维倾向。

    ad大公塞给李迦束的这份超凡力量,可以说是很弱:

    既不能开山辟海,也无法破碎虚空,更做不到手搓五火球。

    但是,

    凡俗之人,

    农夫、商贩、佣兵、贵胄、王侯、教士,

    总有需要签订协议、合同、契约的那一日。

    魔鬼不一定很能打,

    魔鬼也没必要善战,

    来签份契约,一切都好说。

    李迦束想了想,

    该加速一下了!

    有【右方·契约之毒】作为兜底的超凡力量,魔鬼就能放心大胆地,让初阳去点出两条决议:

    “奴隶国有化!”

    啊呸,划去这条。

    应该是:

    “领主大人与民间团体协商,城堡‘收购’固斯城民间现存的,所有奴隶!”

    “从今往后,禁止民间团体(与岛外商人)买卖奴隶!”

    既然有了超凡力量作为兜底,

    那就,

    该威权就威权!

    由初阳和魔鬼来使用奴隶!

    禁止民间私人买卖奴隶!

    哦,民间团体需要廉价劳动力是吧?

    城堡可以把奴隶租借给你,价格从优。

    但是,

    需要和城堡,

    签一份契约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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